正式劳动合同的三种解除方法【优质3篇】

时间:2016-04-09 05:33:4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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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劳动合同的三种解除方法 篇一

正式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它规定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候会发生一些无法调和的矛盾,导致合同的解除成为必然选择。本文将介绍正式劳动合同的三种解除方法。

首先,最常见的一种解除方法是双方协商解除。双方协商解除是指雇主和雇员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方法的优点是快速、简单,双方可以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减少了纠纷的可能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协商解除只能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如果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那么就需要采取其他的解除方法。

其次,一方解除是指雇主或者雇员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雇员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工作规章制度;雇员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雇员严重失职,导致雇主遭受重大损失等。而雇员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雇主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雇主未提供劳动保护措施,导致雇员受到伤害或者生病等。一方解除的优点是方便、快捷,但是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在解除合同前,双方最好能够通过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

最后,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被法定解除:雇员患有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雇员患有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雇员因工负伤或者患有职业病,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能力完全丧失等。法定解除的优点是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但是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综上所述,正式劳动合同的解除方法有三种:双方协商解除、一方解除和法定解除。每种解除方法都有其特点和适用条件,雇主和雇员在解除合同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遵循法律规定,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双方应该在解除合同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正式劳动合同的三种解除方法 篇三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一定条件时,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

定解除。劳动者可以通过这3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不同解除方式的条件和程序,避免因此引发劳动争议。本文就对劳动者解除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介绍。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特别解除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特别解除权,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对劳动者是否有提出解除发生争议,最好还是像行使辞职权一样,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不可抗力解除权:《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笔者认为,不可抗力也是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之一。

劳动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并非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响到劳动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

二、 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三、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都允许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实践中常用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劳动者在协商解除时应当注意:必须将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责任明确,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些纠纷。

正式劳动合同的三种解除方法【优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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