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篇一
标题: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尊敬的各方代表:
我谨代表X大学(以下简称“X大学”)与Y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达成以下协议,共同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作细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提供有力保障。
一、培养内容和目标
1. 双方将共同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方向和课题,确保其研究工作与双方的合作需求相契合。
2. X大学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学术导师,负责指导其研究工作,并协助其完成论文发表和学术交流等任务。
3. Y公司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实际工作场景和资源支持,促使其研究成果能够转化为实际应用。
二、培养期限和地点
1. 培养期限为2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将根据具体研究课题需要,在X大学和Y公司之间进行交流和工作。
3. 双方应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培养期限内完成研究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成果。
三、经费和待遇
1. X大学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基本科研经费,用于支持其研究工作的开展。
2. Y公司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实际工作经验和优厚的薪资待遇,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知识产权和成果分配
1. 双方共同享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合作期间产生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2. 如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能够转化为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双方将按照约定进行成果分配。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确保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2. 双方不得将相关保密信息用于商业竞争或其他非法用途。
六、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博士后研究人员未按时完成研究工作或提供虚假成果,双方有权终止培养协议。
七、协议解除和变更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 如需变更本协议任何条款,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并签署书面协议。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协议生效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期限届满之日。
十、协议解释权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特此协议书,供双方代表签字。
X大学 Y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篇二
标题: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尊敬的各方代表:
我谨代表A学院(以下简称“A学院”)与B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达成以下协议,共同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作细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提供有力保障。
一、培养内容和目标
1. 双方将共同确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方向和课题,确保其研究工作与双方的合作需求相契合。
2. A学院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学术导师,负责指导其研究工作,并协助其完成论文发表和学术交流等任务。
3. B公司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实际工作场景和资源支持,促使其研究成果能够转化为实际应用。
二、培养期限和地点
1. 培养期限为3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将根据具体研究课题需要,在A学院和B公司之间进行交流和工作。
3. 双方应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培养期限内完成研究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成果。
三、经费和待遇
1. A学院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基本科研经费,用于支持其研究工作的开展。
2. B公司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实际工作经验和优厚的薪资待遇,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知识产权和成果分配
1. 双方共同享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合作期间产生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2. 如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能够转化为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双方将按照约定进行成果分配。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确保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2. 双方不得将相关保密信息用于商业竞争或其他非法用途。
六、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博士后研究人员未按时完成研究工作或提供虚假成果,双方有权终止培养协议。
七、协议解除和变更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 如需变更本协议任何条款,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并签署书面协议。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协议生效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期限届满之日。
十、协议解释权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特此协议书,供双方代表签字。
A学院 B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与选拔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一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二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
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三、关于研究成果的归属应依据以下约定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