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合同 篇一
维修合同是指在维修服务过程中,维修方和委托方之间所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该合同规定了维修方提供维修服务的范围、价格、时间、责任等相关事项,旨在保障双方的权益并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撰写维修合同时,应该明确双方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并详细描述维修的具体内容。首先,合同应明确维修方的资质和执照信息,以确保其具备进行相应维修工作的能力。其次,合同应规定维修方对于设备或物品的维修范围和细节,包括维修工作的具体步骤、所需材料、维修期限等。此外,合同还应明确维修方的费用,包括维修费、材料费、运输费等,并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
维修合同还应明确维修方的责任和义务。维修方应保证其提供的维修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维修工作。如果因维修方的疏忽或错误导致设备或物品损坏,维修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维修方还应保密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委托方在签署维修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对合同条款和约定有清晰的理解。委托方有权要求维修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执照等,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靠性。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维修费用,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以促进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维修合同的签署是维修服务的重要一环,它为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权益保障和责任约束。无论是维修方还是委托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只有通过合同的明确规定和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委托方的满意和维修方的良好声誉。
维修合同 篇二
维修合同是一种法律协议,旨在约定维修方和委托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在撰写维修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的标题应明确标注为“维修合同”,以便双方一目了然。接下来,应在合同中详细描述维修方和委托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此外,还应明确维修方的资质和执照信息,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维修能力和合法经营资格。
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维修的具体范围和细节。这包括维修方对设备或物品的具体维修项目、所需材料和配件、维修期限等。合同还应约定维修方的工作方式和标准,确保维修工作能够按时、按质地完成。
合同中的价格条款是维修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应明确规定维修费用和支付方式,包括维修费、材料费、运输费等。同时,合同还应约定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以避免支付纠纷的发生。
责任和争议解决是维修合同中的关键内容。合同应明确规定维修方对于维修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维修质量保证、事故责任承担等。此外,合同还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及时解决。
最后,维修合同应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签署合同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对合同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如果对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共识。
维修合同的签署,为维修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约束。合同的内容应详细、明确,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护。只有通过合同的约定和履行,维修工作才能有序进行,最终实现双方的满意和合作的顺利进行。
维修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维修合同 篇四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认质认价)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_天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制作安装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无扣减事项后,______天内甲方以支票方式付全款,乙方需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
第三条:双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贴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光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______%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违约职责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贴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免费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合同 篇五
甲方(托修方):
乙方(承修方):
为了规范双方行为并坚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暂定乙方为甲方所属车辆维修事项的指定企业(厂)。
2 甲方所管理的驾驶员在乙方所填制的结算单及其他任意凭据中的签字均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任何行为(包括维修项目、价格、用料质量等)及凭据(单)记录资料的确认。
3 甲方应当根据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甲方所属车辆在乙方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用。
4 甲方对乙方所实施的维修项目、更换部件及乙方维修车辆所使用材料均应当拍照存档,且该照片为乙方向甲方申请费用结算时甲方核定乙方维修项目的有效依据。
5 乙方由于对车辆故障诊断错误或选用配件质量问题或质量瑕疵导致甲方车辆经维修出厂后,甲方驾驶员所描述故障没有彻底消除的,甲方不负担乙方本次维修甲方车辆的任何费用(含材料费)。
6甲方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进取履行协助义务。
7 车辆维修出厂后,经鉴定机构认定,确属乙方维修项目的质量未到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修理厂维修要求,或未到达合理的使用期限,及使用假冒伪劣的零配件、燃润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车辆损害、人身损害及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全部赔偿。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本厂维修要求实施汽车维修作业,保证维修质量。
2 对甲方送修车辆进行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竣工检验。
3 乙方在竣工交付车辆前,对该车辆负有保管职责。除维修检验试车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该车辆。
4 乙方维修车辆使用的配件材料应贴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使用修复配件或旧配件的,经甲方书面同意,该配件应到达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
5 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方造成甲方车辆损害或他人损失及经第三方维修后的维修质量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职责。
6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汽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供给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汽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7 乙方愿为甲方供给维修让利和优惠服务。
三、维修类别与项目
1、乙方应当对送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预定维修项目并估算费用。
2、乙方预定的维修项目、资料,预计的维修费用,应当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或签章认可。
3、维修过程中确需追加作业项目和费用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形式或签章认可。
4、实际维修项目和费用以经双方签章的“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为准。
四、维修配件与材料
1、乙方针对甲方车辆所需更换的配件或使用的材料,应当供给两种以上不一样品牌(产地)同型号备件(材料)供甲方选用。
乙方承诺其供给的维修配件材料,应当贴合国家规定,标示配件性质并明码标价。
2 、乙方应当供给维修所用材料的清单,明确材料名称、标识、规格、型号、产地、类别、数量、供给方式、单价、金额等。
3、更换下配件处理方式:经甲方拍照存档后委托乙方处理。
五、维修竣工检验及检验质量标准
乙方维修的车辆完工经乙方检验合格具备出厂条件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车辆出厂。
经由乙方维修的项目在合理的质量保证期限内负有质量保证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六、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双方约定工时单价:40元/工时
工时时长以行业标准规定的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或各维修项目假定连续作业所需时光的累加。
2、维修费用计算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维修费用=工时费(工时单价 × 工时定额)+配件与材料费+税金。
3、实际结算费用应以经双方确认后的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4、结算方式
乙方应当在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次将该期间间隔甲方所属车辆在乙方维修的相关有效票据和经双方确认后的维修结算清单供给给甲方,经甲方汇总核对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于乙方。
双方确认后的“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是乙方结账的凭据。
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样表做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
七、汽车交付与费用确认
汽车维修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提取车辆。车辆出厂7日内,双方应当确认维修项目和费用。逾期甲方则以乙方各该次实际发生的维修项目,依照乙方各项目预计费用合计金额的70%做挂帐处理,乙方对该挂帐行为及挂帐金额
不再争议。
八、维修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一年或三万公里计算(电子元件不受此限,但应当保证合理的使用期限),保证期以行驶里程或日期指标先到达者为准。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保证期从返修后交付给甲方的当日重新算起。
由于甲方所属驾驶员操作不当或遭遇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维修甲方车辆的维修项目及更换部(配)件损毁,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职责。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如低于有关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则以有关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为准。
九、合同变更及解除
1、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双方可对本合同资料进行变更。变更资料经双方同意,变更事项双方约定按照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变更的资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资料相冲突的,以变更后资料为准。但变更续订(立)合同的有效期间超过一年的约定无效。
3、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非因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4、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送修的汽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的,甲方有权本解除合同。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六个月为合作试运行期间。
合作试运行期间任意一方能够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经由双方协商后能够以书面形式续订(立)合同有效期间,但该有效期间不超过一年。
7、经由双方确认的维修费用依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处理。
十、争议及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晋城市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以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争议。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经由甲方或甲方授权的`部门(人)签章后的“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为乙方同甲方结算的有效依据。
3、就甲方所属车辆,乙方已经发生的维修事项适用本合同的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维修合同 篇六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一九九 年 月 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修正〉》,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景,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资料:道路________m2、人行道________m2、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m、桥梁:部位_______________m2。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币)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 甲方工程
2。1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2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3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供给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4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光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到达创立卫生城市标准;
?4。5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4。6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职责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光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供给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资料包括:提前的时光、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元。
6。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七条 工期顺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职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4) 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2上述情景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资料和所以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7。3非7。1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职责。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要求到达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_________标准。
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给乙方奖金________元。
8。3工程质量不贴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深圳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进行裁决,裁决费用及所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 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9。2上述情景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十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10。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预算价的_____%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强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10。3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10。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或在签收审定书后十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从甲方签收审定书后第十六日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1。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供给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1。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11。3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到达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1。4甲方未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终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每一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八计醛?
11。5经验收贴合国家质量标准,自验收完毕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若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验收完毕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完毕(特殊情景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1。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则自甲方动用(或使用)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发生的安全、质量职责问题及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11。7工程竣工验收贴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
第十二条 保 修
12。1保修期限:分别以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边为一年,水泥砼路面为三年。
12。2保修职责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职责范围。
12。3保修资料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资料。
12。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3%,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2。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12。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和按保修期内银行存款得率计算的利息一次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 议
13。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 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2、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诉。
13。2选择上述第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双方理解调解结果,应在调解结果作出后七天内执行,若对调解结果不能理解,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结果作出七天后请当地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违 约
14。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职责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4。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所以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14。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我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 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4。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14。5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职责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4。6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并签订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协议书,报原合同审查(或签证)部门审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违约职责由违约方承担。
14。7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理解与本工程有关属乙方在现场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安全施工
15。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职责和发生的费用。
15。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供给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15。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 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年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到达人体体温持续二天的高温天气;
(5)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职责造成的爆炸等)。
1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景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景,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供给必须条件。
16。3因16。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职责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审查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经办银行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光: 年 月 日
合同签字地点:
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查机关(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