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实用6篇)

时间:2017-08-02 05:40:3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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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 篇一

终止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期限履行中出现问题或者特定情况下,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提前解除合同关系的一种行为。终止合同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解决方式,需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

在终止合同前,双方应该首先仔细审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合同条款通常包括合同的履行期限、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等内容,这些内容在决定终止合同时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如果合同条款中已经规定了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操作。

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应当在协商过程中保持沟通和理解,尽可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在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可以考虑制定解决方案、调整合同条款或者重新协商合同内容等方式,以达到双方的共同利益。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根据不同的情况,终止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合同法、民法通则和相关行业法规等。在终止合同时,双方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对方违反了合同条款或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终止合同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或者索赔等。

终止合同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解决方式,需要谨慎对待。在终止合同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和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在终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沟通和理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正确的方式和程序,才能保证终止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终止合同 篇二

终止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特定情况下,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解除合同关系的一种行为。终止合同是一种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终止合同前,双方应当首先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合同条款通常包括合同的履行期限、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等内容,这些内容对终止合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如果合同条款中已经规定了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操作。

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在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沟通和理解,尽可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在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可以考虑制定解决方案、调整合同条款或者重新协商合同内容等方式,以达到双方的共同利益。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根据不同的情况,终止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合同法、民法通则和相关行业法规等。在终止合同时,双方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对方违反了合同条款或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终止合同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或者索赔等。

终止合同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解决方式,需要谨慎对待。在终止合同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和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在终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沟通和理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正确的方式和程序,才能保证终止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终止合同 篇三

  甲方:陕西正坤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陕西合富辉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担责任。

  第三条: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造成,甲乙双方互不追求对方违约责任,乙方前期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已到位甲方现场的所有物料由乙方全部收回。

  第四条:甲方如需继续聘用相关人员,乙方无异议并无权干涉。相关人员工资自6月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第五条: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第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 章) :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 年 月 日

终止合同 篇四

  甲方(原出租方):*****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原承租方):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xx年9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南路208号***商务广场A座29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11月30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20xx年9月30日,从20xx年11月30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自20xx年11月30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20xx年11月30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以多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其他内容:

  关于租房押金:

  七、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20xx年9月2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双方会签

  甲方(盖章):****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月日

终止合同 篇五

  甲方:____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 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__年__月__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 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____年__月__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20xx年10月1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20xx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20xx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____公司 乙方(签字):_____

  (盖章) 日期:____ 日期:______

终止合同 篇六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X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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