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合同【精简6篇】

时间:2016-05-09 02:44:1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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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合同 篇一

人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条件、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合同。在我国,人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本文将从人事劳动合同的定义、要素和签订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人事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劳动条件、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关系。人事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具体形式,是双方就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方面达成的协议。

其次,人事劳动合同应包含的要素主要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条件、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在签订人事劳动合同前明确约定这些要素,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等和合法。

最后,人事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协商、约定、订立和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条件和权益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将约定内容写入合同文本,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并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人事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在签订人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双方权益的平等和合法。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和氛围。

人事劳动合同 篇三

  聘用方:受聘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协议期限

  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为期xx年。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每日工作10小时,每周工作70小时(星期一~星期日)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15日为发薪日。

  五、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协议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协议因协议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协议。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1、受聘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受聘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协议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产;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乙方在本正式协议履行期间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自行离职,则视其为放弃当月薪水;乙方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工作满1个月后方可离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人事劳动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企(事)业单位)

  (注册号、批准机关及批准时间):

  根据《安徽省人事外包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16项人事外包服务,乙方可全部委托外包,也可部分委托外包:

  1、外包委托单位制定人员发展规划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2、外包人员招聘业务;

  3、外包人员仲裁;

  4、外包人员考核;

  5、外包实施员工培训;

  6、外包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流动手续;

  7、外包保存人事关系、人事档案;

  8、外包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考评;

  9、外包辞职、辞退人员原工作身份认定手续;

  10、外包缴纳社会统筹保险金;

  11、外包出具因公因私出国(境)、自费留学出国(境)、报考研究生等各种政审或证明材料;

  12、代管党团组织关系、户籍和粮食关系;

  13、代办婚姻登记证明;

  14、外包聘用合同鉴证;

  15、外包其他人事业务和人事管理工作(以补充条款为准)

  二、乙方选择以下项委托甲方进行人事外包: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乙双方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外包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甲方在人事外包期间要及时向乙方通报、解释国家的有关人事制度和政策规定。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外包人事业务所需的有关证明和材料,包括: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及变更情况。

  (2)委托管理人员的人事关系(行政、工资介绍信或就业证明)、档案及聘用合同或协议。

  (3)按档案管理规定必须存入档案的有关材料。

  (4)办理其他人事业务所需的有关材料。

  4、甲方如未按本协议书规定办理人事外包业务,乙方有权拒绝付给服务费或要求甲方退款。

  5、乙方如不按本协议书规定缴纳人事外包服务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人事外包服务。

  四、收费及标准

  1、人事外包协议书一经甲乙双方签订,乙方需按照委托外包的项目和时间向甲方缴纳服务费(不满一年按一年收费),甲方负责出具符合规定的收费收据。

  2、人事外包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五、其它

  1、委托期内,乙方对委托管理人员由于解聘、辞聘等各种原因致使被外包人脱离本单位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中止委托的有关手续。

  2、乙方由于停业、变更、破产等原因被注销营业执照,应在1个月内与甲方办理解除人事外包协议手续,并妥善处理委托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档案。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个执1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劳动合同 篇五

  合同编号( )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和本地人事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试用期及试用期待遇

  1、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内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2、试用期内乙方为每月 元。

  二、聘用期限

  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岗位

  本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乙方在甲方的岗位为 ,预计为 年。

  该岗位要求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专业知识包括相应证件)

  四、薪金

  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情况,支付与乙方岗位相配的薪金,具体标准为:

  五、甲方的责、权、利。

  1、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条件;

  2、依据按劳分配原则,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3、为乙方提供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

  4、为乙方提供提升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机会;

  5、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对于乙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及质量及管理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行为决定进行处罚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乙方的责、权、利

  1、具有为甲方诚实、敬业工作的义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维护公司声誉及正当利益;

  4、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公司的权利和就业保障权利。

  6、公司规章制度的认可条款。

  7、拥有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承担自身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8、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

较大问题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将有机会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个管理规章体系。

  乙方除有异议保留外,将视作无条件认可管理规章体系,双方都有按规章执行和保障的义务。

  八、保证书条款。

  乙方将在一份保证书签字,承担遵守规章和保守公司专有技术、秘密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九、合同解除

  (一)因乙方有如下过失行为之一,甲方可以即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触犯公司劳动纪律规章;

  2、严重失职,假公济私,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二)因乙方有如下非过失行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确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公司无法履行。

  此时甲方须提前30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甲方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确需裁员的,须提前30日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如甲方在 个月重新录用人员,乙方有优先权。

  (三)因乙方有如下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确定的医疗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部分或全部丧失的;

  3、如为女职工时,在孕期、产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乙方在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甲方劳动安全、工作条件不合国家规定,损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4、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5、乙方因参军、升学或经批准出国定居的;

  6、属正常工作调动的;

  7、乙方有正当理由,确定不能继续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30日向甲方作书面通知。

  十、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1、乙方违反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和赔偿责任。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甲方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需裁员的,或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双方协商并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5、乙方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本合同,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另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另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发生伤亡事故,甲方按国家和公司相关文件处理。

  2、甲方如提供给乙方进修培训费用、住房资助费、户口调动城市增容费等事项,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务年限,在此服务年限内,乙方离开甲方公司,须按甲方办法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违反劳动合同或自行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三、合同的变更。

  1、在执行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变更合同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生效。

  3、双方协商不成的,本合继续有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所在地址: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人事劳动合同 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

  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岗位技能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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