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协议 篇一
股权协议是指股东之间就公司股权的转让、行使和处置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它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股东之间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各方的利益。
首先,股权协议明确了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在股权协议中,股东可以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股权的分配比例。例如,如果一个公司有两个股东,A出资500万元,B出资300万元,那么根据股权协议,A和B的股权比例可以分别为5:3。这样一来,股权协议在确保股东权益的同时,也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了合理的股权结构。
其次,股权协议规定了股东的行使和处置股权的方式。在股权协议中,股东可以约定股权的行使条件和方式,以及转让股权的程序和条件。例如,股东可以约定,只有在公司达到一定的经营目标或者经过一定的时间后,才能行使股权或者转让股权。这样一来,股权协议不仅可以保护公司的稳定发展,还可以防止股东的滥用权益。
最后,股权协议还规定了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股权协议中,股东可以约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公司经营决策的方式、利润分配的方式、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这样一来,股权协议不仅可以保障股东的权益,还可以规范股东之间的行为,促进公司的良好运作。
总之,股权协议是股东之间就公司股权达成的一种协议,它在保障股东权益、规范股东行为、促进公司稳定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初或者股权变动之时,应当认真制定股权协议,并遵守其中的约定,以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共同利益。
股权协议 篇二
股权协议是一种企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文书,用于规定公司股东之间的权益和义务,以及股权的转让、行使和处置等事项。股权协议的制定对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股东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股权协议在股东之间建立了明确的权益分配机制。在股权协议中,股东可以根据各自的出资额或者其他约定,确定股权的分配比例。这样一来,股东对于公司的投资和贡献能够得到公平的回报,也能够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为公司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股权协议规定了股东行使和处置股权的方式和条件。在股权协议中,股东可以约定行使股权的条件和方式,例如是否需要达到一定的经营目标,或者是否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等。此外,股权协议还规定了股权转让的程序和条件,以确保股权的流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最后,股权协议明确了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股权协议中,股东可以约定公司经营决策的方式、利润分配的方式、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这样一来,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得以明确,避免了潜在的分歧和纠纷,促进了公司的良好运作。
综上所述,股权协议在公司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通过建立明确的权益分配机制、规定股权的行使和处置方式、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和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因此,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初或者股权变动之时,应当认真制定股权协议,并遵守其中的约定,以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共同利益。
股权协议 篇三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以及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明确双方的 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 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股权赠与协 议》,以求共同恪守:
一、公司概况
公司由注册为法人,共同发起设立,由 出资并拥有公司百分之百股权,为促进公司经营甲方愿意将部分股权赠与参加公司管理的人员。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同意将赠予股权赠予给乙方,乙方也同意受让前述赠予股权。该赠予于本协议生效起生效。
2、自本协议生效起,乙方享有按受赠股权比例取得公司利润分红的权利,但无需承担公司的亏损。
3、自本协议生效起,乙方享有对公司管理决策的建议权,并继续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权,但不享有公司股东依 章程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
4、自本协议生效起,必须履行管理公司经营的义务,如不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撤销股权赠与协议。
5、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或造成损失,经过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 偿损失,甲方也有权单方决定收回乙方的股权。
6、如乙方存在以下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乙方的股权:
a)、乙方不在公司任职,包括但不限于辞职、离职、劳动 合同终止、被公司解聘等; b)、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相关规定; c)、乙方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保密协 议、公司决议等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条款; d)、自行或与他人合伙经营与公司经营范围一致的、类似 的、相关的、或上下游业务; e) 、将公司的进货渠道、销售渠道、进货价格、出货价 格、客户名单、技术等商业秘密的泄露给任何与当次交易无关的第三人; f) 、违反公司的规定,向供应商或客户收取好处费、回 扣、佣金、购物卡、现金、保险单、美容保健卡、旅游考察、 招待费报销等物质或非物质的商业贿赂; g) 、实际控制第三人与公司进行交易; h) 、其它损害公司和/或甲方利益的行为。
三、保密义务
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协议生效前或生效后或协议终止 后,不管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均应对本公司和协议所涉及 的一切内容进行保密。如因泄密行为导致甲方或乙方损失的, 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利润分享
1、乙方按自身股权比例分享公司所有经营项目的利润。
2、公司形成的股份及孳生物为公司的共同财产,乙方应按 其比例共有。
五、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 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需订立书面协议, 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股权自动回归甲方。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如不愿与甲方继续合作经营公司, 股权自动回归甲方,本协议终止。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 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 约方造成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股权转让或赠与给甲方 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需赔偿甲方 10 万元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 议。
七、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 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股权协议 篇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塔湾路的 学校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确认其为所转让的学校的唯一所有人,甲方转让给乙方该学校100%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三、双方在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当场交付定金 元,交付定金后三天之内(含节假日)甲方及对学校进行资产清点并向乙方出示。甲方保证资产清点时所出示的资产清单与实物相符,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无第三人向学校主张债权,学校无税款及其他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拖欠、无员工工资及福利拖欠,如保证与实际情况不符则视为甲方违约,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在双方转让协议签署后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宜未完结前学校以及甲方与学校有关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进行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国家职能部门相关文件及证照变更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变更手续完成(变更手续完成指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变更结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乙方),乙方给付甲方现金或转账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如果无法办理变更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甲方需要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六、 本协议签订后,如有学生与学校存在培训教育关系或者有教师与学校存在劳动关系,甲方应在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前解除与学生、老师的法律关系,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七、 学校办公所在地的场地租赁费用问题,双方协商如下:
八、转让协议生效前甲方所涉及的学校债权债务由甲方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生效后学校所有的收费和支出由乙方负责。乙方拥有对学校的所有权和决策权以及经营权。
十、 本协议的附件有以下三个:附件1《固定资产表》,附件2《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在校教职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十一、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学校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二、 凡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
十三、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20xx年X月XX日
股权协议 篇五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
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4、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应依《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不作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未经同意转让股权且合同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认可的,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而仍与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的,转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其他股东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应当办理有关股东登记的变更手续,受让人得以以股东身份向公司行使权利;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受让人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不得向转让人主张撤销合同。
6、显名投资与实际出资的确权:
当事人之间约定以一方名义出资(显名投资)、另一方实际出资(隐名投资)的,此约定对公司并不产生效力;实际出资方不得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只能首先提起确权诉讼。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且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7、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后果:
股东大会决议是公司权力机关作出的代表公司意志的决策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8、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应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9、股东对公司清算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下列情形解散或被撤销的,股东应对公司进行清算: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第二,股东合议解散;第三,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不应直接向其主张对公司的债权,只能要求其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清算义务。
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不及时履行清算义务,致使公司财产流失、贬损的,或者以虚假清算报告或谎称已履行清算程序而将而将作为债务人的公司注销的,债权人有权向股东主张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10、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失踪、死亡后的公司清算问题
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失踪或死亡,公司面临清算的,清算责任人按以下原则确定: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负责清算;没有确定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互相推诿的,由法院指定监护人负责清算。股东失踪的,由其财产代管人负责清算;没有代管人或者代管人之间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负责清算。股东死亡的,由其继承人负责清算;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互相推诿的,由法院指定清算责任人。
股权协议 篇六
转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
2、甲方是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3、截止xx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 股,其中甲方作为 股东,持有 股,占总股本的 %。
4、 方拟转让,乙方拟受让甲方所持 股 股份,占 总股本的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订立本股份转让合同,作为明确双方在完成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以资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义
1.1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1.1.1合同:指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XX市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
1.1.2转让:指甲方将其所合法持有 标的股份转移至乙方名下的行为。
1.13会计报告: 经过审计的 年 月 日为基准日的会计报告。
1.1.4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5基准日:指 年 月 日,即为 报告截止日。
1.1.6标的股份:由甲方根据本合同转让并由乙方受让的 股股份。
1.1.7
1.1.8是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1.1.9签署日:是指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
1.1.10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15.1条赋予其含义。
1.1.11股份转让完成日:指甲、乙双方全部交割标的的股份转让总金额并在深圳证券登记的有限公司办妥标的股份的登记过户手续之日。
1.1.12终止日:指甲、乙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1.13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条赋予其含义。
1.1.14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2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条文,均应当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释:
1.2.1签署本合同时生效的有关法律条文及其修改、补充。
1.2.2签署本合同时生效的根据有关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
1.3本合同中每一款的标题为方便提示,并不对条款的含义或解释构成任何影响。
二、股份转让
2.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 股 股份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和条件有偿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2.2本合同项下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 股国家股股份,占康达尔总股本的 %。
三、会计报告
3.1
3.2甲、乙双方同意将 作为本合同之必备附件,并以《 报告》中业经有资格从事证券业务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验证的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以及该年度报告中的相关信息作为甲、乙双方此次股份转让的资产及财务依据。
四、承诺与保证
4.1作为股份转让方及康达尔的第一大股东,甲方就本合同签署日之前甲方自身以及 有关情况向乙方作出如下说明、承诺和保证;
4.1.1法律地位
① 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康达尔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②甲方系标的的股份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与此对应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转让其所拥有的 标的股份,该股份未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及/或第三方权益。
④除本合同外,没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将会生效的合同和/或其他约束性安排导致将标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2作为股份受让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4.2.1法律地位
①乙方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②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乙方具备受让甲方拥有的 标的股份的法定资格。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和条件从甲方受让 股份。
4.2.2财务能力
①乙方拥有足够的财政资源和资金能力履行本合同,合同的付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并保证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②乙方不会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导致其财政资源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和其它重大逆向影响。
4.2.3第三方关系
①乙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其与任何三方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合同、合同、责任和义务安排、承诺、约束)的障碍。
②乙方不存在因其与第三方关系而导致的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障碍。
4.2.4
4.3持续性
本条前述甲、乙双方相互作出的承诺与保证是持续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等承诺和保证将被视为重复作出,且不因股份转
让交易的完成而失效。
五、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5.1参考 中所载明的康达尔每股净资产值为0.13元,甲、乙双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0.13
5.2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转让的 股份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下同) 元。
5.3甲、乙双方同意的付款方式如下:
①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0%作为 ,支付数额为 元。同时也作为履行本合同的 。
②本股份转让经 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 作为第二期付款,支付数额为 元。
③本股份转让经 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 作为第三期付款,支付数额为 元。
④
5.4乙方应将上述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帐户:
收款人:XX市XX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若甲方根据需要对上述指定银行帐户进行变更,则甲方应在约定的付款日之前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付款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5.6乙方有权提前支付任何一期或全部应付转让价款,甲方对此表示同意并将给予收款上的全力配合。
5.7涉及本合同项下股份转让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未明确定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50%。
六、信息披露与登记过户
6.1本合同签署后,应按照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定要求和程序将本合同按有关规定上报各级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6.2
6.3
6.4
6.5标的股份的转让审批及变更登记由双方共同办理,在不违反本合同各项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必须在对方提出要求后迅速提供有关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延误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