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承包合同 篇一
车辆承包合同是一种合法的商业合同,用于规范车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在这种合同中,车主将自己的车辆委托给承包人使用,以达到共同的商业利益。以下是一些关于车辆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在车辆承包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车辆的使用期限和范围。使用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可以是一个固定的时间段,也可以是一个长期合作的协议。使用范围可以包括城市内的货物运输、跨城市的长途运输或其他特定的业务需求。明确约定期限和范围可以避免后期的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
其次,在车辆承包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费用和支付方式。费用的计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可以是固定的每天或每月租金,也可以是按照里程或运输量进行计费。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在费用和支付方式上的明确约定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控制成本和避免纠纷。
另外,在车辆承包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车辆的保险责任和损失赔偿方式。车主可以要求承包人购买相应的保险来保障车辆和货物的安全,同时承包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损失赔偿方式可以保护双方的利益,减少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最后,在车辆承包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是一方单方面解除。违约责任可以是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违约赔偿,也可以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明确约定解除和违约责任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护双方的权益并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总之,车辆承包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商业合同,它规范了车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在签署车辆承包合同之前,双方应明确约定使用期限和范围、费用和支付方式、保险责任和损失赔偿方式,以及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只有明确约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车辆承包合同 篇二
车辆承包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商业合同,用于规范车辆承包业务中的各项权益和责任。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车辆承包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如何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首先,车辆承包合同的重要性在于它提供了明确的合作框架和规则,帮助双方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通过签署合同,车主可以将自己的车辆委托给承包人使用,实现车辆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承包人则可以获得车辆使用权,从而开展自己的业务。合同的存在可以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有明确的规则可依,减少纠纷和不必要的争议。
其次,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应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并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费用和支付方式、保险责任和损失赔偿方式等重要条款。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应针对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量身定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减少潜在的风险。
另外,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合同条款,并及时履行各自的义务。车主应按时提供车辆并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和运行条件;承包人应按时支付费用并保障车辆和货物的安全。同时,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和纠纷,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最后,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和保存相关的交易和证据。这些交易和证据可以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和证明,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双方还应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及时修订合同内容,以适应市场和法律的变化。
综上所述,车辆承包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商业合同,它规范了车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作关系。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并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并及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双方还应记录和保存交易和证据,并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只有通过这些方式,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车辆承包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现有货车苏 由乙方承包运输,现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条约。
一、 乙方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超速、禁止酒后驾车,不违规操作,确保车辆反光灯、反光标牌及牌照清理整洁,如有违规造成处罚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 乙方对车辆要做到定期定点检修、定期换油,按时检审,不留任何故障隐患,维修费和油费由乙方实用实报,如有虚假十倍处罚并终止合同。
三、 工作量:乙方确保厂里石灰按时运输到码头,上班和休息时间不固定,根据厂里生产情况由厂里安排,不得迟到或早退而影响厂里生产,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由乙方自行找驾驶员代替,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承包运输固定指标为每月 车,每超出一车由甲方支付乙方费用 元,多超多得。
四、 乙方完成固定运输指标,甲方支付乙方每月承包费 元,其他补助费每月 元。付款方式为每月支付 元。余款合同期满全部结清。如乙方全年出色完成指标,甲方根据业绩给予乙方相应奖励并续签下年合同。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车辆承包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负责甲方在湖南怀化康XX两台江淮电瓶叉车三包期售后服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期限:
1、服务范围:经双方议定,乙方负责对甲方供怀化康师傅厂区叉车进行三包售后服务。
2、服务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服务质量和要求:
1、乙方承担三包期人工费,不包含三包期内所需配件费用。如三包期内需更换配件,由甲方提供或甲方委托乙方购买。
2、如车辆经技术鉴定为人为破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车辆好坏由乙方鉴定,并由乙方保证车辆维修质量。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三包期服务费为人民币1000.00台,合计.00 (贰仟元圆整),甲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将三包服务费全额支付给乙方。如甲方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维修费用,则乙方对因叉车影响正常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车辆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签订承包甲方____________型湘A___________车的车辆全承包经营合同,经协商现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乙方每月8号前交清当月规费,月上缴规费甲方按_______________考核,(不再享受合同约定的轮胎修车补贴)。
二、乙方每月8号后交清规费,甲方按合同规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考核,不享受修理费、轮胎补贴,并收取资金占用费500元。
三、需向公司借支的,每次收取资金占用费200元,在当次借支中先扣后付。原则上不允许借支,只借支一趟出车费用,趟结趟清。
四、乙方账面余额未达到合同约定应缴押金额,每月扣3000元补足押金。(每次报帐先付清规费,归还当趟出车借支,扣除应缴押金后再结算支付现金)。
五、乙方帐面余额已达到合同约定应缴押金额,每交报帐趟结趟消,报帐单司机收入全额支付给乙方。
六、乙方承包甲方的车辆,由乙方对车辆承担全部维护责任。凡车辆被盗、被抢、灭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乙方全承包甲方的车辆,绝对服从甲方经营运作需求,按时报班,进入专线、环线运输。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每月参与专线、环线运输不少于三个班次,每次违调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一个月内未参与专线、环线运输,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甲方:
乙方:
日期:
车辆承包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在甲方承包经营 牌 车壹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经营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牌照号为: ,厂牌型号: ,
座 位 数: ,车 架 号: ,
购置证号: ,发动机号: ,
车身颜色: ,营运证号: 。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结束止。
第三条:费、税、承包费和管理费的缴纳及管理办法
1、乙方从接车之日起,在每月29日前必须向甲方缴清次月承包费、管理费共计 元及代收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税。对逾期缴费、税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收取应缴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五日以上,甲方除追收应交费、税外,同时收回乙方承包车辆,终止承包合同。
2、承包期内,如遇有关部门对费、税、收费项目、客运票价作调整,甲方有权做出相应调整。
3、承包期内,如遇政策变化,需对车辆进行改型或其它变更的,甲乙双方必须执行,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加强经营管理,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 元安全保证金和 元线路保证金。若乙方在终止(解除)合同前无违约行为,并与甲方或他人无经济纠纷和债务的,乙方凭甲方财务出具的收据,由甲方据实退还(不计息);反之,概不退还。
第四条:保险及车身广告
1、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到甲方为承包车辆缴纳保险费。在保险期到期前10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足额续保。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投保或脱保,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牌,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1)承包车辆车身广告发布权属甲方,广告费由甲方收取。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喷绘广告,违者每次向甲方缴付违约金500元整。(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改变承包车辆的车身颜色、车辆内部设施,不得在车身、车窗、挡风玻璃等处张贴或喷绘字(画)及商业广告。违者每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
第五条:乙方负责行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承担车辆发生事故后所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发生事故的费用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车辆被盗(抢)遗失、火灾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或纠纷造成车辆停运,停运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所有应缴纳的各种费、税及甲方管理费由乙方照缴。违者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并继续追收乙方所欠费用。
第六条:乙方必须保证营运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承担营运车辆检修、检测和保养的全部费用。营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到甲方指定的检测站、汽修厂进行上线检测和二级维护保养,办理登记和等级评定。违者,第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从第二次起处违约金2000元至3000元,同时乙方还要承担所造成的全部后果。
第七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线路进行经营。乙方超过规定范围经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收扣车辆进行任意处置,所交线路保证金概不退还。因甲方经营需要,对乙方使用的线路牌甲方有权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及其驾售人员不得利用承包车辆从事违纪、违章、违法犯罪活动以及违规集体上访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若有违反,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车辆,终止合同,并追收乙方所欠费用和应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具有财产所有权及监督管理权,收回违约者承包车辆经营使用权。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保险索赔及业务纠纷调解(若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份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
3、甲方有责任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工作质量,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合理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4、甲方有义务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学习,召开各种会议及开展各种安全、抢险、救灾活动。
5、甲方负责对乙方车辆进行月检、抽检,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审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证、照、牌遗失补办(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车况较差或交通事故致使车辆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承包合同,继续追收乙方所欠的各种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向甲方每月按时缴清次月的各种费、税、管理费和事故责任承担费的前提下,方可继续取得该车的经营权。经营收益剩余部份归乙方自行支配(乙方支配收益部份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社会统筹等应缴费用)。
2、乙方承包有效期内,未违反本合同条款,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受法律保护。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不得干扰甲方正常工作。
4、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承包的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规定按时到甲方指定地点接受月检、抽检、年检等各种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各种会议和抢险救灾活动,违者每次向甲方交违约金100元。
6、乙方有义务每年免费出车一天或缴纳200元人民币,有义务配合甲方搞好各种安全检查工作及安全活动。
7、按时到甲方办理车辆、证、照、牌年审手续,承担逾期办理所造成的后果。
8、乙方除每月向甲方缴纳各种费、税、管理费外,还应承担的经营费用项目包括:驾驶员工资、车辆大小修理费、材料费、燃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个人办理证照费和其它杂费等。
9、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标准参加承包车辆的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私自将承包车辆转卖、转借、转包、赠送、改型、改色、变更和抵押给他人。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转包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结清各种应缴费、税(包括管理费,结清交通事故、纠纷的相关费用及违章罚款等),并缴纳终止合同费后,方可办理内部转包手续。
3、乙方在承包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必须无条件将车辆和车辆相关手续交还给甲方。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期满。
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包括要求车辆提前报废、实行公交化公司化改造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
4、已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或按有关规定提前报废的车辆,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车辆开回甲方办理报废手续,并交回该车及所有证、照、牌。若因延期或不交证、照、牌而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
5、承包期内,因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车辆改造,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所有费用。乙方不按时交车改造、不交费用,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本合同。
6、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各种手续办理齐备交车后,因甲方违约致使车辆不能投入使用,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甲方均有权收回车辆。乙方应自车辆被甲方收回之日起五日内到甲方接受处理,否则,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继续向乙方追收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外,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垫付款项、人工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而造成甲方派员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照缴给甲方。届时,若乙方不将车辆及其证、照、牌交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所交的安全保证金,甲方概不退还,用以对甲方经济损失的补偿。其补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收。
5、若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二级维护或违章操作以及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到甲方吵闹、干扰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每次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0005000元;如产生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将遣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管理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约地: 。
第十五条:本合同各条款经双方逐条斟酌商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现住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