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一
在寻找适合自己的租房房源时,签订租房合同是不可避免的一步。然而,很多租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会忽略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导致日后出现纠纷甚至损失。因此,在签租房合同之前,有几个重要的事项需要特别关注。
首先,租房者应该仔细阅读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和细则。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对于租房者来说,合同中的条款将直接影响到自己的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租房者应该认真阅读合同,并确保自己理解每一个条款的含义。如果对于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存在疑问,租房者应该及时与房东进行沟通,并在必要时请教专业人士的意见。
其次,租房者应该注意合同中的租金及押金条款。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租房者在签合同时应该确保自己能够按时支付租金,避免因为拖欠租金导致的纠纷。同时,租房者还应该了解合同中关于押金的规定。押金是为了保证租房者在租期结束后按照合同规定归还房屋时的损坏赔偿或者清洁费用。因此,租房者应该在签合同时与房东协商明确押金的数额,并确保在退房时能够按照合同的规定返还押金。
此外,租房者还应该关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双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和违约金的数额。租房者应该确保自己清楚了解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并遵守合同约定,避免因为违约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租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签订合同时,租房者应该要求房东提供一份合同副本,并保留好自己的复印件。同时,租房者还可以要求房东提供一份租房房屋的照片,以备日后出现争议时提供证据。此外,租房者还可以在合同签订后与房东一起做一次房屋的检查,并记录下房屋的现状,以便日后对比。
综上所述,签租房合同是租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租房者在签合同时应该特别关注合同的条款、租金及押金、违约责任以及保留证据等事项。只有在签订合同时做到谨慎和详细,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二
在租房过程中,签订租房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项。合同的签订将直接影响到租房者的权益和日后的居住环境。因此,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有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租房者特别关注。
首先,租房者应该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内容,并确保自己理解每一条款的含义。在签订合同之前,租房者应该花时间仔细阅读合同,并与房东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如果对于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存在疑问,租房者应该及时提出,并在必要时请教专业人士的意见。
其次,租房者应该关注合同中的租金及押金条款。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租房者在签合同时应该确保自己能够按时支付租金,避免因为拖欠租金导致的纠纷。同时,租房者还应该了解合同中关于押金的规定。押金是为了保证租房者在租期结束后按照合同规定归还房屋时的损坏赔偿或者清洁费用。因此,租房者应该在签合同时与房东协商明确押金的数额,并确保在退房时能够按照合同的规定返还押金。
此外,租房者还应该注意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双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和违约金的数额。租房者应该确保自己清楚了解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并遵守合同约定,避免因为违约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租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签订合同时,租房者应该要求房东提供一份合同副本,并保留好自己的复印件。同时,租房者还可以要求房东提供一份租房房屋的照片,以备日后出现争议时提供证据。此外,租房者还可以在合同签订后与房东一起做一次房屋的检查,并记录下房屋的现状,以便日后对比。
综上所述,签租房合同是租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租房者在签合同时应该特别关注合同的条款、租金及押金、违约责任以及保留证据等事项。只有在签订合同时做到谨慎和详细,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三
1、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
2、房屋出租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使房屋整洁、美观,并准备几件必用的家具,给房客家的感觉。对房客的有关信息,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也应了解准确。
3、房客入住后所发生的如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在房客付费后,房东好将付款凭证收集保存在自己身边。这样既能督促房客按时付款,又能避免欠费太多,更能防止因房客突然不辞而别欠下大量费用。
4、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和房东怎么签订租房合同:
1、在签完租房合同之后,付了租金,租金的支付我建议大家用银行卡转账的方式,这个也不要问我为啥,现在谁还用现金,一个不安全,第二很多时候,银行转账凭条比手写的收条要更有用。
2、房子的钥匙,房东有的都让他给你,大门的就自己花点钱,找个换锁的换个锁芯,别省这个钱,很多房东喜欢找租户留钥匙,租了房子,就算房子是你的,钥匙给你了,万一遇到哪个怪房东,心情一好就往你这跑,那可不爽。
3、租房合同里面,一定要写上房内的家具电器设施。这一点也是很多朋友容易忽略的地方,特别有些在入住后需要房东配备的家具或电器,除了一定要在合同注明外,并写清于多长时间内,将东西配齐。
4、签订合同的资料:你除了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外,一定要房东提供房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而且一定要核对,房产证和房主(和你签订合同本人)是否是同一个人。并在签订合同当时,留下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与合同一起留存至租期结束。
有关房东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以及和房东怎么签订租房合同的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对于房东来说,提前解决好一些租房当中租客的需求,对房屋出租会更加的有效力,而关于租房合同的内容条款也应该更加的细化,这样可以避免节外
生枝,租房当中还有很多知识,大家可以多去了解。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四
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许多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被房东的热情所麻痹,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
所以,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签合同注意事项二——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签合同注意事项四——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对于普通的租户来说,家具家电、水电煤气等都是日常生活必须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会比较关注;但是却往往会忽视电话、宽带这两项;因为在签订合同时不好确定电话、宽带的状况,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东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电话费,或者是宽带无法顺利安装,对后期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因此,您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签合同注意事项五——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内,此时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
因此,您一定要仔细清点屋内实施,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五
1、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但鉴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无法预料情势变更,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2、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书面手续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
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
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3、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如何确定?
实践中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诉讼前,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相对方有异议致双方形成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即为合同解除之日。当事人诉讼请求中未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具体时间的,可以在判决理由部分予以明确。
(2)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径行向法院起诉或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判决解除合同。
(3)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是否解除存在争议,法院审理后认为主张解除的当事人无合同解除权,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双方合意解除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4、承租人在合同租赁期限内单方搬离租赁房屋,并主张解除合同,而出租人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如何处理?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内拒绝接收房屋,或者单方搬离租赁房屋并通知出租人收回房屋的行为,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再履行租赁合同,其拒绝接收或搬离房屋的行为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不具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出租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法院释明出租人坚持不解除的,考虑到承租人不愿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该义务性质又不宜强制履行,租赁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出租人收回房屋、当事人起诉或判决生效之日等时间合理确定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承租人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出租人作为守约方也负有减少损失扩大的义务,具体损失数额由法院根据合同的剩余租期、租赁房屋是否易于再行租赁、出租人另行出租的差价,承租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定,一般以合同约定的三至六个月的租金为宜。
出租人因自身事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的,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如何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方主张违约金数额过高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准,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予以确定。
承租人主张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数额过高,经审查出租人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一般以欠付租金为基数,以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标准对违约金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6、房屋租赁合同因违约解除产生的实际损失如何确定?
因承租人根本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出租人根本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7、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信赖利益损失如何确定?
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被认定无效,经审查认为简单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信赖合同有效及能够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要求对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订约机会损失等信赖利益损失的,可以根据诚信原则,综合当事人过错程度、另行租赁房屋的差价及成本、合同的剩余租期等因素酌情予以支持,损失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使用费为限。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六
经常听说有同学房子住到最后和房东不欢而散的事情,其中签署合同是个很重要的环节。现在,我们就来看看,到底和房东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吧。
在你决定搬入前,请务必拿到一份书面的tenancy agreement,这个虽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但如果房东无法提供时,应该问个为什么。
如果你不是和房东同住,法律则要求房东在提供的双方都签字的材料里包含下列内容:
1 租期开始的日期(when the tenancy began)
2 房租价格(what the rent is)
3 租期到期日期(when it it due)
4 房客的租期是否固定(whether your stay is for a fixed amount of time)
5 重新审查(制定)房租的日期(the date the rent is set for review)
如果你的房东无法提供以上statement of terms,法律要求房东必须于28日内解决,或者,如果你采取法律措施,房东则会面临罚款。如果你在苏格兰,你可以直接到Sheriff court终止这份租房合同。
如果房东提供了这份材料,作为房客的你应该特别留意上面responsibility for repairs和list of furniture(inventory)这两个部分,这个是你在租期结束时避免可能的纠纷(特别是关于押金返还)的一个好方法。
外面私人出租的房屋有些可能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比如由于heater没有按时维护修理而造成的火灾和瓦斯潜在危险,或者安全出口(fire escape)有问题。如果可以,尽量保证你的房东有一份annual gas safety check证明,而且这样的检查必须是由在CORGI注册(CORGI-registered)的工程师来完成的。所有的房东应该都有一份诸如此类的书面检查证明,并且应该给房客一份相同的复印件。
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房东需要访客迁出(eviction),房东必须给予访客提前通知;并且需要从county court(在苏格兰则为Sheriff court)那里取得同意(a possession order);即便房东申请了possession order,也并不代表房客一定得迁出,一切还有待法庭(如果你们打官司)根据房客的具体情况作出最后的判决。所以,如果在租期仍有效时期命令你离开,你完全没必要恐慌。请咨询你最近的Citizens Advice Bureau,明确你和你房东享有的各自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