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最新5篇】

时间:2018-03-04 04:10:1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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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一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私家车的普及,车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对于个人而言,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下车位不仅方便停车,还可以作为一种收益的来源。因此,签订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本篇将详细介绍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车位的具体位置和面积、交易价格和付款方式、过户手续以及违约责任等。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以便于交易的进行和可能出现的纠纷解决。车位的具体位置和面积应当明确描述,避免产生误解和纠纷。交易价格和付款方式应当明确规定,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应当便于双方当事人的操作和支付。过户手续是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过户的时间和具体步骤,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违约责任是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违约的后果和赔偿方式,以防止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

其次,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合同的签订和公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合同的保密性以及合同的解除和纠纷解决等。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并应当在签订前进行公证,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的基础,双方当事人应当确保自己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的保密性是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的重要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当保护合同中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合同的解除和纠纷解决是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并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综上所述,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详细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和损失。此外,建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三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坐落地点及编号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号。

  第二条: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及付款期限

  该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为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拾______仟元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价款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元整、(大写):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整。

  第三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四

  车位买卖合同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甲方将其所有的车位出卖于乙方,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大唐智能花园小区______号的车位卖于乙方。

  2、车位的具体情况:

  位置:

  四邻:

  面积:

  产权方式为:

  3、甲方出卖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甲方。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将该车位及所有手续交付乙方,并且提供身份证件、产权来源等相关证件由甲乙双方会同物业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保证买卖车位合法,不存在抵押等债务纠纷,否则视为甲方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双倍返还的法律责任。

  6、在车位转移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延迟付款,应承担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延迟交付车库将承担车库价格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8、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11、合同附件:车位平面图

  甲方(签字盖章):

  物业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个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五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欧利金天泰集团 欧利金天泰集团人力行政部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

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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