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合伙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大家好!今天我们聚集在一起,是为了就我们共同创办的旅行社制定一份合伙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将确保我们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为我们的旅行社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合作伙伴
本次合作的合伙伙伴共有三人,分别是:张明、李红、王刚。三人均具备丰富的旅行社经营经验和相关知识,有着共同的理念和目标。我们将共同承担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权。
二、合伙期限
本次合伙的期限为五年,合伙期满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签或解散。
三、合伙资金
合伙资金共计人民币500万,由三位合伙人按照1:1:3的比例出资。合伙资金将用于旅行社的日常经营和发展,包括办公场所租赁、装修、设备采购、人员招聘等方面。
四、权益分配
合伙期间,三位合伙人的权益分配比例为:张明占40%,李红占30%,王刚占30%。合伙期间,合伙人的权益分配比例不得变更。
五、经营管理
1. 经营目标:旅行社的经营目标是提供优质的旅行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 经营决策:经营决策需要三位合伙人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通过投票决定,多数意见作为最终决策结果。
3. 经营责任:三位合伙人共同承担旅行社的经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开拓、合同签订、财务管理等。
六、利润分配
合伙期间,旅行社的利润将按照合伙权益比例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将在每年的年底进行一次,结算后将按照各位合伙人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
七、合作解除
1. 合作解除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伙期满且不再续签、三位合伙人共同决定解散、有一位合伙人提出解散等。
2. 合作解除后,将按照合伙权益比例进行资产清算,并进行公正公平的分配。
八、其他事项
本合伙协议书经各位合作伙伴共同审阅,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生效。如遇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旅行社合伙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大家好!今天我们聚集在一起,是为了就我们共同创办的旅行社制定一份合伙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将确保我们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为我们的旅行社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合作伙伴
本次合作的合伙伙伴共有四人,分别是:张明、李红、王刚、赵丽。四人均具备丰富的旅行社经营经验和相关知识,有着共同的理念和目标。我们将共同承担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权。
二、合伙期限
本次合伙的期限为十年,合伙期满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签或解散。
三、合伙资金
合伙资金共计人民币800万,由四位合伙人按照1:1:2:1的比例出资。合伙资金将用于旅行社的日常经营和发展,包括办公场所租赁、装修、设备采购、人员招聘等方面。
四、权益分配
合伙期间,四位合伙人的权益分配比例为:张明占30%,李红占25%,王刚占30%,赵丽占15%。合伙期间,合伙人的权益分配比例不得变更。
五、经营管理
1. 经营目标:旅行社的经营目标是提供全方位的旅行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并取得持续稳定的经济效益。
2. 经营决策:经营决策需要四位合伙人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通过投票决定,多数意见作为最终决策结果。
3. 经营责任:四位合伙人共同承担旅行社的经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开拓、合同签订、财务管理等。
六、利润分配
合伙期间,旅行社的利润将按照合伙权益比例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将在每年的年底进行一次,结算后将按照各位合伙人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
七、合作解除
1. 合作解除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伙期满且不再续签、四位合伙人共同决定解散、有一位合伙人提出解散等。
2. 合作解除后,将按照合伙权益比例进行资产清算,并进行公正公平的分配。
八、其他事项
本合伙协议书经各位合作伙伴共同审阅,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生效。如遇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旅行社合伙协议书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第二条 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业务经营事宜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三条 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经协商,共同经营***工商登记范围内的旅游业务及周边项目。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四条 前期投资
甲方以20xx年12月1日以前的投资(包括旅行社保证金、门脸转让费、前期租金、装修费用和家具、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及其他资金、固定资产投入)作为前期投资,占股权的60%。
乙方以其劳务估价和前期广告、网络推广费用作为前期投资,占股权的40%。
股权分配仅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协议的保证,不用做其他用途。
第五条 后期投资
20xx年12月1日以后的投资(不含乙方前期广告和网络推广费用),甲乙双方各出资50%。
第六条 投资及收益性质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作存续期间,合作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作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作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甲乙双方各按50%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三章 业务经营管理
第八条 业务经营的组织架构
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公司的管理机构,是业务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行使职权。
由于共负盈亏,经协商,甲乙双方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遇,属无偿为合作项目服务。
第九条 日常业务的管理
乙方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业务,使公司能够保持盈利状态。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业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甲乙双方均可以对合作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决定。
乙方执行合作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而造成损失时,应承担全部的民事、刑事和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财务等情况。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人员的聘任
会计由甲方推荐担任。
其他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十一条 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对外订立合同;
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1万元支出;
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一方合作人未经另一方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另一方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条 新合作人的加入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三条 新合作人的权利义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作人的退出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两个月向对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对方,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十五条 合作人出资的转让
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五章 协议解除
第十六条 协议解除
有以下情形之一,协议解除: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 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由全体合作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前期投资仍归各自合作人所有,只对后期投资进行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各自50%比例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则由私自开展业务的合作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
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二十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业务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
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修改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附: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旅行社合伙协议书 篇四
甲方:佛山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旅行社条例》于20xx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提高旅游团队的接待质量,甲、乙双方秉承合作精神,达致共赢的宗旨,就旅游业务的接待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同意选择乙方为团队旅游目的地的接待社,并委托乙方的团队在到达旅游目的地后,安排游客在交通、餐饮、住宿、景点游览、导游服务、娱乐休闲等方面的接待工作。
二、乙方为甲方确认行程计划时,必须将安排的游览项目的游览时间、购物场所的名称及停留时间、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列明,并确认。
三、乙方在接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执行,并根据甲方的接待要求,适时适当地安排交通工具,餐饮服务,住宿安排,行程景点游览,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接待要求,由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团队抵达前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并逐项落实。
乙方所安排的交通工具、司乘人员、餐厅、住宿、景点、导游等,必须持有或拥有合法的资格证件,符合国家旅游法规和交通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接待期间,乙方必须保障客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为之做好防范工作。乙方必须依法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五、接待期间,接待内容(包括交通工具、餐饮标准、住宿地点、住宿标准、景点增减、购物点增减、导游、司乘人员更换等)不能随意改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接待内容的,应征得全体游客的同意,并签名确认,乙方知会甲方。客人擅自离团或主动离团的,乙方应立即知会甲方,未发生的费用应从团赞中扣除,已收取团费的,应退还给甲方。
六、团队购物的次数,地点不得超过双方确认的安排。不得强行带客人购物或强制性另外加项收费。
七、发生投诉时,应视不同阶段,不同性质分别处理如下:
1、在接待期间,客人就接待内容提出投诉,乙方应及时作出调整、处理,涉及团费的增减等费用收支的,乙方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作出调整,期间乙方必须安抚游客的情绪,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
2、行程结束后产生投诉的,由甲方先行调解处理,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于两天内提供乙方在接待期间就接待内容及质量方面的书证、票据及其他材料。
3、经甲方或有关部门调查,投诉属双方共同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应根据调查结果或双方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承担范围,其中乙方应承担部分,甲方可从团款中扣除。
4、经调查,确认投诉属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先行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团款中扣除。
5、因乙方不按《旅行社条例》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客人投诉的,一切赔偿费用按《旅行社条例》规定执行。
八、甲、乙双方按商定的期限、方式、帐户结清团款,结算方式、期限,根据各团队不同情况,由甲方以传真或网络通讯等方式知会乙方,并于乙方对帐确认团款金额后,以银行结算方式支付团款。团队结算,乙方需提供《费用结算通知书》.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团款发票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财务人员三个月内结清综费。
九、甲方委托乙方代订长途交通票款的,甲方按双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票款。乙方需另行指定收款帐户的,须提供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财务章的委托书原件,不具上述的,甲方有权拒绝另行指定的帐户。 乙方代订交通票据的费用,在乙方交付相应票据时,由甲方一次性结清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接待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乙方擅自提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待人员、交通工具及游览接待项目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乙方擅自变更接待内容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或引起投诉且责任确认归于乙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游客擅自离团,乙方未知会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两宗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本协议中说明的赔偿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团款中予以扣除。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甲乙双方就责任及赔偿等方面的追索权。
十一、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发送的接待计划、接待人员名单、财务单证等,均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11年03月01日 起到2015年03月31日止。 甲乙双方需提前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条款的,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协议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十四、本协议在签订、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依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协议正件和传真件(含提到的所有往来文书、资料)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依法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及购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复印件,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提供。
甲 方:佛山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 方: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20xx年05月01日 年 月 日
旅行社合伙协议书 篇五
甲方:XXXXXXXXXXX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合作,甲乙双方经地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有效期: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止。
2、客房价格优惠价(每间,夜)
说明:A、标准间A、B和单间可免费宽带上网;
B、10人以上(含10人,同时不低于五间付款房间)成团;
C、团队房费免收10%服务费;
D、本协议签订一年内,一至五百间客房按XXX元/间(含早)计价,五百间起按XXX元/间(含早)计价。 (注:此条可有可无,视情况定)
E、国家法定黄金周及观潮节等节假日房价另定。
3、乙方入住甲方酒店,可享受十六免一的优惠,即团体每满十六人免一个床位,以此类推。(司陪360元/间/夜,按100元/间/夜优惠,最多可优惠2间)
4、乙方订房须提供:团队名称、房间类型、用房数、抵离日期、订餐内容、会议室及娱乐预订,返程车、船、机票预订、停车数量,陪同姓名、性别、人数、联系电话。乙方订房预订以乙方的文字资料(包括传真件)为准。
5、如乙方需专用车辆,甲方提供租车服务,价格另定。
6、若变更或取消预订,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
7、若乙方团队在预订内提前离店或推迟抵店,乙方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饭店柜台门市价收取相应的费用。
8、乙方在没有通知甲方取消预订的情况下,如发生团队未按期抵店的情况,甲方有权收取一夜总房费的100%
9、乙方如变更或取消预订的早、中、晚餐,须在用餐24小时前通知甲方,否则将按原订人数和标准缴纳甲方100%损失费。
10、乙方如临时增加房间,甲方在用房紧张的情况下(用房高峰期),视实际用房情况而定可否给予增加。
11、付款方式:
A)乙方预订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须于团队到达前预付或团队到达时现付给甲方;
B)如乙方以外币或其他形式向甲方支付费用,须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执行。
1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认为有需更改或变更之事,须以文字形式共同确认为准。
13、协议房房价,乙方有保密的义务,若因泄漏房价造成甲方损失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甲方有权取消该合作协议。
1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甲方执行本协议具体部门为XXXXXXXXXX酒店销售部。
16、本酒店网址: http://
您可在网上浏览酒店最新活动信息,也可以在网上直接进行散客预订。
甲 方:XXXXXXXXXXX酒店有限公司 乙 方:
Tel:XXXX-直线 ( 传真) Tel:
总机 Fax:
地 址:XX市XX区XXXX路XX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开户银行:******银行 联系人:
开户帐号:
户名:XXXXXXXXXXX酒店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名(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