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作协议书 篇一
第一篇内容
标题:建筑公司与设计公司工程合作协议书
一、协议目的
本合作协议旨在明确建筑公司与设计公司之间的工程合作关系,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合作内容
1. 建筑公司承担项目的具体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管理、材料采购、施工人员安排等。
2. 设计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纸制作等。
三、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完工验收之日止。
四、合作方式
1. 双方应遵循合作、互利、互信、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合作,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进展。
2. 建筑公司与设计公司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
五、权利及义务
1. 建筑公司的权利及义务:
(1)按照设计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项目;
(3)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按照设计公司的要求进行验收。
2. 设计公司的权利及义务:
(1)按照建筑公司的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2)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图纸;
(3)配合建筑公司的工程实施,解答相关问题;
(4)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六、费用支付
1. 建筑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公司的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设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建筑公司的施工费用,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工程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机密及其他保密信息,双方承诺对其进行保密,并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在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双方可根据协议约定的期限自行决定是否公开相关信息。
八、争议解决
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变更与解除
1. 本合作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行为,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附则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合作协议 篇二
第二篇内容
标题:工程公司与供应商工程合作协议书
一、协议目的
本合作协议旨在明确工程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工程合作关系,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合作内容
1. 工程公司承担项目的具体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管理、材料采购、施工人员安排等。
2. 供应商负责为工程公司提供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确保其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三、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完工验收之日止。
四、合作方式
1. 双方应遵循合作、互利、互信、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合作,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进展。
2. 工程公司与供应商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
五、权利及义务
1. 工程公司的权利及义务:
(1)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项目;
(3)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按照供应商的要求进行验收。
2. 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
(1)按照工程公司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2)确保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配合工程公司的工程实施,解答相关问题;
(4)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
六、费用支付
1. 工程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的材料和设备费用,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公司的施工费用,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工程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机密及其他保密信息,双方承诺对其进行保密,并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在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双方可根据协议约定的期限自行决定是否公开相关信息。
八、争议解决
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变更与解除
1. 本合作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行为,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附则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合作协议书 篇三
工程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该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项目部,协调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2.3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2.4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标价%的管理费用(不含税金、暂定金额按实际发生计取)。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第三条甲方职责
3.1项目部由甲方委派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工程及财务管理,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甲方在工程现场设立双控银行账户,取款时需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财务主管印鉴共同确认。工程计量款到位后扣除甲方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乙方用于工程施工。
3.3甲方在青岛完税后,甲方根据分包协议,负责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3.4协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四条乙方职责
4.1项目部由乙方委派项目副经理,同时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如工程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协议,拒绝拨付工程进度款,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4.3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因该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承担的工程任务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4.4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
4.5支付甲方现场人员的工资、食宿、差旅及通讯等费用。
4.6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项目部的名义赊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机械设备。
4.7乙方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自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