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用工合同 篇一
北京劳动用工合同是指在北京市范围内,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关系建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劳动用工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合同形式:北京劳动用工合同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对于劳动关系较为简单的情况,双方也可以口头达成合同。不过,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建议劳动者和雇主在签订合同时选择书面形式,并确保合同中的条款明确详细。
2. 合同期限:北京劳动用工合同的合同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没有特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无论是固定期限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都应当明确合同期限。
3. 合同内容:北京劳动用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条款。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各项权益和责任,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4. 合同解除:北京劳动用工合同的解除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进行。劳动法规定了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者因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解除、劳动者与雇主协商一致解除等。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总之,北京劳动用工合同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并尽力保护各自的权益。
北京劳动用工合同 篇二
北京劳动用工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在劳动关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劳动用工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北京劳动用工合同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这些信息是确定劳动者身份和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基础。
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北京劳动用工合同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完成的具体任务,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进行工作的地方。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有助于劳动者明确职责和工作环境,也有助于雇主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
3.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北京劳动用工合同应当明确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每天或每周需要工作的时间,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从事劳动所应得到的报酬。明确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有助于双方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避免产生劳动纠纷。
4. 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北京劳动用工合同应当明确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劳动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受的各项权益,包括劳动时间、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明确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有助于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北京劳动用工合同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各项权益和责任,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并尽力保护各自的权益。同时,雇主应当切实履行劳动法规定的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劳动用工合同 篇三
北京劳动用工合同范本
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
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XX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