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 篇一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商业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常见于商业街、购物中心等地方。该合同是确保出租人和承租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内容涵盖了租金、租期、使用权等方面的规定。
一、租赁标的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标的是指具体的门面房屋,包括建筑物的位置、面积、房间数量等详细信息。在合同中,出租人需要明确提供清晰的租赁标的描述,确保承租人能够准确了解所租赁的房屋情况。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是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细节。通常情况下,租金是按月支付的,出租人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具体的支付日期,并约定好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三、租期及续租
租期是指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租期的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以及续租的条件。在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租期较长,通常为一年或更长时间。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前需要提前与出租人商议是否续租,并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
四、使用权及装修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中,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利。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范围、使用目的等。同时,合同中还需要约定装修责任及装修范围,确保承租人在装修时不违反合同规定,并保护房屋的安全和完整。
五、违约责任
在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责任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内容。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金额。出租人需要在合同中注明承租人如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损坏房屋的违约责任,同样,承租人也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出租人如未按时交付房屋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是商业租赁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在签订合同前,双方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得到充分理解。同时,如果对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专业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 篇二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是商业租赁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范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益关系。本文将介绍门面房屋租赁合同的常用版,以帮助出租人和承租人更好地了解合同内容。
一、租赁标的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标的是指具体的门面房屋,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等详细信息。在合同中,出租人需要清楚描述租赁标的,以确保承租人对房屋有准确的了解。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通常情况下,租金按月支付,出租人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具体的支付日期,并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三、租期及续租
租期是指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租期的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以及续租的条件。一般来说,门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较长,通常为一年或更长时间。承租人在租期结束前需要提前与出租人商议是否续租,并按照协商的方式进行。
四、使用权及装修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中,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利。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范围、使用目的等。同时,合同中还需要约定装修责任及装修范围,确保承租人在装修时不违反合同规定,并保护房屋的安全和完整。
五、违约责任
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金额。出租人需要在合同中注明承租人如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损坏房屋的违约责任,同样,承租人也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出租人如未按时交付房屋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对于商业租赁双方都十分重要,它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自己对合同的条款都有充分的理解。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合同签订后,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权益。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 篇三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常用版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具体需要包括什么条款?下面是yjbys整理的关于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常用版,欢迎阅读参考!
出租方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承租方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甲方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__鞍山新兴市场AC 号。
第二条 租期3年,自_20xx_年_8_月_1_日至20x年8月1日。
第三条 每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由乙方每半年期初交付。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第四条 各项税费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承受原甲方的.权利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承受原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1.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每天滞纳金为实欠租1%。如拖欠租金 6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租金。
2. 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商谈是否终止合同。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将乙方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4.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产权证、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