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经销合同 篇一
代理经销合同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通过该合同,委托人将其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权委托给代理人,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该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产品或服务的有效销售,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产品或服务
1. 委托人将具体列明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权委托给代理人。委托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销售的合法性和质量保证。
2. 代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积极推广和销售产品或服务,并保证以最佳的方式和渠道进行销售。
三、地区限制
1. 委托人与代理人应达成一致,确定代理人的销售地区范围。代理人在销售地区内享有独家代理权,委托人不得与其他代理人在同一地区销售相同产品或服务。
2. 委托人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情况,调整代理人的销售地区范围,并提前通知代理人。
四、销售义务
1. 代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制定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策略,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向委托人提交销售报告。
2. 代理人应积极开发市场,提高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和销售额,并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五、价格与结算
1. 委托人应根据市场行情和产品或服务的成本,确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并提前通知代理人。
2. 代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价格标准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涨价或打折。
3. 委托人与代理人应约定结算方式和周期,并及时进行结算。
六、保密义务
委托人与代理人应保守彼此之间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该信息损害对方的利益。
七、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双方应妥善处理未结算的款项和存货,并按照约定归还各自的资料和设备。
八、争议解决
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调解或裁决。
以上为代理经销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双方权益的保护。
代理经销合同 篇二
代理经销合同是一种商业合作协议,通过该合同,委托人将其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权委托给代理人,以便更好地开拓市场和扩大销售规模。以下是该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实现产品或服务的有效销售。
二、委托范围
1. 委托人将具体列明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权委托给代理人。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详细规格和技术要求,并确保其具备销售的合法性和质量保证。
2. 代理人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销售产品或服务,并享有相应的销售提成和奖励。
三、地区限制
1. 委托人与代理人应明确代理人的销售地区范围,并约定代理人是否具有独家代理权。
2. 若代理人具有独家代理权,委托人不得在代理人的销售地区内与其他代理人签订相同或类似的代理合同。
四、销售义务
1. 代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制定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策略,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向委托人提交销售报告。
2. 代理人应积极开发市场,提高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和销售额,并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五、价格与结算
1. 委托人应根据市场行情和产品或服务的成本,确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并提前通知代理人。
2. 代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价格标准进行销售,并及时向委托人结算销售额。
六、保密义务
委托人与代理人应保守彼此之间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该信息损害对方的利益。
七、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双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妥善处理未结算的款项和存货,并按照约定归还各自的资料和设备。
八、争议解决
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调解或裁决。
以上为代理经销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双方权益的保护。
代理经销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在家具销售领域进行合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区域品牌代理独立权、
二、甲方免费负责为乙方员工培训销售知识、办公家具知识、服务礼仪。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系列办公家具产品授权经销书。
四、甲方派专人协助乙方进行选择店址的无偿服务。
五、甲方在乙方开业前期派专业销售人员进行辅助性的营销策划,以及赠送内部培训手册十五本。
六、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间确保乙方在四川省巴中市内不会出现第二家销售甲乙公司系列产品经销商。
七、乙方在合作期间如在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开第二家办公家具系列产品专卖店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八、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转让品牌区域代理权。
九、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在专卖店内经销其他厂家的办公家具产品。
十、乙方每年必须完成1000万元整(大写:壹仟万元整)办公家具经销业绩。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支付甲方品牌代理费人民币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代理有效期限为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9日,如乙方中途退出,甲方不退还品牌代理费。
十二、甲方每年不定期的对乙方专卖店进行指导和管理。
十三、合作期间如乙方有违法或违反此合同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代理费。
十三、其它: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如发生争议或分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后向当地仲裁机构报请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双方应本着积极态度,在本合同的原则基础上进行修改、填补。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0月9日,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需另行签订延期协议。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代理经销合同 篇四
公司编号:辰和字 号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浙江辰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产品 在 地区的普通经销商。
3.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3.1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万元;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万元。
3.2市场保证金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体系,防止冲货,乙方首批进货时应按进货额的10% 万元给甲方作为市场保证金。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 合同产品“ ”供货价格
4.1.1产品(1):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1.2产品(2):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1.3产品(3):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2为保障全国经销商的利益,合同产品“ ”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1)
4.2.1产品(1):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2.2产品(2):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2.3产品(3):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3 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4.4 供货期限: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以后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4.5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 交货。若按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到达交货地点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交货地点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其它省内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4.6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4.7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铺货:
在合同期内,对于铺货严重萎缩,连续3个月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 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由甲方进行重新招商。
6. 广告宣传费用
各种宣传资料、物料的设计、策划、制作由甲方负责。甲方按乙方进货数量,按宣传品不同进行定期配比。
7.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7.1 甲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7.1.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7.2 甲方的义务
7.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7.2.2有对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的义务。
7.2.3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7.2.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7.2.5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7.3 乙方的权利
7.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7.3.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7.4乙方的义务
7.4.1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好产品在本地区上市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的义务。
7.4.2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周、月、季上报销售信息反馈表的义务。
7.4.3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7.4.4有不得经营其他与甲方产品相关类似产品的义务。
7.4.5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4.6不得跨合同所规定地区经营,不得将经销权转让他人。
7.4.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实际铺货资料。
8.价格
8.1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销售区域内,保证市场零售价统一。
8.2 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销售区域内市场零售价发生严重偏差(被冲货情况除外),严重影响甲方市场信誉和其他地区销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代理权,解除合同,并全部扣除乙方独家经销保证金作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的违约金。
9. 冲货
9.1 乙方只准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否则视为冲货。
9.2 发生冲货事件,乙方应赔偿被冲货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冲货量以被冲货方提供的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数量为主要依据,结合甲方清查乙方产品货物流向结果,经三方认可后(冲货方不到场视为认可),以零售价减去冲货价所得差额为基数,乙方按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并按总冲货量价值的10%给予处罚。乙方接到罚款通知单后,罚款应在五日内到达甲方财务帐户。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独家经销保证金中扣减,且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不承担退货责任。
10. 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1.1 乙方对甲方经营计划、价格、市场信息等全部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24个月。
11.2 乙方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均不能保留复印件)。
11.3 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经销保证金3个月内全额退款。
11.4 合同终止后,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关于甲方产品的一切业务往来,甲方不承担责任。
11.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3.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14.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15. 解决争议的方式:(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16.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乙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代理经销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专业开发、生产、销售 系列产品,为了迅速拓展全国市场,建立起遍布全国的销售及服务网络,使全国各省市的消费者能享受到更优质、更快捷、更专业的产品售前售后服务,特向全国各省市招纳有相关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代理经营商。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多次磋商,一致同意共同合作开拓乙方所在地的 系列产品市场,并达成以下条款:
一、 总则
乙方保证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固定合法经营场地等相关资质证明供甲方验证,并提交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本合同附件,并自愿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自主经营。
本协议提及的知识产权(注册商标、品牌形象、营运方案)归甲方所有。
二、 代理产品名称、代理区域、代理期限
1、授权代理产品名称:
2、甲方授权乙方为 ____区的合法区域代理商,甲方保证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发展不超过 个代理商。
3、授权代理期限为 ____年,自 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
三、 甲方义务及乙方权利
1. 甲方设立推广中心,负责国内市场及品牌形象的推广工作。
2. 甲方向乙方出具代理经销授权书,维护乙方特约经销权益。
3. 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验报告。
4. 甲方负责对乙方或乙方员工提供有关产品知识、售后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及指导。
5. 甲方将不定期安排专职人员巡视监察,实地对乙方进行业务指导。乙方需接受甲方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和正常贮运条件下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换货。
7. 乙方X根据本地域行业的特点,对甲方的产品生产提出建议,供甲方作综合性分析并作为新产品的生产指导。
四、 乙方义务
1. 接受甲方有关资质、选址及经营前景的评估。
2. 完成甲方每年指定的销售任务,年销售额必须达到 ____万元.
3. 在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为了维护甲方的整体利益和品牌形象,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合同正常中止后,甲方在1个月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4. 价格统一策略:甲方为保证产品的品种和形象,在全国实行统一建议价经销策略。考虑到不同区域内经济承受能力的不同,允许乙方在提前申请的情况下,对价格进行 %以内的调整。
5. 乙方需按时向甲方提供甲方产品的各项数据以及相关信息(包括甲方产品的销售数据、库存数据),以便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牌经营策略及产品设计和生产做出规划。
6. 须接受地区限制,甲方在全国实行排他性区域经营,以保障区域内经销商的利益。如乙方希望增加新分店和扩展经营区域及转换经营场所,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X。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越区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7. 严禁未经甲方授权,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严禁未经甲方授权,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一旦违反本款,视为违约,甲方X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 保密条款:乙方因经销甲方产品所了解到的甲方产品各种销售信息以及数据(如:甲方产品价格及加价率、甲方品牌发展策略、甲方新产品拓展计划等),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五、 产品的购买、运输及调换
1. 产品的购买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购买产品时,可先把货款和运费通过银行汇入甲方账户,然后把汇款回执单及订货单传真至甲方,款到由甲方安排发货。
2. 产品的运输
1) 甲方收到乙方汇款回执单及订货单后,七天内为乙方办理发货。
2) 乙方X自行提货,也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及其保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为相应保险合同收益人。具体运输由乙方在订货单中明确,内容包括:运输方式、运达地点、收货人、联系电话。
3) 如乙方所需产品暂时短缺,甲方需在三天内通知乙方,并另行确定订货单和发货时间。
4) 货物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乙方依据甲方货运单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验收完成后在由乙方收货人在确认单上签字,并把确认单回单联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回甲方,至此甲方完成了对乙方的交货,乙方对所收货物负有全部责任。若验收时发现外包转箱破损而导致货物损坏或数量不符,乙方应按实际破损、短缺数量直接向运输公司索赔。
3. 产品的调换
1) 如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等价换货。
2) 乙方自进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对产品进行等价调换,但所调换的产品必须在外包装完好无损的前提下。
3) 如因乙方人为因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及外包装损坏,甲方不予调换、退货。
六、 合同违约、解除及责任
1. 甲方违约:如双方协商无效,乙方X提出解除合同,质量及外包装完好的产品又甲方回收,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2. 乙方违约:如双方协商无效,甲方X提出解除合同,产品不予回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3. 甲方和乙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都须在3天前提出声明。
4. 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解除特许及授权关系,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的商标和标志。
5. 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后,未能按约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和标志,甲方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七、 合同的终止及续签
合同期满,乙方须提前3天向甲方提出终止和续签合同的申请。
1. 合同的终止:甲方对乙方终止合同的申请进行审核,结算双方财务往来之账目,收回商标使用权,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2. 合同的续签:甲方对乙方续签合同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乙方全年度的经营业绩及管理进行考察,以决定是否续签。
3. 同一地域,同一条件下,乙方有签约优先权。
八、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加签补充合同,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有异议,经协商无效,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 本和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 签订合同有限期内一个月,若乙方毁约,甲方将扣留保证金不予退还。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代理经销合同 篇六
委托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简称乙方)
地址: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并进行和解;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____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元。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
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乙方非因
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