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的合同 篇一
仓储合同的重要性及关键条款
仓储合同是指由仓储人和委托人签订的关于货物存放和保管的合同。在商业活动中,仓储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货物的安全和保管,同时也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依据。本文将介绍仓储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关键条款。
首先,仓储合同对于委托人来说非常重要。委托人将货物交由仓储人保管,希望能够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仓储合同规定了仓储人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货物的保管、防火防盗措施、合理使用仓库设施等。同时,仓储合同还规定了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支付存储费用等。通过签订仓储合同,委托人可以确保货物得到妥善保管,降低了货物在仓库中遭受损失或丢失的风险。
其次,仓储合同对于仓储人也具有重要意义。仓储人作为货物的保管人,有责任确保货物的安全和保管。仓储合同规定了仓储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要求委托人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维护仓库设施、按时支付存储费用等。仓储合同还规定了委托人在货物存放期满后的处理方式,例如是否续存或提货等。通过签订仓储合同,仓储人可以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保障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仓储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主要包括货物描述、存放期限、存储费用、责任限制等。货物描述是仓储合同中最基本的条款,它要求委托人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包括名称、数量、规格等。存放期限规定了货物在仓库中存放的时间,委托人应按时提取货物或续存。存储费用是委托人向仓储人支付的费用,根据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存放时间等因素确定。责任限制是仓储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它规定了仓储人对于货物损失或丢失的责任程度。一般情况下,仓储人对于因自身过失造成的货物损失或丢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仓储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通过签订仓储合同,委托人和仓储人可以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保障货物的安全和保管。关键的条款如货物描述、存放期限、存储费用和责任限制等,是仓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只有充分理解和遵守这些条款,才能够确保仓储合同的有效执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仓储的合同 篇二
仓储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及案例分析
仓储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合同形式,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仓储合同可能会引发纠纷。本文将介绍仓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仓储合同纠纷。
仓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首先,协商是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寻求共识并解决纠纷。协商的优点是快速、灵活,可以减少成本和时间。然而,协商也存在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困难,需要双方具备较高的沟通和谈判能力。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
其次,仲裁是一种常见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是指由双方协商选择一位独立的第三方来裁决纠纷。仲裁的优点是程序简便、效率高,裁决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仲裁条款,明确仲裁的程序和方式。然而,仲裁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仲裁费用可能较高,裁决结果可能不符合一方的期望。因此,在选择仲裁时需要权衡利弊,选择适合自身利益的方式。
最后,诉讼是一种正式的纠纷解决方式。当协商和仲裁无法解决纠纷时,双方可以将纠纷提交给法院,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诉讼的优点是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法院可以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诉讼也存在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经济和时间压力。
为了更好地理解仓储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下面通过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假设委托人在仓储合同规定的存放期限内未及时提货,导致货物在仓库中遭受损失。委托人认为仓储人应对货物损失承担责任,而仓储人认为委托人应对自己的过失负责。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首先尝试协商解决纠纷,协商的目标是确定责任分配和赔偿方式。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由第三方进行裁决或法院进行审理。
综上所述,仓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和成本效益。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仓储合同纠纷,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仓储的合同 篇三
保管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存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储藏种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提供的仓库在封库后必须满足“五无”、“三防”标准。五无即无虫害、无混杂、无霉变、无鼠害、无事故;三防即防水、防火、防盗。封库期间库温保持在—10℃以下;乙方种子入库时要达到国标水分标准,即不高于14%。
第二条:储存数量:总储存数量约(玉米种子)7000吨。数量以过磅检斤为准,超出7000吨按实际数量计算,其发生检斤过磅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储藏中途种子出库,储藏种子数量仍按7000吨计算合同期限为一年。储藏周期结束合同终止,如果乙方继续租用,按实际库存数量进行计算。
第三条:仓储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201年月日。
第四条:贮藏时间及贮藏费:入库时间由我方种子入库开始计算,制冷时间由我方控制,由双方签字制冷时间才可以生效,但不能低于5个月,建议入库初期边入库边制冷这样可以控制种子温度里外一致,这样可能制冷时间达到6个月,制冷期间收取每月60元/吨的储藏费,非制冷期间收取每月7元/吨的储藏费(以上的费用对方负责开具发票,发票费用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入库时支付全部费用的50%,种子入库后支付全部费用的30%,贮藏期满调出甲方仓库前,一次性支付全额贮藏费用。租赁期间,乙方不及时交费,甲方有权阻止其种子出库。
如乙方逾期提货,导致仓储费在合同期内不能一次性结清时,其所储种子按商品价格计算与其所欠仓储费相当时,甲方有权做转商处理以顶仓储运费等费用。仓储期间,对方负责制冷技术,我方派人看管库房钥匙及库房温度并做好记录。
如没有满足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五无”、“三防”标准和/或库温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自然损耗超过2‰的部分,甲方按种子进价(16元/千克)给予赔偿。
第八条:种子封库期间水分不得高于入库水分提高0、2%,芽率较入库时不得有明
显下降。否则甲方应按种子成本价(16元/千克)给予赔偿,但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储存费用总额(因出库期间气候等原因造成水分增加除外)。
第九条:种子入库、出库时,甲、乙双方应有专人在场。出库时提货方必须持乙方入库交接单,经甲方核准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乙方应妥善保管交接手续,如有遗失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甲方应做到一车来一车走,品种不混杂。
第十一条:对乙方交付保管的包衣种子,甲方在装、卸及管理等过程中应注意采取合理防护措施。因防护不当对人、畜等造成伤害等意外事故发生时,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提供种子包衣剂名称、类型及解毒药剂及使用方法,若因乙方没有提供前述信息造成意外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在出入库期间,乙方的.保管人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所贮藏种子的质量。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等)造成造成损失或不能按时出库时,甲方不予负责。甲方应将灾害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灾害损失,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六条:种子出库、入库对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装卸工人及装卸机械,保证每天卸车入库不低于400吨(包括机械使用和电费),如不能及时入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 篇四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
4.4电费每月结算一次,每度元。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份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现金交付,同时交付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 乙方应于每月交付租金的同时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第六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6.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7.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7.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 物业管理
8.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州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九条 装修条款
9.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条 租赁物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租。否则自动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对该仓库进行清场处理。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11.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日,乙方未支付,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 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2.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14.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14.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条 其它条款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5.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执份。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篇三:仓库租赁合同
仓库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范本: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 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
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想续约乙方须提前__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现乙方有优先权。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
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1、库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________元。若需供电增容,则其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待租赁期满后,
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给乙方。
3、乙方应于每月___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租金的%支付;乙方应于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费用的%支付。
4、本仓库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5、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本合同对新产权人继续生效。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6、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
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购买包括甲方财产在内的租赁物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提前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必须对付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
10、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四、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租赁物主结构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五、转租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处理一切纠纷、以及承担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内容必须在原有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约定执行。
2、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原有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六、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并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则在5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七、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八、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九、广告安装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签字): 时 间:时间:
仓储的合同 篇五
保管服务方: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管服务方、存货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管服务方提供服务为:
1、为存货方提供出入库、保管服务,为存货方代记库存明细账(最小记账单位)。
2、为存货方提供使用面积1620平米的场地,供存货方码放货物。
3、保管场所地址:________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
2、因存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仓储保管服务责任
1、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的存货数量(最小记账单位)库存明细帐与存货方所存货物一致。
2、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入库存货数量、及入库时经双方确认的货物状态完好。
第四条保管服务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条入库、出库
1、入库: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负责将保w管物运至保管场所(运输费另计),在保管物运输始发地时,对保管物规格、数量、包装要求进行验收,签署保管物入库单。该入库单应包括保管物的实际接收状况、数量、新旧等情况。
2、出库: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将保管物运出保管场所时,应对出库保管物的数量、名称等进行确认,并签署出库单。该出库单应包括保管物的实际出库状况、数量、名称等情况。
3、入库单和出库单经双方签字后视为有效,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保管服务方须保证在保管期间内,存货方保管物在保管场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进水,不因保管场所内其他物品的使用、搬运而造成损坏。
2、保管服务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或其他场所进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务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合同。
2、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因保管场所变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存货方,则存货方有权选择:或者提前终止本保管合同;或者按保管服务方提供的新保管场所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存货方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存货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保管服务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4、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加盖公司印章,任何口头的或无公司印章的书面合同均视为无效,对各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保管费费用
1、本合同项下保管费为每月16元/平米,保管场所面积1620平米,共计:25920元/月。该费用包括保管服务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水电费、管理费、安保费、设备维护保养费、出入库理货、装卸费、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税费等)加班费另计。除此之外,存货
方无需向保管服务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存货方于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10日内向保管服务方支付上一周期保管服务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保管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短缺、损坏等,保管服务方应负责赔偿。
2)保管服务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将存货方已支付的全部保管费返还给存货方,并赔偿由此给存货方造成的损失。
2、存货方的违约责任:
1)存货方在保管服务方存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物品,造成公检法机关没收存货方物品的,保管服务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存货方因此给保管服务方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全额承担,包括保管服务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如存货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保管费,每逾期一日,存货方应按应付保管费的千分之五向保管服务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存货方经济损失,保管服务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其他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管服务方:________(公章)存货方:________(公章)
授权代表人: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仓储的合同 篇六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储存、保管货物
1.1 甲方以总包形式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
1.2乙方向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进行仓储保管的合法资质,并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安全、稳妥的为甲方进行仓储保管,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损失。
1.3 乙方向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的具体仓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储存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2.1 货物名称:青岛啤酒以及甲方要求保管的货物
2.2 规 格:标准。
2.3 数 量:按照甲方存货计划数量。
2.4 质 量:按照国家规定标准。
2.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储存。
第三条 货物保管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3.1 产成品的入库管理:
3.1.1 乙方收货库应严格按照甲方物流管理总部的转库订单收货,无转库订单且无其它通知,货物不得入库;
3.1.2 收货库每日汇总转库数量,并及时与各厂开具的《转库单》核对录入系统(录入的批次及数量应准确无误);对入库数量与《转库凭证》或《转库单》不符的,应及时协调承运单位与各生产厂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3.2 产成品出库管理:
3.2.1 销售订单提货必须严格贯彻“先进先出”原则,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必须有物流管理总部书面通知;样品单提货的,依照单据签库情况发货,正常情况应优先发新批次成品;
3.2.2每笔订单完成后,乙方成品库必须详细记录货物流向,包括货物的批次、数量、目的地及分公司(办事处)或客户名称等,以便在发现不合格产品后,能够及时召回;
3.2.3 若出现产品召回情况,成品库应根据甲方技术质量总部出具的《产品召回通知》暂停该产品出库并对
产品进行隔离、标识和记录,根据成品库发货记录,及时召回流通中的产品,并详细记录召回情况。
3.3 成品储存及管理:
3.3.1 乙方成品库仓库内应划分库区、垛位,建立垛位卡片,储存的成品应按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生产厂、生产日期等分区分类码垛,用标牌做出明显标志;
3.3.2 乙方成品库每日发货完毕后,应对每个垛位的成品实数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应按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厂、生产日期逐项登记收、付、存台帐,保持帐、卡、物相符;
3.3.3 成品入库后,应在考核期限(保质期为6个月的酒为45天,保质期为12个月的酒为60天)前销售出库;对临近考核期限的品种,乙方成品库应提前向物流管理总部汇报,并在相关报表内注明;
3.3.4 在产品入库及出库过程中,乙方成品库对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物流管理总部;
3.3.5 乙方对成品酒的储存保管按照甲方《第三方物流成品酒仓库管理工作标准》执行。
3.3.6 乙方对整合酒的处理方法按照甲方《第三方物流仓库破损酒整合操作工作标准》执行。
3.4 库存报表:
乙方成品库每日将当日发货单据、入库收货单逐笔登记,并于次日9:30前将《成品库收付存报表》报给甲方物流管理总部;乙方成品库每周五根据前日成品结存及生产日期制作《成品酒生产日期排查表》,并注明临近考核期限品种,于10:00前报给甲方物流管理总部。
3.5月末结帐及实物盘点:
每月结帐日收发货完毕后,乙方成品库应对库存成品进行统一盘点,并根据实物盘点数量做出《盘点表》及《库区垛位表》;甲方物流管理总部负责月末根据乙方成品库的《盘点表》与实物进行现场核对,并不定期对乙方成品库进行抽查。
第四条 装卸要求
4.1 乙方装卸人员对货物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乱摔、乱砸、乱放;因搬运不当造成的破损应按实际货值赔偿。
4.2 乙方叉车装卸时行驶速度要适宜,不得超出载重量规定,应轻装轻卸稳放于车板或地面上。
4.3 当乙方装卸时发现有开箱、破箱、重量不足等缺陷的,装卸人员应及时挑出,单独存放,以便用于封箱、换酒备用,不得将有缺陷产成品装入车、船运出。
4.4 乙方驾驶员、港站理货员等有监督装卸质量的职责,对因监督失职造成的装卸货损,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服务指标承诺与考评
5.1 甲方有权对委托乙方保管的货物进行检查和盘点,并制定考评方法对乙方提供的仓储服务进行考评,考评方法以附件二为准。
5.2 乙方承诺各项服务指标达到附件二之要求,并且于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甲方指定联系人。
5.3 乙方承诺达到附件二约定的各项KPI服务指标,并同意由甲方分别对合同附件二中指定项KPI服务指标进行考评。其中,
5.3.1 仓库面积利用率、仓库库容利用率、盘点准确率、批次记录准确率、装卸效率、信息反馈及时率中任意一项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二中承诺的标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5.3.2 产品破损率不达标的,由乙方负责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
5.3.3 应急反应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差”,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良好”,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5.3.4 物流质量与食品安全得分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85分至9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如为75分至8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如为74分以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
因服务指标不达标而收取的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月.
第六条 其它服务内容及要求
6.1 由乙方对成品库装卸质量进行直接监督,在成品入库过程中,对成品进行有效地监督,杜绝有缺陷产成品入库;在成品出库过程中,不得将有缺陷产成品装入车、船运出,杜绝有缺陷产成品流出成品库;对装卸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物流管理总部;
6.2由乙方根据入库的产品准确记录产品的生产批次,合理安排库位存放,并在成品出库时准确记录发放批次。
第七条 货物的短损及赔偿
7.1 乙方对甲方交付进仓的货物必须在交付现场按照甲方规定的成品外包装验收标准验收。如果乙方当场未提出书面异议(直接在接受货物的单据上进行批注),则视为乙方已按甲方认可的数量、规格和质量接收货物;乙方对已批注短少破损部分的货物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7.2 乙方必须对已接收的正常货物在服务期间发生的短少、破损和运输错误负责。每月月底经双方实盘确认的盘点差异而导致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当月或后期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如发生前述货物短少、破损,乙方应:
7.2.1 在情况发生后两天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短少、破损的货物清单(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的短损,包括产品丢失、污染、被盗等);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均应负责按市场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7.2.2 将损坏的货物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在短损报告中详细记载,在与甲方达成协议或得到甲方书面指示后才能处置损坏的货物;除该货物的损坏完全由甲方的过错造成的情况外,相关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7.2.3 按以下标准就短损的'货物向甲方进行赔偿:
(1)对于每月产品破损率等于或低于万分之五的部分,甲方将不向乙方进行索赔;
(2)对于每月产品破损率高于万分之五的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如下金额:
a.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外包装破损的:纸箱破损在总入库数量的万分之五以内的可向甲方申请,超出该范围的须自行向甲方申请购买,纸箱和其他相关辅料以甲方规定计价;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b.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缺失、受到污染的:按甲方相应货物的市场价金额赔偿;赔偿后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3 因乙方发货错误,如发货地址、货物数量、品种、批号与甲方订单不符等原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含客户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7.4 对于以下货物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1)经甲方认定的是由于货物自身包装设计或材料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失;
(2)因地震、洪水、战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5 甲方负责赔偿完全由于甲方指令错误、变更或手续不全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
7.6 双方对于货物的索赔期限为事件发生后的1个月内;1个月后受损方未提出书面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
第八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
8.1保证货物本身的安全性:甲方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将易燃、易爆、具腐蚀性等危险品存入库房,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8.2 因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的货物损坏、变质,由甲方负责。
8.3 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乙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义务:
8.4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要求支付乙方仓储费用、装卸费等。
8.5 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有关信息、有效的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如有变更,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不及时提供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8.6 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堆码、保管技术规范、有效票样样板。
8.7 为了确保产品安全,甲方要不定期到仓库对仓储产品进行抽检。
8.8 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及乙方有关仓储安全防火、防爆、防毒的规定。
第九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责任:
9.1 在单据手续不全或明显不符的情况下出库,致使货物被冒领而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乙方按甲方货物市场价负责赔偿。
9.2 保管期间发生的货物破损、短少、水湿、受潮、污染、冻损等,乙方应按甲方货物市场价负责赔偿。
乙方义务:
9.3负责库房的维修管理,提供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保证消防安全;提供足够数量的垫板、托盘,保证货物的干净和干燥;保持库房整洁,满足存货方每月所需仓库的使用面积;并及时满足甲方扩大销售城市所需的相应网点仓库资源。
9.4提供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甲方货物出、入仓库及日常的货物保管工作,并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搬运工人和装卸设备。
9.5 提供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货物出、入库装卸服务。
9.6 按照双方约定的运作流程进行作业,并及时提供有关报表及统计信息。
9.7负责出、入库及在库货物的管理,商品堆码符合甲方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有关工作:如每月盘点和对帐、提供保险索赔单证、不定期抽检等。
9.8货物有异状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储存期间,如发生储存货物因潮湿、火灾或相关人为保管原因而出现产品变质、损耗、丢失,乙方应按照储存物的市场价于15日内全额赔偿甲方,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各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费用结算
11.1 具体价格详见附件一《合同价格表》。
11.2 甲乙双方明确,除另有书面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款项为本合同的全部价款,甲方将不再另行向乙
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1.3 仓储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次月10日前,乙方按照附件一约定仓储管理价格、三层码垛服务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11.4 装卸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与当月本仓库转储订单及配送订单的运输费用同步结算;乙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单据及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11.5 仓储装卸包干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按当月仓库出库订单数量统计;乙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单据及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如果一方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其义务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其应该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清楚地向对方指出可以预测到的后果,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由相关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的相关证明。
12.3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把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减到最低。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尤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以减轻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重新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保密
13.1 乙方对本合同具体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或信息直接及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利用甲方名义为其进行宣传。
13.2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时间。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4.1 运输破损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送交甲方确认,并保留由承运方代表签字认可的原始记录备查。
14.2 本协议附件规定的运作流程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规方负责;附件清单如下:
附件一:《合同价格表》
附件二:《KPI服务指标承诺》
附件三:《产品托盘堆码标准》
附件四:《货物装卸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
附件五:《第三方物流成品酒仓库管理工作标准》
附件六:《第三方物流仓库破损酒整合操作工作标准》
附件七:《环境及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八:《装卸吨位折算方式》
14.3 发生临时性面积增加情况时,按当月实际使用面积,比照本协议规定面积价格执行。
14.4 在合同期,乙方如需更改仓库使用用途,需负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如甲方因政策变化需撤换仓库,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当一个月的仓储费用作为违约金。甲方在付清至撤仓日所欠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