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供货合同【实用6篇】

时间:2018-09-05 02:33:2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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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供货合同 篇一

石材供货合同是石材供应商和购买方之间进行石材交易的重要文件。该合同规定了石材的供应细节、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等重要条款,确保供应商和购买方之间的权益得到保护。

首先,石材供货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如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购买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这有助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联系。

其次,合同应明确石材的供应细节。这包括石材的种类、规格、数量、颜色等具体要求。供应商应确保所供应的石材符合购买方的需求,并且能够按时交付。购买方则应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避免因信息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

第三,合同应规定石材的价格和支付方式。供应商和购买方应就石材的价格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其他方式,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四,合同应包含石材的质量标准。供应商应确保所供应的石材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购买方有权对所购买的石材进行检验,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退换货或赔偿。

最后,合同应明确石材的交货方式和时间。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石材,并承担交货过程中的风险。购买方应按时接收石材,并进行验收。如果购买方未按时接收石材,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总之,石材供货合同是石材交易中的重要文件,对供应商和购买方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石材供货合同 篇二

石材供货合同是一种保护供应商和购买方利益的法律文件,确保双方在石材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这篇文章将介绍石材供货合同的一些重要亮点和注意事项。

首先,供货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以便于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联系。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不可或缺的,而购买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信息将在交易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确保双方能够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

其次,供货合同应明确石材的供应细节。这包括石材的种类、规格、数量、颜色等具体要求。供应商应确保所供应的石材符合购买方的要求,并能够按时交付。购买方应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以避免因信息不明确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供货合同应规定石材的价格和支付方式。供应商和购买方应就石材的价格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其他方式,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四,供货合同应包含石材的质量标准。供应商应确保所供应的石材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购买方有权对所购买的石材进行检验,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退换货或赔偿。

最后,供货合同应明确石材的交货方式和时间。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石材,并承担交货过程中的风险。购买方应按时接收石材,并进行验收。如果购买方未按时接收石材,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总之,石材供货合同是石材交易中的重要文件,对供应商和购买方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石材供货合同 篇三

  需方:

  供方:

  现供方就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芝麻灰、中国黑、福鼎黑等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变更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供货清单、价款:

  (1)供货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3页);

  (2)总货款金额:535932·52元(暂定),提供与乙方抬头等额一致的发票。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伍仟玖佰叁拾贰元伍角贰分整(暂定)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税金。

  二、时间及地点:

  供乙方确保在需方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及时供货,需方在采购本标产品前,须提前向提前1天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向乙方下订单,以便供方组织供货。供方收到需方下达的订单后3日内将该批石材送至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工地现场。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版”;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问题。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并作防震防损处理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售后服务:

  石材小范围或小面积(不超过总量或者单块石材1%面积的)因质量瑕疵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无法定或者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xx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上述(3)—(5)项超过两次的(不含本数),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七、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项目汇总审核双方签字退项目重审后再到成本部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订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在合同上更改须经双方同意后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议,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方:供方:

  年月日:

石材供货合同 篇四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供方就为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 供货清单、价款:

  (1)、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 页)

  (2)、货款总价单价以订料单为准。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不含税金)

  二、 时间及地点: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工地现场。

  第一批材料到场日期:20_年10月10日,该批材料为路侧石

  第二批材料到场日期:20_年10月15日,该批材料为台阶、商铺门前广场地面材料 第三批材料到场日期:20_年10月25日。合同内所有石材供货完成时间为20_年11月5日,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 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板”;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 售后服务:

  石材部分因质量不符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_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_~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_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

  七、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各利润中心相关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双方签 成控部终审终审通过

  八、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定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 篇五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_________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元,加工费为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 篇六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材料供货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规格数量及价款:

  主 要 材 料 汇 总 表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时间

  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货时间配送石材。货物及缺补量货物由供方负责免费运输及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其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末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给予合同总价款的1%罚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负责加工,供货期另行协商。

  第三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无预付款。单价为固定综合价格,中途不得调整。自签订合同之日,第一批货需在支付预付款后十五天内到场,自第一批到货起,供货周期必须在60天内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第二日结算货款的80%。全部供货齐全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0%。余款待全部石材维护修复完成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以甲方确认样品为准,破损负责更换,并提供现场损坏石材的修复。

  第五条:货物验收

  交货地验收。随货带有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同时需保证石材色差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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