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买卖协议 篇一
地下室买卖协议是指在地下室买卖交易中双方达成的一份协议文件,用于规范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下面将详细介绍地下室买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协议主体
地下室买卖协议的主体是买方和卖方。买方指购买地下室的一方,卖方指出售地下室的一方。
二、交易内容
1. 地下室的具体信息:包括地下室的位置、面积、结构、装修、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2. 交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地下室的买卖价格,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3. 交付方式:约定买卖双方的交付地点、时间以及交付方式,一般以签订协议当日为准。
4. 交易条件:约定地下室买卖交易的一些特殊条件,如按揭购房、分期付款等。
5. 过户手续:约定过户手续的办理程序和责任分担,确保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顺利转移。
三、权益和责任
1. 买方权益和责任:买方应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买方有权对地下室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地下室的质量和合法性。
2. 卖方权益和责任:卖方应确保提供的地下室信息真实准确,并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交付地下室。同时,卖方应负责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四、违约责任
1. 买方违约:如买方未按时支付购房款项或未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2. 卖方违约:如卖方提供的地下室信息不真实或未按约定时间和方式交付地下室,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买方的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 争议解决: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2. 附加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协商增加其他附加条款以保护各自权益。
地下室买卖协议是地下室买卖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份文件,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能有效避免潜在的纠纷和风险。在签订协议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建议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地下室买卖协议 篇三
甲方: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世纪华庭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服从统一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力争15#楼地下车库地面工程保质按期完成;今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世纪华庭15#楼地下车库地面工程给乙方施工,并订立以下合同:
一、 承包范围:
乙方承担甲方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施工的世纪华庭15#楼地下车库填充墙、地面、排水沟及集水井的施工,场地清扫属于该承包范围(还包括砌体材料的运输、砂浆拌制等)。
2、所有施工工具乙方自备(包括模板、切割机等工具),安全帽、雨衣、雨靴、手套等劳保用品由乙方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照明临时灯具、灯线由乙方自备。
4、甲方负责提供临时供电主电缆及振动棒。
5、乙方每完成一处,2天内必须将剩余材料进行清理,合理利用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位置运出地下室,经甲方施工员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移交,如:乙方不及时对完工地面建筑垃圾及材料进行清理,甲方将派专业队伍负责清理,并根据该层的建筑面积,按1.5元/㎡的卫生清理费用在结算工资内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本工程因建筑面积大、工期紧,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现场施工调度,严格按照甲方项目部制定的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工人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本工程填充墙砌筑采用包工不包料,以元/m3的方式承包给乙方;150mm厚混凝土地面(包括混凝土地面基础20cm以内的碎石平整、夯实及混凝土地面切缝)以元/m2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地下室排水沟(包括砌筑、抹灰及盖铁篦子沟盖板)以元/m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包范围内无计时工,如确因有承包的必须要计时工,由专项施工员现场签证后上报项目部核实,按每工日50元计算,乙方必须服从调配。
三、施工工期:
按照甲方排好的进度计划,合理调配劳动力,不得影响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或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安插施工队伍进场,并每天罚款壹仟元。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自备生活费及伙食费,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付款,乙方每完成,经甲方专职质检员及现场施工员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预结算员对其工程量进行核算,按该段完成的工程量80%发放人员工资,待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后,甲方按完成工程量的90%工资付给乙方,其余待单位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全部付清,工资由甲、乙银行共同签署协议,由银行见到项目部公章、财务章、施工员、项目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立即支付(正常假日除外)。应由项目部签字的部分应在收到乙方工资款支付报告内72小时不得以任何非甲方理由拒绝签字。
五、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标高和轴线和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服从施工人员的调配和指挥,下达的分段分项施工任务,无条件的服从完成,以利于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注重工程质量、严格按施工技术交底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如造成质量事故而引起返工,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遵守工地纪律,严禁无理闹事,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不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调配和指挥,有任何事情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4、遵守工地一切安全制度和工地安全员交底,如不按现场管理人员安排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质量目标时创“山东优良工程”。
2、按标高轴线、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及有关文件及规范要求和强制性标准施工。
3、按照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及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4、每班乙方应有一个专人负责跟班作业,对安全、质量、人员调配等全面负责。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对本班组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实行甲方制订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护,有权拒绝违章指令,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材料设备。
2、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维护工地利益和秩序,搞好宿舍卫生,配合好责任人,不准在宿舍生火、做饭,不得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碘钨灯,如有发现,没收并罚款100元/次。
3、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带好身分证、外出就业证件,不准收留在逃刑事犯,不准雇用童工和不能从事建筑工作及带病的人员,违者处以罚款外,立即辞退工作。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4、完工时做到工完场清,节约材料,如发现浪费现象按原价的5倍处罚。
5、非专业人员不得使用工地任何机械设备,由此造成安全事故及损失由班组负责。
6、对违反操作规程和不注意安全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7、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班组长必须协调好个工种的施工环节,不人为制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费用每次1000元以内由班组负责,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查明原因,实行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如乙方违反操作规程,不听甲方指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无论任何大小事故必须通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到位。
8、本工程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争创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安监站已定本工程为明年国检必检工地。
八、双方职责、义务及违约责任
( 一) 甲方
1、负责提供施工标高轴线、施工方案、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2、指派专项施工员、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等有关事项的检查签证。
3、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4、由于设计变更,甲方交底错误造成的返工费用甲方承担。
(二) 乙方
1、根据标高轴线和技术交底,组织好相应的技术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工具和相关材料及时进场施工,组织施工人员的进场教育及日常安全教育。
2、班组长随时保持和甲方有关人员联系,同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建设方、监理方对工程质量的
检查,每发生争吵一次罚款200元。
4、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调度。服从甲方和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评比,不得有任何抵制情绪、言语和行动。不得罢工闹事,违者处以1000~20xx元罚款,并承担一切后果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乙方施工完每个单项工程经检查,质量达不到优良的.,甲方不予验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处以相应处罚,因返工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直接影响工程进度罚款20xx元/天。
6、如不能按甲方工程进度以至影响工期,质量上不去的、安全文明施工不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按承包单价的80%结算工资。
7、讲究文明卫生,不得厕所以外的其它地方大、小便,否则除责令清扫外,每次罚款200元。
8、重视综合治理:严禁职工在工地打牌(包括麻将、扑克)或发生其他赌博行为,职工不得在工地打架(动手打人者无论有理无理,每人罚款1000元)、不得盗窃公、私财物。违者根据情节给予所盗财物原价的5倍罚款及开除处分,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打赤肘,否则罚款20元/次,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0、乙方负责承担政府部门、公司及项目需要的相关费用(包括暂住证、计划生育证费用)。
11、乙方及班组长必须住守工地,不得转包,在摆不平班组和达不到业主和甲方要求的进度、质量、安全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徒弟、亲戚和其它管理人员在工地代理乙方的义务,要求有事需
地下室买卖协议 篇四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位于XX项目的地下室的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地下室出售给乙方,乙方对所购地下室的现场、设备设施等配套、施工图纸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该地下室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XX小区号楼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地下室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提出选择按如下第项方式付款。
方式1:于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总金额。
方式2: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先行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剩余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须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到甲方指定地 点支付,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定购的'本协议约定的地下室另行出售,并不再行通知乙方。同时,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地下室购买款不予退还,本协议未执行部分同时失效。
第四条 甲方在第三条约定时间内不得将乙方所购买的地下室转卖他人,否则 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购买款及该笔购买款所产生的利息(该利息依据中国人民人行同期活期利率计算),乙方不得再行追究其它责任及赔偿。同时,该协议未执行部分失效。
第五条 乙方自愿同意全力配合并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止、妨碍、影响 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对乙方所购买的地下室进行旨在使对地下室正常的、安全的使用,以及旨在使乙方地下室的使用不影响他人生活等方面的检查、维修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 乙方自愿同意乙方有义务有责任对如下但不限于如下的情况先行自
行处理,并有义务有责任于第一时间同步通知物业人员,否则因乙方未第一时间自行处理,同时未同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人员而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与物业公司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无关。
具体情况如下:
(1) 各种管道漏水、渗水、破裂等;
(2) 地下室棚顶漏水、渗水等;
(3) 地下室地面漏水、渗水等
(4) 门窗破损等;
(5) 电路漏电、破损。
第七条 乙方清楚并同意根据甲方要求使用由甲方提供的地下室内用电容量,并同意不得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 字、盖章和乙方支付购买款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地下室买卖协议 篇五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xxx小区地下室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
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地下室出售给乙方,该地下室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xxx小区小区16号楼6单元1158号,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
(二)该地下室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三)该地下室的相关权益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地下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地
下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地下室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地下室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xxx元整。总金额为人民币12516元;大写:壹万贰仟伍佰壹拾陆元整。乙方已于20xx年10月26日以现金方式一次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地下室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地下室
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地下室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地下室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第五条 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下室买卖协议 篇六
甲方(卖方): 新疆森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爱冬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室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伊宁市 森怡·翡翠城 小区号楼单元室对应的 号地下室(以下简称该地下室)转让给乙方。
2、该地下室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
4、该地下室占用范围内的'使用权益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地下室的价值以,该地下室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2、付款方式:乙方已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一次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该地下室的交付时间与对应商品房交付时间一致。
2、甲、乙双方确认,虽然地下室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地下室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地下室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地下室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大小及位置编号最终以现场实地情况为准。如出现误差根据实际面积按多退少补。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地下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地下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地下室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3、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该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4、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地下室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