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出租合同【优秀6篇】

时间:2011-08-02 02:15:5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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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出租合同 篇一

柜台出租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柜台出租事宜所签订的合同。此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规范双方的行为。以下是柜台出租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出租柜台的描述:合同应详细描述出租柜台的位置、面积、设施和其他相关信息,以确保双方对柜台的认识一致。

2. 租金和租期:合同应明确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周期,并规定租期的起止时间。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就租金和租期达成一致。

3. 押金和违约责任:合同应规定承租人需支付的押金金额,并明确押金的用途和退还条件。另外,合同还应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应的违约金。

4. 使用规定:合同应规定承租人对柜台的使用规定,包括使用时间、使用方式、使用范围等。同时,合同还应规定承租人对柜台造成的损坏或污染应承担的责任。

5. 维护和修缮责任:合同应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对柜台的维护和修缮责任。出租人应保证柜台的正常使用,承租人应负责保持柜台的清洁和良好状态。

6. 安全责任:合同应明确双方对柜台安全的责任。出租人应提供安全设施和防火措施,承租人应遵守安全规定并确保自己的经营活动不会对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

7. 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解决的方式,如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柜台出租合同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和保障,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内容,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通过合同中规定的方式解决,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也应保持诚信,遵守合同的约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柜台出租合同的签订将为双方的业务发展提供一个稳定和可靠的平台。

柜台出租合同 篇二

随着商业活动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用柜台作为创业的起点。柜台出租合同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一份重要合同,起着保障双方权益的作用。以下是柜台出租合同的几个注意事项:

1. 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在签订合同之前,承租人应仔细阅读合同的所有条款,包括租金、租期、使用规定、维护责任等。如果对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出租人沟通,确保自己对合同的理解和认同。

2. 注意租金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和周期。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以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同时,承租人还应注意保留相关支付凭证,以备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

3. 注意押金的退还条件:合同中应明确押金的退还条件,包括扣除的项目和金额。承租人应在合同结束时及时清理柜台,并检查是否符合退还押金的条件。如果有任何争议,应及时与出租人沟通解决。

4. 遵守合同约定:承租人应遵守合同中的所有约定,包括使用规定、维护责任等。承租人应保持柜台的清洁和良好状态,不得擅自改变柜台的结构或用途。同时,承租人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5. 善意合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善意合作的态度。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应通过协商或其他合法方式解决,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商业信誉。

柜台出租合同是一份重要的商业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它是创业的起点和基础。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内容,与出租人进行充分沟通,并确保自己对合同的理解和认同。同时,承租人还应遵守合同的约定,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商业信誉。

柜台出租合同 篇三

  甲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为位于的“ ____项目____期商业物业”(规划项目名称)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以下简称标的物业)的所有人,标的物业南至街,东至,北至,西至(具体位臵见附件2:项目____期商业物业总平面图)。标的物业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以郑州市房产测绘大队实际测量结果为准,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为准。并且甲方已取得市政府有关部门对____项目____期商业物业立项批复文件、标的物业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甲方同意以标的物业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甲方同意承建标的物业的所有资金均由甲方投入。并保证标的物业的土地、房产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合法权利人均为丙公司。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标的物业具备办理《房屋产权证》条件后,甲方将所持丙公司100%股权中的30%股权转让给乙方,并且

  一致同意在标的物业达到乙方要求的物业标准后,将依据本协议把属于丙公司所有的标的物业租赁给乙方,由乙方做为购物中心使用。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公正、有利于双方发展的原则,现就甲方所持有丙公司股权转让以及乙方承租标的物业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总则

  1.1甲方负责以丙公司为主体承建标的物业。

  1.2甲乙双方确认该标的物业的总投资为万元人民币(按原始投入计算物业价值)。在丙公司成立后甲方将所持丙公司100%股权中的30%以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就股权转让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1.3丙公司成立后,由甲方行使丙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根据公司章程及双方另行签署的协议约定需双方一致同意的事项,必须经乙方书面确认。

  1.4标的物业的相关报批手续、物业的修缮维护等工作和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5在丙公司设立前所取得的与标的物业有关的权利凭证(如《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甲方应负责在丙公司设立后的合理期限内将上述权利凭证的权利人变更为丙公司;在丙公司设立后,甲方应负责以丙公司的名义办理与标的物业有关的权利凭证(如《房屋产权证》等),所办理的权利凭证的合法权利凭证的权利人均为丙公司。

  1.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成立丙公司,并且将所持丙公司股权转让于乙方后,丙公司将标的物业出租给乙方。同时,乙方与甲方及丙公司就标的物业租赁相关事宜另行签订租赁协议。但所签订租赁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6.1租赁期限

  租期: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期限自乙方所经营的商场正式开业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限。(其中含试营业)自标的物业正式交付日起,甲方给与乙方6个月的装修期。

  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1.6.2租金

  乙方在租赁期内,按照以下约定向丙公司支付租金:

  租金按人民币结算。租金以每年6000万元为基准。丙公司按乙方含税营业额的1%提取抽成租费。(营业额含乙方自营,联营部分的营业额,租赁部分的抽成双方另议)每四年递增一次租金,递增额度为上一年租金额的10%。各年租金标准具体为:

  第一年为免租,时间从乙方进场装修开始算起。

  第二年租金为:5000万

  第三年至第四年:为每年6000万元

  第五年至第八年:为每年6600万元;第九年至第十二年:为每年7260万元

  第十三年至第十六年:为每年7986万元;

  第十七年至第二十年:为每年8784.60万元;

  递增率均为每四年递增10%。

  1.6.3租金交纳方式

  16.3.1乙方租赁丙公司标的物业及与之相配套建筑内的设施、设备和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系统和设备、中央空调系统和设备、给排水系统和设备、消防系统和设备、电梯设备及室内、外管网等等),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是乙方应支付给丙公司的租赁标的物的全部款项,乙方无需支付公共部分的物业管理费、设备使用费、场地费等。自起租日起经营每满一年(12个月)称为一个计租年度。乙方按以下方式缴付租金:

  租金每1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月十号之前向丙公司支付当月租金,丙公司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相应项目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乙方向丙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的结算应以税务局制定的相应项目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为收款依据;若丙公司迟延开具上述发票,乙方亦有权相应顺延租金支付日期,直至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为止,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遇节假日,乙方交纳租金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6.3.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变更关于以上各项款项发票的规定,则丙公司应提供符合新规定的发票。因

  丙公司提供的发票未能达到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与此有关的损失,则丙公司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实际损失,乙方亦有权从当期及今后应付丙公司的租金

  中抵扣全部损失款项。同时,乙方有权顺延租金支付时间,直至丙公司提供相应款项的发票时止。

  16.3.3每年的租金明细由双方依据最终计租面积及起始计租日另行确定租金支付明细表。

  16.3.4承租期间,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电、水、电话、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丙公司负责在交付标的物业之日起三日内将乙方使用的上述公用事业的户名变更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由甲方承担,且过户至乙方前产生的费用由甲方结清。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直接支付给有关部门;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其转回到丙公司名下,过户费由乙方承担。

  16.3.5按前款规定,为实现乙方在公用事业公司的单独立户,如需乙方单独与公用事业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甲方、丙公司应予以协助和配合;但在不损害甲方或乙方、丙公司的任何权利情况下,乙方与公用事业公司单独签订有关合同的行为,不得被视为改变了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公用事业设施设备所负有的一切义务,甲方、丙公司仍需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公用事业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维护承担责任。

  16.3.6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和费用外,乙方不再向丙公司及第三人支付不合理费用。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年__月__日

柜台出租合同 篇四

  出租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物权效益,繁荣商贸流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柜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赁柜台费以及付款方式:

  1、 该柜台位于新民商厦手机城 号,租赁柜台节数 节,租赁费以柜台节数合计计算。租赁费包含:柜台使用费,管理费、公共部分照明费,水费和取暖费。柜台照明,经营宣传用电费,按电表计量实际值除以柜台总节数,平均分摊。

  2、柜台经营类别:

  按照甲方统一管理,划分分类经营的布局要求,该柜台经营类别为 .

  3、租赁期限:

  本合同签订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 租赁费标准及费用收缴办法:

  柜台租赁费标准为每节 元/年(每年按十二个月计算)

  5、本合同签订时应一次性交清全年租赁费 元,并交纳每节500.00元的柜台押金,和每户1000.00元的诚信经营保证金。具体执行办法以《招商经营管理协议》有关规定,无违约和损坏柜台场地设施情形,甲方将全额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和柜台押金,收取保证金和柜台押金,甲方不付利息。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当日将柜台交付给乙方,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提高租赁费。

  2、乙方无违反本合同和《招商经营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3、有义务和权利督促乙方按时上下班,及时补充货源,提升商品档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将柜台转让或转租他人经营,如果特殊 情况确需转让时,须经甲方同意,交付违约金后方可转让或转租同时更换柜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柜台,并扣除设施合同保证金。

  2、 乙方不得向新的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新的受让人不得向甲方要求赔付所收费用。

  3、 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得经营合同规定类别以外的商品,不得在场位内进行违法活动。

  4、 不得随意变更柜台内部布局,不得损坏柜台设施,不得将货物、凳子等杂物放置在场位绿线外。

  5、 承担正常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防事故责任。

  6、 按甲方规定的时限及时交纳各项费用。

  7、 遵守并执行《招商经营管理协议》及其他规定,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三、其他约定事项

  1、租期届满后,本合同自行失效,届时乙方必须将场位柜台及时退还乙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在期满前45天内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在合同期满前30天向乙方作出答复,另行协商有关续签事宜。

  2、经营场位内乙方若需增加内部设施,必须向甲方审定方案并同意后,方可实施。本合同无论是否期满,甲方均不留用,也不折价赔偿。

  3、合同期内若遇甲方大范围布局调整或服务功能改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调整和安排,遵从甲方另行调整的场位柜台。

  4、合同期内若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经营活动有关,但未列入本合同和《招商经营管理协议》规定的'有关收费项目,均由乙方承担。

  5、若因购房业主收回场位,甲方须在合同期满前5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及时交还场位及柜台。逾期不交者,每人按3倍计算租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合同内规定的条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规定交付场地及柜台或不履行供水、供电、供暖、卫生、安全义务、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租金和相关费用或者擅自转让、装修、损坏场位柜台设施为违法行为,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xx.00元,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予以抵顶。

  3、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设施或商品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与本合同同时签订的《招商经营管理协议》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协调处理,若与顾客发生争执吵闹甚至发生打架事件,甲方将从严处理,罚款500-1000元;

  2、对场内卫生,乱摆乱放、整改不及时的,罚款100-200元。

柜台出租合同 篇五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__节柜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用在甲方店内从事商业经营。柜台座落于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出租柜台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交纳期限为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柜台:

  1.擅自将承租柜台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柜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严重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或甲方单位的管理制度;

  4.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组织乙方来店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政策,制订依法经营的具体规章,建立健全各项有关管理制度,并有权要求乙方遵守;

  (2)有权监督检查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情况,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及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雇托”经营欺骗消费者等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

  (3)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纪人员。

  2.甲方义务:

  (1)严格执行《_________市商业服务业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

  (2)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将柜台转租他人;

  (3)对乙方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后果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4)对乙方人员经营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有权抵制甲方的.各种不合理要求,并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2.乙方义务

  (1)严格执行《_________市商业服务业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承租柜台明显处悬挂承租柜台标志,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利益及声誉;

  (2)严格依法经营,明码标价,现货交易不得超范围经营,不搞批发业务,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雇托”经营;

  (3)遵守国家物价及有关政策,照章纳税,文明经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换、包修,保证商品质量,讲求信誉;

  (4)爱护柜台及其他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负担全部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乙方应完好归还承租的柜台。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日双方如愿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柜台出租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柜台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承租柜台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担保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坐落的地点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济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X份,送XXX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担保方: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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