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 篇一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按揭贷款来购买房产。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是双方在此交易中所达成的一份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借款人和贷款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中,必须明确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基本信息。借款人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财务状况等,贷款机构则应提供其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双方的交易非常重要,能够增强合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其次,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中必须详细列明贷款的具体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借款人应明确了解自己所获得的贷款金额,以及还款的具体期限和方式。同时,借款人应注意贷款利率的约定,以避免因利率波动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压力。贷款机构也应明确约定贷款的还款方式,例如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等,以保证借款人能按时还款。
第三,在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中,需要明确房产抵押的相关条款。借款人应提供明确的房产信息,包括房产的地址、面积、权属证明等,以作为贷款机构进行抵押评估的依据。同时,贷款机构也应明确约定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贷款机构有权将抵押房产进行变卖,并在相关法律框架下进行相关处理。
最后,在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借款人和贷款机构都应明确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采取的合法措施。同时,双方也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例如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总之,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和贷款机构之间进行房产按揭贷款交易的法律依据。合同的签署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借款人在签署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贷款机构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只有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才能实现房产按揭贷款交易的安全和可靠。
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 篇二
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是房地产市场中非常重要的一份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在按揭贷款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篇将重点介绍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中的风险提示和注意事项。
首先,借款人在签署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风险提示部分。合同中通常会对贷款的风险进行提示,例如贷款利率上升、贷款期限延长等风险。借款人应充分了解这些风险,并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以避免贷款过程中出现无法预料的风险。
其次,借款人在签署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前应对自己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借款人应清楚自己的收入来源和支出情况,计算出自己能够承担的还款额度。同时,借款人也应考虑到生活中的其他支出,例如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以确保自己在贷款期间能够正常生活。
第三,借款人在签署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前应了解不同还款方式的优缺点。房产按揭贷款通常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方式。借款人应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在还款初期负担较轻,但整个还款期间的利息支出较高;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在还款初期负担较重,但整个还款期间的利息支出较低。借款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最后,借款人在签署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前应咨询专业人士,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新动态。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可能会对贷款利率和还款政策产生影响,借款人应及时了解这些变化,以调整自己的还款计划和策略。
总之,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借款人在签署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其中的风险提示和注意事项。借款人应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并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只有在充分了解和考虑的基础上,借款人才能够安心进行房产按揭贷款交易。
房产按揭贷款借款合同 篇三
抵押权人:_________(贷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担保人:_________(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______‰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人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深圳市房产地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人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伙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休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未尽事宜,按照_________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
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_________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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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 贷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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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单位(公章 ) │贷款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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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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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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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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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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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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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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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公)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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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 办 人:鉴(公)证机关(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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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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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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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抵押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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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业主)姓名:(中文) │
│ (英文)│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电话: │
│配偶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电话: │
│家庭住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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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抵押物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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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地址: │
│大厦名称:楼宇座别:楼数: │
│年期:面积(建筑) │
│用途:购入价: │
│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编号:( )证
房售字第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