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通用3篇】

时间:2011-09-07 07:44:4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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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一

随着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通过房地产经纪来进行买卖房屋的交易。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规范交易行为,合肥市制定了相应的房地产经纪合同。本文将对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合同的基本信息

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包括出租、买卖、租赁等多种形式。合同的基本信息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以及房产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地址、面积、用途等。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合同的委托内容

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明确了房地产经纪人的委托内容。经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委托人提供相关服务,包括房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买卖双方的协商和合同的签订等。经纪人应当以诚信和专业的态度履行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规定了经纪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一般来说,经纪费是按照房屋交易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经纪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经纪费的支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确保合法合规。

四、合同的违约责任

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经纪费或提供虚假信息,经纪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经纪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委托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同时,应当与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合作,选择专业的经纪人,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只有在双方共同的努力下,合肥市的房地产市场才能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

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二

随着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房地产经纪行业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规范经纪人的行为,合肥市制定了相应的房地产经纪合同。本文将对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的重要性进行探讨。

一、规范经纪行为

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明确了经纪人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明确了经纪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如收集、整理和发布相关房屋信息,协助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等。同时,合同也规定了委托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支付经纪费、提供真实信息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效规范了经纪行为,维护了市场的公平和正常运行。

二、保障交易安全

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对交易双方的权益提供了保障。合同规定了经纪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避免了经纪人乱收费或收费过高的情况。合同明确了委托人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防止了虚假信息的传播和误导交易的发生。另外,合同规定了经纪人的违约责任,对经纪人进行了约束,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交易双方可以更加安全地进行房屋买卖。

三、促进市场发展

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促进了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合同规范了经纪人的行为,提高了经纪人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增强了市场的竞争力。合同规定了经纪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使经纪费的支付更加规范和透明,减少了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通过合同的有效履行,房地产市场可以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

综上所述,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对于规范经纪行为,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市场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交易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前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同时,应当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专业的经纪人进行合作,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只有在双方共同的努力下,合肥市的房地产市场才能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

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

经纪人(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经纪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委托丙方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附近的[住宅][商业用房][_________]提供以下服务:(下列事项供委托人选择)

(一)提供订约信息;

(二)充当订约介绍人;

(三)协助、指导订立[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四)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五)协助办理其他手续[户口转移][水表过户][煤气过户][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拟[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拟[买受][承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m2,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层次:_________层,房屋结构:_________,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价格_________元/m2;

(二)经交易双方确认[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价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条 乙、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丙方提交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三)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四)乙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手续。

(五)丙方(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丙方对乙方提供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并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七)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是否已经抵押、房屋是否已经租赁等情况。

(八)丙方应告知乙方:房地产交易相关部门应收取的税金、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标准及办事时限。

(九)丙方应协助、指导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十)丙方应协助乙方到 [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托事项后,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手续费_________元。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五条 乙、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第四条

(一)至

(四)项,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_________日内告知丙方,取得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乙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条

(五)至

(十)项,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_________日内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丙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单方解除本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乙、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乙方)签章:_________  经纪人(丙方)签章: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执业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屋内附属设备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属设施:_________ 设备:_________

室内装饰:_________

二、_________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使用范围

1、在合肥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产转让或房屋租赁。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当事人应按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委托人在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时,应向经纪人如实告知以下问题: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

2、共有关系。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如系共有,转让房地产或出租房屋时需全体共有人签字。

3、房屋租赁情况。转让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房地产抵押情况。指房地产所有权人为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将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办理了抵押登记。在转让前,应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时,房地产经纪人(丙方)应将房地产经纪合同(之

一、之二)的所有条款告知合同委托人(甲方、乙方)。

六、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所有条款,知悉其含义。若需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委托书。

七、本合同条款由监制单位负责解释。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合肥市物价合价房[XX]375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取成交价格总额的1%-2%(买卖双方交);房屋租赁: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额的40%-50%一次性计收;非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计收。

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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