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优秀3篇)

时间:2014-01-09 05:18:2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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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篇一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集体合同争议时有发生。因此,如何正确处理集体合同争议,维护工人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的集体合同争议处理机制。在法律层面上,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和规定。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建设,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在实践层面上,各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要加强组织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集体合同争议。

其次,应当加强对集体合同争议的预防工作。一方面,企业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明确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促使双方在签订集体合同时达成共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劳动关系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防止集体合同争议的发生。此外,要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最后,应当注重集体合同争议的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集体合同争议,各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要及时介入,采取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律援助工作,帮助他们维护权益。此外,要加强对集体合同争议案件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综上所述,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只有建立健全的集体合同争议处理机制,加强预防工作,注重及时处理,才能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入研究和探索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处理集体合同争议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篇二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它关系到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集体合同争议,因此,如何妥善处理这些争议,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加强对集体合同争议的法律法规建设。国家应当加强对集体合同争议的立法工作,明确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和规定。同时,要完善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此外,还应当加强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建设,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

其次,我们要加强对集体合同争议的预防工作。企业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明确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促使双方在签订集体合同时达成共识。同时,要加强劳动关系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防止集体合同争议的发生。此外,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最后,我们要注重集体合同争议的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集体合同争议,各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要及时介入,采取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律援助工作,帮助他们维护权益。此外,还要加强对集体合同争议案件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综上所述,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只有加强对集体合同争议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强预防工作,注重及时处理,才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处理集体合同争议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篇三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解读】本条是关于如何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方面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况多种多样,只要是集体合同有规定的,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就构成了对职工劳动权益的侵犯。例如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规定,侵犯职工休息休假或者保险福利等约定权益的;违反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侵犯女职工月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等权益的,用人单位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工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1993年10月30日全国总工会颁布实施的《中国工会章程》明确提出,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工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决定了工会可以对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等进行监督。

三、工会在集体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

从法理上讲,工会与用人单位是集体合同的法律主体(当事人)。集体合同对企业所有劳动者(关系人)和用人单位、工会都(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由于集体合同的签订目的和双方当事人的性质不同,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职责,但其所承担责任的性质不同,当事人双方的义务具有不对等性。对企业来说,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都是它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企业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代表全体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来说,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具有法定性,只具有道义性。保证全体职工履行义务靠的是职工的觉悟、舆论的力量和企业行政方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采取的行政手段。如果个别职工或部分职工不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工会组织或者职工代表无法承担法律责任,而只承担道义、政治责任。另外一种情况,工会组织及其所代表的全体职工都能够自觉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在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时候,工会作为职工权益代表,作为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律主体,也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还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四、工会在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方面的程序

工会在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时遵循什么样的程序?首先,劳动者、工会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根据本条规定,协商解决是处理履行集体合同争议的必用

方式和必经程序。由工会出面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避免单个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能够与用人单位更平等、更有效地进行协商。工会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并对之前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代表全体职工,将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规定了工会选择或裁或审的两种途径,仲裁不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这与劳动法的规定明显不同。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有依据《集体合同规定》,这一类集体合同争议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993年颁布实施的)处理,包括当事人双方协商、仲裁解决、诉讼解决三个环节。以往的实践表明,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所规定的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的体制变得冗长拖沓,容易造成劳动者权益遭受侵害的状况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在发生集体合同争议的情况下,众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会遭受损害,这种状况长期得不到解决,会危害到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安定。

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代表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受理该集体合同争议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动部1993年10月18日颁布实施)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处理。或者在不申请仲裁的前提下,协商解决集体合同争议不成的,工会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受理该集体合同争议案件的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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