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工合同 篇一
建筑用工合同是建筑行业中的一种重要合同,用于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用工关系。这篇文章将介绍建筑用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建筑用工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雇佣关系、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薪资待遇。
首先,建筑用工合同明确了雇佣关系。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身份,即雇主和雇员。雇主是建筑项目的责任方,负责提供工作机会和支付工资。雇员则是承接建筑工作的劳动力,负责按照雇主的要求进行施工。
其次,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建筑工作的性质复杂,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因此合同中应具体列明雇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这样有助于雇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并避免工作纠纷的发生。
第三,合同中应明确工作时间。建筑施工通常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进度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雇员的工作时间。这包括每天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加班情况等。同时,合同也应包括法定假期和休息日的安排。
最后,合同中应明确薪资待遇。建筑用工合同中应明确雇员的薪资标准和支付方式。薪资标准可以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来确定,支付方式可以是按小时、按天或按月支付。此外,合同还应包括关于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条款。
除了以上主要内容,建筑用工合同还应包括一些其他的注意事项。例如,合同中应明确雇员的劳动保护权益,包括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卫生、劳动保险和工伤赔偿等方面的保障。合同中还应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
总之,建筑用工合同是建筑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合理规范的合同内容可以保障雇主和雇员的权益,维护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因此,在进行建筑用工合同签订时,双方需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筑用工合同 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作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双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相关的合同样本·幼儿园教师聘用合同·销售聘用合同·餐饮员工聘用合同·学校临时工聘用合同·保姆聘用合同·演员聘用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