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担保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我方作为担保人,与贵公司就我方对贵公司合同履约进行担保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担保范围
我方将为贵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履约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贵公司向债权人支付货款、履行合同义务等。
二、担保方式
1. 保证担保:我方保证贵公司在合同约定的履约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履行合同义务。若贵公司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我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向债权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2. 抵押担保:我方将其名下的房产作为担保物抵押给债权人,作为贵公司履约的保证。若贵公司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以补偿其损失。
三、担保期限
本担保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贵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约期。
四、违约责任
1. 若贵公司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我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债权人支付赔偿金。
2. 如我方未能按时提供担保,导致贵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无法履约,我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债权人支付赔偿金。
五、争议解决
本担保协议的履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 本担保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担保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
3. 本担保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请贵公司签字确认,以表明对本担保协议的同意和接受。
担保人(盖章):
日期:
被担保人(盖章):
日期:
履约担保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合作伙伴:
为了保证双方在商业合作中的权益,特订立本履约担保协议书,详述以下内容:
一、担保范围
本担保协议适用于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衍生合同。担保人将为被担保人对合同的履约提供必要的担保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货款、履行合同义务等。
二、担保方式
1. 保证担保:担保人保证被担保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履行合同义务。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向债权人支付赔偿金。
2. 第三方担保:担保人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担保,以确保被担保人的履约能力。担保人应对第三方担保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三、担保期限
本担保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被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约期。
四、违约责任
1. 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债权人支付赔偿金。
2. 如担保人未能按时提供担保,导致被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无法履约,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债权人支付赔偿金。
五、争议解决
本担保协议的履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 本担保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担保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
3. 本担保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请贵公司签字确认,以表明对本担保协议的同意和接受。
担保人(盖章):
日期:
被担保人(盖章):
日期:
履约担保协议书 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
受托银行_________申请出具人民币保函,受托银行同意出具此项保函。双方就有关事项签订协议。一、受托银行出具有(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担保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在受托银行开立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并一次存入_________元人民币。该存款只用于支付受益人的索赔。
四、委托人不能在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存足保证金的,委托人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提供第三方反担保,受益人为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____元。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时,_________(反担保人)应代委托人归还受托行所垫资金。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元(其中企业债券____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____元,国库券_________元)作为抵押,当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偿还本息后,受托银行有权按约定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方反担保金额、抵押资产现值合计不低于受托银行出具的保函金额。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划付应付款项。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帐户划付。保证金存款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户支付。
六、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托银行垫付。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款。受托银行对垫付款项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加收20%利息。
七、委托人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年)支付保费,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保证费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纳。如过期不交,受托银行有权从委托人的存款中划拨。
八、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和受托银行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