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合同书 篇一
合同编号:_______
出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写字楼的具体位置)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及租赁面积
甲方同意将_______(写字楼的具体信息)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租赁物的具体位置和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可按照双方协商的条件签订新的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乙方同意按照每月_______元的租金支付给甲方,租金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共设施费等费用。
2.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使用权
1. 乙方有权使用租赁物,并享有相应的使用权益。
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及其设施设备,不得擅自进行改造或转租给第三方。
第五条 维修责任
1.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中发现任何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维修。
2. 因乙方的过失导致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天应付租金金额的_______%。
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一:租赁物平面图
写字楼租赁合同书 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
出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写字楼的具体位置)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及租赁面积
甲方同意将_______(写字楼的具体信息)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租赁物的具体位置和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可按照双方协商的条件签订新的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乙方同意按照每月_______元的租金支付给甲方,租金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共设施费等费用。
2.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使用权
1. 乙方有权使用租赁物,并享有相应的使用权益。
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及其设施设备,不得擅自进行改造或转租给第三方。
第五条 维修责任
1.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中发现任何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维修。
2. 因乙方的过失导致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天应付租金金额的_______%。
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一:租赁物平面图
写字楼租赁合同书 篇三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厦 室房屋出租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贰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为 元整(含一个月押金、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乙方需另行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停车费。
第三条 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条 甲方给乙方结算费时,应当出具凭证。
第五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六条 甲方保证第五条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作用证明(乙方办理工商
执照用)第七条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绝不维修的,乙方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从房租中扣除)。
第十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乙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结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第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第十四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赔偿:
(一)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十日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不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交款有结余部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伍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其返还甲方。乙方预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