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墙涂料合同(优质3篇)

时间:2012-01-08 08:32:17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内外墙涂料合同 篇一

在进行内外墙涂料工程之前,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合同来规定工程的具体内容、条件和责任。本合同由甲方(施工方)和乙方(业主方)共同订立,具体条款如下:

一、项目概述

1.1 本合同的项目为对乙方的建筑物进行内外墙涂料施工。

1.2 施工时间: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共同商定的施工时间为准。

二、责任与义务

2.1 甲方的责任:

2.1.1 提供合格的施工人员和材料,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1.2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1.3 完成施工并按时交付乙方验收。

2.2 乙方的责任:

2.2.1 提供准确的建筑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

2.2.2 配合甲方的施工进程,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2.3 对施工期间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要求。

三、质量要求

3.1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乙方的要求。

3.2 施工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后的质量达到要求。

四、工程款项

4.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4.2 工程款项的支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双方应保留支付凭证。

五、违约责任

5.1 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费用、律师费用等。

六、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相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裁决。

七、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仔细阅读、理解并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各项约定。

甲方(施工方): 乙方(业主方):

日期: 日期:

内外墙涂料合同 篇二

内外墙涂料合同

甲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概述:

本合同旨在规定甲方为乙方的建筑物进行内外墙涂料施工的具体内容、条件和责任。

施工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共同商定的施工时间为准。

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

1. 提供合格的施工人员和材料,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完成施工并按时交付乙方验收。

乙方的责任:

1. 提供准确的建筑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

2. 配合甲方的施工进程,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 对施工期间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要求。

质量要求: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乙方的要求。

施工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后的质量达到要求。

工程款项: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工程款项的支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双方应保留支付凭证。

违约责任:

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费用、律师费用等。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相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裁决。

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双方就内外墙涂料施工事项达成的合同,经双方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各项约定。

内外墙涂料合同 篇三

发包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广西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北海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电北海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项目SBM(第一栋)厂房工程

2、工程地点: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台湾路工业园区.

3、工程内容:中电北海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项目SBM(第一栋)厂房工程内、外墙涂料工程

二、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承包范围仅限于中电北海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项目SBM(第一栋)厂房工程内、外墙涂料工程,包括以下范围和内容,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和内容。

1、工程范围:中电北海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项目SBM(第一栋)厂房工程内、外涂料工程

2、工程内容:内墙、柱、天蓬、外墙涂料

3、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二次搬运,以实际施工面积形式计价。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具体书面通知为准。

2、节点工期:具体书面通知为准。

3、乙方必须根据要求的工期,配备足够的劳动力以满足现场生产要求,根据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及节点工期计划合理调配劳动力,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若劳动力不能按规定人数到位,则按所缺人数处以乙方50元人民币/天·人的罚款。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节点工期滞后,每滞后一天,处以乙方罚款1000元人民币/天,节点工期滞后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总工期滞后,每滞后一天,处以乙方罚款3000元人民币/天,总工期滞后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若总工期提前,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民币,在结算款中增加。如节点工期滞后7天以上,甲方随时有权勒令乙方作调整或勒令无条件退场,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双方商定的分项单价的60%结算。

四、质量标准、验收要求、保修期

1、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满足合同、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书面变更文件)及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2、验收要求:

1)乙方在每一分项工程完工后均应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进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质安人员和监理公司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变更通知、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有关规定、施工员技术的交底施工,乙方必须对所有工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每人签字,否则处以罚款 50 元人民币/人。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严把质量关,乙方必须设专职施工员、质检员及时进行班组内部自检互检,凡是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及时返工处理,直到达到质量要求,返工所发生的工料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分项工程不予结算。

3)甲方提出整改工作,乙方必须迅速及时完成,乙方整改工作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A、甲方检查质量时推倒或铲掉不合格品,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B、如甲方另派专人整改,技工按200元人民币/天,普工按 100元人民币/天计价,在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C、乙方向甲方赔偿返工材料费。

D、由于乙方整改不及时,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则每影响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E、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无条件退场,乙方已完成的符合标准的工程量按 60 %结算。

五、合同价款

1、防水工程合同总价:按现场实际防水施工面积×综合单价计算

3、综合单价为:内墙、柱、天蓬涂料工程 元/m2(包括工序有凿槽、黑水泥调胶打底、二遍腻子、打磨、刷内墙漆,不含税),外墙涂料 元/m2(包括工序有,不含税),它包括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

六、工程量的确认与支付

1、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该合同内容施工完成后7

天内支付完成工程量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至完成工程量价款的95%,剩余占总工程量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后一月内支付(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该工程涂料工程保修期为2年。

2、签证部分:

本工程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已经在综合单价内,原则上不签证,有设计变更但未造成返工,均视为在综合单价内,如果因设计变更等造成返工费用情况下发生人工费,统一按60元人民币/工日计价。乙方须在签证内容实施完毕后三天内向甲方申报签证,过期申报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此签证权益。

七、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本合同,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管理及其他事宜,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由项目部协助甲方质安部及监理公司负责。

2)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向乙方提供相关防水施工图纸一套,其他有关技术资料一套(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

3)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

4)甲方根据现场工程进度情况、质量情况,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严重违反施工操作规程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给甲方声誉、经济造成重大影响时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的工人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确保工期按时完成。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建立工作关系。

2)进场时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向甲方报送全部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及照片,严禁与施工无关人员和家属进驻施工现场。

3)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构筑物、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相邻财产的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承担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和义务,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无条件做好与参加本建设工程项目其它各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工作。

5)保证施工场地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随时清洁整理施工场地,并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与罚款;

6)自行负责进场人员的人身、财产以及施工机械设备保险,配备各种施工电动和手动工具等,妥善保管使用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的各种施工机械。

7)在施工过程中,协助甲方办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的各种验收。

8)满足甲方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贯彻执行所有程序文件的各项管理要求,满足甲方公司《分包管理手册》的各项要求。

9)乙方必须计划好资金运用,在与职工订立劳务协议中,明确生活费与工资发放标准,中途退场人员结算、中途职工预支或结算一切由乙方负责人自行解决。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每月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人工工资表,如果不提供或不按时提供,则给予乙方3000元人民币/次罚款);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工人,如果因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造成闹事,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且给予乙方20000元人民币/次罚款。

10)乙方要经常加强对工人的教育,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得聚众闹事,不能影响甲方形象和信誉。乙方闹事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款10000元,第三次罚款15000元,超过三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自觉无条件先退场,保证新队伍进场正常施工后,方可进行结算工作(按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结算),如果乙方不退场或阻止新队伍进场时,每延迟一天处以乙方5000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11)乙方必须遵守并执行甲方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各项通知及规定,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甲方制定的有关违约条款的处理。

12)严禁以任何方式给甲方工作人员礼金、礼品或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若发现一次,则给予乙方5000元人民币罚款,此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3)从开工之日起,乙方应全面负责照管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本工程的材料。对工程中乙方承包范围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在工程完工前,乙方负责保护责任。如有损坏,乙方承担修复费用。

14)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的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自行负责生活煮饭的燃料、用具等,不得用电煮饭。

八、质量施工

1、乙方在甲方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施工作业,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或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和返工,停工损失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未达到施工及技术规范要求的部位,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单12小时内进行修改,如逾期不修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

3、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除视情节给予处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施工

1、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对每个工人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交甲方将资料汇总,否则处以100元/人罚款;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甲方安全员和其他有关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安全事故(质量安全及人生安全)和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合同签约人是该方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该方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发生事故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代乙方支付该事故费用。

3、对新来的职工,乙方必须进行班组书面安全教育,并由职工签字后上报甲方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乙方班前必须对每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设立专职安全员壹名,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合理化建议,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若现场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向甲方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和工牌,不准穿拖鞋和硬底鞋上班,否则每人每次处以50元罚款,特殊工种须持上岗证才能上岗,乙方进场人员不得将家属及小孩带入工地,否则每人处以50元罚款。

5、乙方人员要自觉遵纪守法,按当地派出所及有关单位要求办好相关证件(如暂住证、计生证、劳务证等),各班组长不定期给全体职工进行安全、防火、防盗等教育。

6、严禁打架、赌博、偷盗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前述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

7、未达到施工及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施工的的部位,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单12小时内进行修改,如逾期不修改,甲方有权对乙方每次5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十、文明施工

1、乙方一定要保证材料堆放整齐,收工时盖好机具关闭电源,清理现场,将施工场地打扫干净。生活区、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乙方安排人员定期进行卫生扫除,厨房、宿舍周围不得乱倒垃圾剩菜剩饭,定人定时灭蚊灭蝇。

4、不得在楼面大小便,一经发现,小便处以50元/每人的罚款,大便处以100元/每人的罚款。

5、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在施工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垃圾,清洁楼面(送到地面距建筑物15~30米内处),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6、运到施工现场的本班组所用的材料,乙方都必须负责卸车按划分区域排放整齐(除钢筋、砖砌体、水泥、砂石由甲方卸车外),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500元罚款,或者安排其他人员整理,其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转扣。

十一、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详见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2、甲方所供材料、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时,乙方应履行领用手续,对领用的材料、设备物品进行保管,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合理节约材料,对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消耗用量按照2005年《广西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规定执行,对于材料超耗部分,甲方在结算价款时给予扣除;

节约部分甲方按节约材料价的50%奖励给乙方。

十二、争议

1、甲、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要求第三人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应向有直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发生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实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三、其它

1、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将其应完成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肢解以后再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2、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2)除有关缺陷责任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如发生禁止的转包、转让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己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将装备、人员、自行采购材料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内外墙涂料合同(优质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