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买卖合同 篇一
房屋抵押买卖合同是指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通过签订合同,将所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和合法权益的一种合同形式。下面将对房屋抵押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房屋抵押买卖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和意图。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详细列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明确双方的买卖意愿和目的。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前提,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
其次,房屋抵押买卖合同需要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和交易细节。合同中应当详细列明房屋的地址、面积、建筑结构、权属证明等基本信息,并明确交易的具体细节,包括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交付条件等。同时,合同中还应当明确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等重要事项,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三,房屋抵押买卖合同需要明确抵押物的权属和抵押情况。合同中应当明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和权属证明的提供方式,并详细描述抵押物的状况和使用情况。同时,合同中还应当明确抵押权的设立和抵押物的价值评估,以确保抵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房屋抵押买卖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中应当明确买卖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房屋的保修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同时,合同中还应当明确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方式,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最后,房屋抵押买卖合同需要明确合同的生效和解除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的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灵活性。同时,合同中还应当明确合同的解除方式和解除后的权益处理方式,以确保交易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之,房屋抵押买卖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它能够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和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约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双方还应当在交易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交易的顺利进行。只有在合同的约束下,双方才能够真正实现交易的目标和意图,确保交易的成功和可靠性。
房屋抵押买卖合同 篇二
房屋抵押买卖合同是指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通过签订合同,将所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和合法权益的一种合同形式。下面将对房屋抵押买卖合同的主要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抵押买卖合同之前,应当对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买方应当查看房屋的权属证明和相关手续,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清晰,并且没有任何纠纷和争议。同时,买方还应当查看房屋的建筑质量和装修情况,确保房屋的使用和安全性。
其次,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抵押买卖合同之前,应当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买方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和抵押价值。同时,买方还应当了解房屋所在地的市场行情和交易情况,以便在交易过程中作出合理的决策。
第三,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抵押买卖合同之前,应当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和约定。合同中应当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交易的细节、抵押物的权属和抵押情况、买卖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等重要事项。同时,合同中还应当明确合同的生效和解除条件,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灵活性。
最后,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抵押买卖合同之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双方应当了解合同的法律规定和约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双方还应当了解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方式,以避免因合同纠纷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房屋抵押买卖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它能够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和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当注意合同的内容和约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双方还应当在交易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交易的顺利进行。只有在合同的约束下,双方才能够真正实现交易的目标和意图,确保交易的成功和可靠性。
房屋抵押买卖合同 篇三
合同编号: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 年 月 日乙方与债务人 签订的《 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编号: )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乙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用作抵押的房产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路 街(巷、里) 座 号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用地面积: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 。甲方将房地产抵押给乙方时,该房产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共作价为: 人民币
元(大写),甲方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标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履行债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抵押率 ﹪。
第三条: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
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当事人保证:
1、甲方保证对其抵押房地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物无被查封、扣押及无重复抵押等情况。
2、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房地产的完好无损。乙方如需对抵押房地产的状况进行了解,甲方应给予合作。
3、抵押人保证办理本次抵押事宜已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第五条:抵押期间内,甲方占用与管理的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抵押的房地产因甲方的行为造成损失使抵押房地产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者增加以弥补不足。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予与赔偿。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出租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七条:甲方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给乙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物: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清偿债务的;
(二)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甲方的合法继承人、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处理抵押财产所得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上述所得价款偿还债务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机关主管机关颁发他项权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交抵押登记主管机关存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房屋抵押买卖合同 篇四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借款人:
第一条:乙方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担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 元整,抵押地址沈阳市 区 街(路)号 幢号值 。抵押期限为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签字后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他项权利证。
第四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及执行合同所需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在房地产抵押借款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房地产现状的证明(如有无诉讼、查封、出租、抵押等)。并保证该抵押房地产产权明确,权属清晰,没有任何权属纠纷。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在甲方处封存,在乙方未偿还清借款前,乙方负责抵押房地产的维修、管理,并不得转让、赠与、出售、重复抵押、拆动或损坏、保证抵押房地产的完好无损。如发现乙方有上述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保险,在抵押期内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借款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借款及相关费用。 如未办理保险,发生抵押物的损毁、灭失情况,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于5日内增补同等价值的财产作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享有对乙方债务的最终索取。
第八条:如乙方因为重大疾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等可能导致无法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甲方有权提前催收欠款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此抵押的房地产更名、变卖、拍卖,实现抵押权。
第九条: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一条: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抵押权人(甲方)签字:
抵押人(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