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委托合同 篇一
律师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与律师之间就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事项所达成的合同。该合同明确规定了律师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并为双方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律师委托合同中,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条款。首先是当事人与律师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双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沟通和联系。
其次是委托事项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详细说明需要律师代理处理的具体法律事务,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律师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需要,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并确保在法律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另外,合同中还应明确约定律师的报酬和支付方式。当事人应当根据律师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与律师协商确定合理的费用标准,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费用。律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期限提供相关的发票和费用清单,确保费用的透明和合法性。
除此之外,律师委托合同还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条件等。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并在需要的情况下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律师委托合同的签署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法律保障,可以确保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应当在签署合同时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
总之,律师委托合同是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确保了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委托律师前应当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并与律师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合同的目标。
律师委托合同 篇二
律师委托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它规范了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律师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处理法律事务,律师则承担相应的义务,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律师委托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律师能够按照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因此,在签署律师委托合同前,委托人应当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并与律师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
律师委托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条款。首先是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双方应当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沟通和联系。
其次是委托事项的明确规定。委托人应当详细说明需要律师代理处理的具体法律事务,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需要,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并确保在法律范围内为委托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另外,合同中还应明确约定律师的报酬和支付方式。委托人应当根据律师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与律师协商确定合理的费用标准,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费用。律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期限提供相关的发票和费用清单,确保费用的透明和合法性。
除此之外,律师委托合同还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条件等。委托人在签署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并在需要的情况下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律师委托合同的签署对于委托人来说是一种法律保障,可以确保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应当与律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材料,确保律师能够顺利履行合同义务。
总之,律师委托合同是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确保了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委托律师前应当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并与律师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合同的目标。
律师委托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XXX责任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的一审诉讼。乙方可根据案件进展及需要变更指派律师,但应当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代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代为整理证据资料、并向法庭提交。
2、代为参与庭前证据交换、对证据发表意见。
3、代为出庭应诉,参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发表代理意见。
4、代为签发法律文书,代为签收司法文书。特别授权: 代为调解,签署调解文书,代缴代领
诉讼费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整(¥ 元),甲方缴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及鉴定费用自行承担。
五、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陈述案情和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乙方严格保守案情秘密,但为办案所需运用披露和政府有权机关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托进行必要的调查后:
1、乙方发现事实的情况与甲方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无过错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发现甲方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乙方指派律师开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费或拒交律师费用,否则乙方可以终止工作。
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但乙方的赔偿额最高不超过其实际已收取的律师费。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 一审判决 时止。
十、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附注:
1、除有特别约定外,甲方不得将任何其认为是原始证据的材料交给乙方保管,任何交给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将被认为是复印(制)材料。
2、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对合同条款理解无异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委托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管东平律师担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对委托事项认真负责,尽忠职守,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下列第1、调查取证2、申请仲裁3、提前介入4、法律帮助5、刑事辩护6、本案一审项工作:7、本案二审8、申请执行纠纷一案,聘请乙方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一致,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本案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合同,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纳律师代理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元于月日之前支付。
五、甲方选择的收费方式确定后,无论乙方通过何种途径(包括诉讼或非诉讼)为甲方追收回债款或维护了甲方的合法权益(即不限于法院执行,包括债务人主动还款等),均应视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作,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完结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