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合同书【经典4篇】

时间:2011-07-04 08:16:4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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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一

林地承包合同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林地承包方与出让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本篇将详细介绍林地承包合同书的内容和要点。

一、合同双方信息

合同的第一部分是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承包方和出让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等。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合同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二、林地承包范围

合同的第二部分是林地承包的具体范围。这包括林地的位置、面积、地形等信息。承包方应仔细核对这些信息,并确保其准确无误。

三、承包期限和费用

合同的第三部分是承包期限和费用的约定。承包期限是指承包方可以使用林地的时间段,通常以年为单位。费用包括承包金、管理费等,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四、承包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的第四部分是承包方的权益和义务。承包方有权利在承包期限内合理利用林地,但同时也要负责林地的保护和管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林地承包的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开发。

五、出让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的第五部分是出让方的权益和义务。出让方有权利收取承包金和管理费,并有权监督和检查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出让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承包方提高经营能力。

六、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合同的第六部分是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双方应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并明确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

合同的第七部分是争议解决的方式。双方可以约定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争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助于减少纠纷和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八、其他事项

合同的最后一部分是其他事项。这包括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这些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林地承包合同书是承包方和出让方之间保障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签订不仅是对双方权益的保障,也是对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的一种方式。

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二

林地承包合同书的签订对于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本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林地承包合同的重要性和作用。

首先,林地承包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通过合同的签订,承包方和出让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限内合理利用林地,而出让方有权收取相应的承包金和管理费。合同的签订可以使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减少纠纷的发生。

其次,林地承包合同规范了林地的管理和保护。合同明确了承包方对林地的保护和管理责任。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林地承包的法律法规,保护林地资源,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开发。出让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承包方提高经营能力。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促进林地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再次,林地承包合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承包林地,农民可以利用资源进行经济活动,增加收入。承包方在合同期限内可以合理经营林地,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时,出让方通过收取承包金和管理费也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合同的签订对于农村经济的繁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林地承包合同为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保障。合同的签订可以使林地得到合理的管理和利用,防止资源过度开发和破坏。双方通过约定承包期限和费用,可以使林地资源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综上所述,林地承包合同书的签订对于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同的签订,双方的权益得到了保障,林地资源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农村经济得到了发展,同时也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因此,林地承包合同书的签订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应引起各方的重视和重视。

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二0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是,

1: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

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11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12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

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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