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篇一:重视基坑施工安全,确保工人健康
为了确保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促进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基坑支护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1 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措施,并进行相关培训。
1.2 施工前应与施工方、监理方进行沟通,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协调。
二、现场管理
2.1 确保现场道路畅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2 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并及时处理突发安全事件。
2.3 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进出时间,确保每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都经过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
2.4 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和防火设施完善,防止因环境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
三、施工操作安全措施
3.1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作业流程。
3.2 使用安全可靠的施工设备和工具,每日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3.3 严禁在未经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带等。
3.4 确保施工现场的材料储存有序,避免材料堆积过高或不稳定,防止倒塌或滑倒等安全事故。
四、应急措施
4.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应急措施和逃生路线。
4.2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品,如急救箱、灭火器等,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理和救助。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
5.1 施工方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2 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六、安全监督和责任追究
6.1 监理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2 违反安全规定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6.3 施工方应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各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确保基坑支护施工的安全生产。如有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坑支护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篇二: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策略
一、施工现场管理
1.1 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和道路的畅通,及时处理突发安全事件。
1.2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引导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二、施工人员管理
2.1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和持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2 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
2.3 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进出时间,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施工设备和工具管理
3.1 使用安全可靠的施工设备和工具,每日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2 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带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3 防止材料堆积过高或不稳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四、应急预案和应急设备
4.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应急措施和逃生路线。
4.2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品,如急救箱、灭火器等,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理和救助。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
5.1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2 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六、安全监督和责任追究
6.1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2 违反安全规定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6.3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各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确保基坑支护施工的安全生产。如有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坑支护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篇三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分包工程项目:
分包工程名称: 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大道与飞耀路交叉口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钢材、碎石、砂)、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全部深基坑支护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二、甲方职责: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进场施工。
2、负责向乙方负责人贯彻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
定及各项规章制度。3、向乙方负责人详细介绍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审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行为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在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申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机械、焊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在桩机醒目处悬挂。
3、乙方在开工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出具体的措施,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施工。
5、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6、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每天必须报甲方。
7、施工期间乙方 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8、施工期间,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9、甲乙双方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防护用品规定并有合格证,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桩机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必须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的安全管埋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动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 《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
15、乙方从甲方配电房接线至施工现场时,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备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违反本规定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l6、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籍手续,并向所在区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等有关手续。
l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由甲方报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责任、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由乙方承担。
18、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乙方保证基坑支护验收合格,土方回填前无失稳、滑坡现象发生。
(3)分包人应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