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转让协议书范本 篇一
物流公司转让协议书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一家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乙方有意购买该公司的全部股权,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股权
1.1 甲方同意将甲方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
1.2 转让的股权包括甲方公司的全部股份,乙方将成为甲方公司的唯一股东。
第二条 转让价格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2.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的()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格。
第三条 过户手续
3.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甲方公司股权的过户手续。
3.2 过户手续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附条件
4.1 甲方应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是合法的、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纠纷或其他权利争议。
4.2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的相关证照、财务报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4.3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股权过户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对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2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应视为保密信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的()%。
6.2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和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若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物流公司转让协议书范本 篇二
物流公司转让协议书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一家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乙方有意购买该公司的全部股权,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股权
1.1 甲方同意将甲方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
1.2 转让的股权包括甲方公司的全部股份,乙方将成为甲方公司的唯一股东。
第二条 转让价格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2.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的()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格。
第三条 过户手续
3.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甲方公司股权的过户手续。
3.2 过户手续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附条件
4.1 甲方应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是合法的、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纠纷或其他权利争议。
4.2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的相关证照、财务报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4.3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股权过户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对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2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应视为保密信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的()%。
6.2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和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若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物流公司转让协议书范本 篇三
转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 币 万元,实际出资 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以 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