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合作协议模版 篇一
快递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鉴于甲方为快递行业的领先企业,具备丰富的运营经验和优质的服务能力;乙方拥有良好的运输资源和专业的配送团队,双方希望通过合作共同发展,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特制定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1 甲方负责提供快递服务的运营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员的招聘和培训、快递网点的建设和管理、快递运输的安排等。
1.2 乙方负责提供运输资源和配送团队,确保快递包裹的准时送达,同时负责与甲方的快递网点进行对接和协调。
1.3 双方共同维护快递服务的品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
二、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作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或解除合作关系。
三、费用结算
3.1 甲方按照约定的价格标准向乙方支付配送费用。
3.2 乙方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向甲方提供配送费用发票,并确保发票的真实合法性。
四、保密条款
4.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商业机密和商业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4.2 双方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确保员工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和商业信息。
五、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未履行本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作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互相体谅和支持。
六、争议解决
本合作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7.1 本合作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本合作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快递合作协议模版 篇二
快递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鉴于甲方为快递行业的领先企业,具备丰富的运营经验和优质的服务能力;乙方拥有良好的运输资源和专业的配送团队,双方希望通过合作共同发展,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特制定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1 甲方负责提供快递服务的运营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员的招聘和培训、快递网点的建设和管理、快递运输的安排等。
1.2 乙方负责提供运输资源和配送团队,确保快递包裹的准时送达,同时负责与甲方的快递网点进行对接和协调。
1.3 双方共同维护快递服务的品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
二、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作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或解除合作关系。
三、费用结算
3.1 甲方按照约定的价格标准向乙方支付配送费用。
3.2 乙方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向甲方提供配送费用发票,并确保发票的真实合法性。
四、保密条款
4.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商业机密和商业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4.2 双方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确保员工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和商业信息。
五、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未履行本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作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互相体谅和支持。
六、争议解决
本合作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7.1 本合作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本合作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快递合作协议模版 篇三
甲方:深圳市华航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产品经深圳口岸出口至香港之运输报关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出口的指定货物到香港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公司提货或及时派送入仓。
二、乙方要安排出口货物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深圳操作部,通知大陆送货时间、品名、重量、体积、包装情况、香港派送或入仓地点和时间等信息,以便甲方能准确安排装货、报关、派送及入仓。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的货物,我司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乙方须如实提供货物品名、数量及唛头标记,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或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电脑系统坏、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
五、乙方交运的货物,必须保证包装牢固、安全,特别是易碎品。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六、收费及发车时间之规定:
a、收费标准: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50%时,计 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2计算。贵司所出货物我司按rmb /kg收费。香港如需我司派送则另收派送费。
b、 发车时间及贵司送货时间规定:早班车特指每周一到周六凌晨四点钟始发的中港货车,由于周日香港放假, 周日凌晨四点不发车。如遇
法定假期发车时间甲方另行通知。贵司送货到我司深圳仓库的时间应越早越好。最迟不能超过凌晨2:30,这样才能更加保证贵司货物准时送达指定地点。七、结算采取月结 天方式。即乙方务必在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付清给甲方上个月发生的所有费用(如5月份发生的费用,乙方务必在6月 日前付清给甲方)。超过一天按千分之五计收滞纳金,如对赔偿事宜有异议,应先付款后协商。
八、所有发生费用均不含税费,乙方如需要甲方开具税务发票,则发生税款须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手写发票税为发票所开金额的5%,电脑打制发票税则是发票所开金额的6.6%计收。
九、本协议自二零零 年 月 日 至 二零零 年 月 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有改动,应在不少于七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该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后,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
甲方:(盖章及签名) 乙方:(盖章及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