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抵押借款的合同范本 篇一
在商业贷款中,信用证抵押借款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这份合同确保了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益,并规定了双方在借款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以下是一份信用证抵押借款的合同范本,以供参考。
合同编号:【编号】
日期:【日期】
甲方(贷款人):
【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电话:【联系人电话】
乙方(借款人):
【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电话:【联系人电话】
鉴于:
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并同意以乙方的信用证作为抵押。
2.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根据上述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利率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金额为【借款金额】(大写:【借款金额大写】)。
1.2 借款利率为【利率】%(大写:【利率大写】),计息方式为【计息方式】。
第二条 还款方式和期限
2.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a. 分期还款,每期还款金额为【每期还款金额】(大写:【每期还款金额大写】);
b. 一次性还款,在借款到期日前【借款期限】天。
第三条 抵押权顺位
3.1 乙方同意将其名下的信用证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抵押物。
3.2 甲方拥有对信用证的首先抵押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4.2 若乙方严重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料、挪用借款资金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无法解决,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以上是一份信用证抵押借款的合同范本,具体合同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在签署合同之前,请确保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所有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信用证抵押借款的合同范本 篇三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
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的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
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
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帐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
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
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个月。
第四条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率%。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
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
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
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
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
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
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
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
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
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
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
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