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用6篇】

时间:2012-05-06 05:28:1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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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一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和销售房地产商品房时所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约定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首先,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基本信息。买卖双方应当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这样可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虚假交易的发生。

其次,合同规定了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结构、权属证明等。这些信息的详细描述可以避免因信息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双方应当仔细核对房屋的实际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合同还明确了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方式。双方应当约定房屋的总价款、首付款和分期付款的方式。合同还规定了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确保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此外,合同还约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付款方式,如按揭贷款等。

合同还对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作出了规定。双方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方式。交付时间的明确可以避免因交付延误而引发的争议。

合同还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买方应当按时付款,并承担房屋交付后的维护责任。卖方应当按时交付房屋,并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和房屋的相关材料。双方还应当约定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和义务,如违约责任等。

最后,合同还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可以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这样可以避免因争议解决方式而耗费大量时间和费用。

总的来说,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在购买和销售房地产商品房时所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基本信息、商品房的基本信息、价格及付款方式、交付时间和方式、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利于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二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性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买和销售房地产商品房时所签订的合同,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探讨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性。

首先,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权益的保障。该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双方在交易中的责任和义务。买方通过签订该合同,可以确保购买到合法的商品房,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卖方通过签订该合同,可以获得买方付款的保障,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交易双方信任的体现。买卖双方通过签订合同,表明彼此对交易的真实意愿和诚信程度。双方约定了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信守承诺,增加了交易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再次,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交易风险的规避。合同中规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交易的各个环节和责任。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避免因信息不明确而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利于减少交易的风险,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最后,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法律法规的落实。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依法进行的,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中的内容和条款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结来说,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它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双方的信任和诚信,规避了交易风险,落实了法律法规。因此,买卖双方在购买和销售房地产商品房时,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三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太原市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

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买 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四

房屋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

买 、 卖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

卖方在交房之日把物业公司的所有费用结清。

买方方在选定房屋时,须缴纳_____¥ 元房屋买卖定金。

所购买房款总额为 _____¥ 元 ( 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固定装修 ) 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卖方须在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前办好免税证明,卖方在收到全款后将本房屋交付买方。

费用分担: 卖方负责 中介方的费用 _____¥ 元(过户时付清),印花税。

买方负责 契税,过户费,印花税。

违约责任:

1 . 如因卖方原因造成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的,则买方有权收回定金并获得定金的 _____% 作为赔偿,定金的 _____% 归中介方所有。

2 .如因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的,卖方有权没收乙方定金,并获得定金的 _____% 作为赔偿,定金的_____% 归中介方所有。

买方签字: 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 __________

中介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五

购买方:______销售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销售商品商品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定购下列商品房

二、结算价格

1、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房______楼______单元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房屋单方售价面积办理结算手续。

2、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时,按实际交付建筑面积办理结算手续。

3、双方结算时按双方协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三、购买方式

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甲方一次付清购房款元,乙方于收款后交付房屋。

2、甲方分期付款,乙方应于屋。甲方于交纳购房定金元。甲方应于之前交清购房款。

四、双方责任与权利甲方责任:

1、甲方应如约按期交付购房定金和购房款。

2、甲方在交清购房款后,应与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管理协议并交纳有关部门房屋管理费用。

3、甲方拥有所购商品房之产权。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付检验合格的商品产屋。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好产权手续。

2、甲方若未按规定的期限交纳购房定金或购房款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即本合同自动失效。

3、乙方保证所售出之商品房未设抵任何低压权,亦未办理第三方购房协议。

五、违约责任

双方如不能履行合同,则以下列情况承担各自责任:

1、由于甲方的责任,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购买商品房时,甲方无权向乙方索取未能购买部分相应之定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出售足够数量的商品房屋时,即乙方提供的房屋不足部分超过合同购房面积的5%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当于两倍的不足数量相应的定金。

3、甲方逾期交付预交购房款时,逾期的部分按人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一年期上限利率计算利息,偿还乙方。

4、甲方逾期结算,在逾期期间,如遇国家定价发生调整,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六、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取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双方必须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交房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失效。

十、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增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房: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六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编号为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幢〕〔座〕_____〔单元〕〔层〕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属_____结构,层高为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层,地下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_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_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份,买受人___份,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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