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合作合同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合作伙伴:
鉴于双方对于快递合作的需求和利益一致,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协议书。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 甲方(快递公司)将提供快递服务,包括快递员派送、货物追踪等服务。
2. 乙方(商家)将提供快递服务所需的货物,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给甲方。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提出续签或终止合作的要求。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派送货物,并保证货物的安全和完好。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并提供准确的收件人信息。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用给甲方。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开具发票,并提供相应的税务证明。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派送货物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相应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双方应对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将其披露给第三方。
第七条 合作解除
1. 若双方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 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相关事务的交接。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快递公司):______________
乙方(商家):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以上为快递合作合同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和持久。
快递合作合同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合作伙伴:
为了更好地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明确权益和义务,特制定本快递合作合同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 甲方(快递公司)将负责提供快递服务,包括快递员派送、货物追踪等。
2. 乙方(商家)将提供需快递的货物,并按约定时间和地点交付给甲方。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可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提出续签或终止合作的要求。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派送货物,并保证货物的安全和完好。
2.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并提供准确的收件人信息。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乙方应按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用给甲方。
2. 甲方应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开具发票,并提供相应的税务证明。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派送货物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相应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双方应对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七条 合作解除
1. 若双方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 若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应在解除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相关事务的交接。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快递公司):______________
乙方(商家):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以上为快递合作合同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和持久。
快递合作合同协议书 篇三
甲方:xxxx仓储运输成都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国际快递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成都到世界各地的各类商务文件、 小件物品的快递业务,保证安全、快速、服务周到。
2、服务采取门到门,桌到桌的方式,在有效工作日内, 每天定时上门或电话联系收件;特殊情况,电话预约。
3、收件时,应与乙方负责人员共同核定文件、物品所交地址、公司名称、 文件种类以及所应提交的必备文件的准确性、齐备性。并在乙方交接记录上签署姓名与收件时间。
4、免费为乙方提供文件、物品的一般包装,并代乙方用电脑填制分运单,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写内容填写,由此所产生的错误由甲方负责。分运单发件人联由甲方在第二天送交乙方。
5、自收件时起,甲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文件、物品发出,并采取传真方式通知国外代理,保证文件、物品按时到达。
6、定期向乙方返馈国外收件人签收信息,内容包括:收件人签名和盖章、 收到的日期和时间、整个快件的提交时间。
7、及时办理乙方快件的查询业务。所有查询业务应根据国别与地区的不同, 在1-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复。
8、所有快件费用采取月终结算方式。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统计资料、 原始单据与发票办理财务结算。甲方按照报价费率表计算金额的 %收取费用。(费率表附后)
9、甲方除应负责上述条款的责任与义务外, 还应承担分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中所有与甲方有关条款的`责任。
10、快件价格的变动应提前30天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商定, 商定价格从次月执行。现行快件价格见附件。
由于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文件、样品遗失,甲方按每件赔偿80美元(样品办理保险索赔另计),并提供同样快件再次免费寄送服务。
甲方代乙方办理通过邮局递交的邮件业务,在邮局收费的基础上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1、乙方设有专人集中分寄其快件,甲方只能在该专人处办理取送件事宜。如甲方与乙方其他部门发生来往,乙方将不承担付款责任。
2、在向甲方提交的快件中,应准确提供收件人名称、地址、国别、城市、 电话与传真号码和物品种类,以保证快件能迅速送交收件人手中。
3、对所提交的物品,应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符合进口国的管制条例, 杜绝危险物品、易碎品和有毒物品的提交,所有物品快件,应向甲方提交形式发票3份,准确记录物品的种类、数量、价值。价值最好掌握在400美元以内。
4、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快递业务,并在双方协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快件, 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5、每月按照甲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仔细核对,如有差错,应与甲方联系, 以便纠正。乙方应在收到帐单后15日内付清款项。
6、对协定价格如有异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商议, 商议后的价格从次月开始执行。
7、乙方除遵守上述条款外,还应负责分运单背面所载与乙方有关的所有条款。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共同遵守。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壹年有效。
3.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补充,并以新的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xxxx仓储运输成都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递合作合同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湖南迪比翼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客户编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用且良好的合作基础上,为方便结算,经乙方考察,特为甲方提供月结款项及快递运输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代理快件范围:
1、甲方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航空局有关运输安全要求,必须不违反国家禁运物品的有关规定,如被机场安检部门或海关有关执法部门查出的所有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接收易燃、易爆、腐蚀、液体、粉末、食品、军货武器、药品、光碟及邮政法规定不能寄递的物品。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快件时,应免费提供所需包装物料和专用运单,并向甲方交付运单留存联,以便甲方查询。
2、乙方有权决定所承运快件的出运路径及航班,尽可能安排最快方式出运,自取件日起三个月内,甲方询问所发快件的递送情况时,乙方应及时提供免费跟踪查询服务。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开具发票/账单。
4、签订协议书后,乙方根据甲方寄件通知申请,安排外勤操作业务员按公司正常服务标准(但至少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当日的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收派件服务。
5、乙方收到快件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以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货物能够顺利运达目的地。乙方应做好货物离港信息跟踪,并及时通知甲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交运的货物必须按乙方规定的统一包装标准。
2、甲方应保证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杜绝任何形式,包括直接或间接的国际快递代理性质的委托行为。所有委托均系出于本公司自身经营中的商业需要或其他需要而作为最终的发件人而委托乙方。
3、甲方应严格按照快件的发运特点和要求,提供正确、完整、
文字清晰的收发件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收发件人的单位名称、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对于包裹类快件,须提供货运物品品名、真实价值及国内外有关机构所需要的一切单据(如商业或形式发票、外汇核销单、原产地证书等),以便乙方为甲方正常运输及甲方收件人顺利清关。
4、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有误或不清晰致使快件延误或无法送达收件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包括无法顺利清关而产生的退件运费和清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出口及结算方式:
1、出口预付定价及结算方式
1)若甲方要求采用出口快件预付结算方式,乙方将按本协议所附之价目表所载之当时有效的运价、tnt/dhl网站所公布的现时有效的燃油附加费以及特定地区特别派送费与乙方结算,因出口物品产生的有关报关和其他各种政府规定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支付或提前转交乙方代为支付。
2)乙方在签订协议一年内不能随便变更投标时确定的价格,如遇价格变化,应提前跟甲方商量,确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鉴于甲方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按本协议每月结算一次。
货物运出后,乙方每月 日前将前月运费发票/账单送至甲方。若甲方对乙方的发票/账单有异议,应在签收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便甲方核实。否则视为甲方接受乙方发票/账单的内容。
甲方在实际付款前已从乙方取得发票的,该发票不能作甲方已付款的凭证。
甲方须在收到乙方发票/账单日起的 天内以现金、支票、转账或其他未定方式付清款项。
2、乙方向甲方收取运费时,乙方必须提供有效的发票及快递账单,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货物未在乙方服务范围内或客户签收后,所发生的任何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货物在乙方服务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如延误(超过附录价格表中承诺的时效2个工作日以外;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未及时取件或者操作失误却未跟甲方说明确认而造成的延误、货物运输途中乙方没有及时向甲方反馈快件的异常信息;不包括货物因航班落货、出口时海关查车延误、目的地海关清关的时间及战争或自然灾然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货损、货差、受潮、丢失等,若货物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货物没有保险的,乙方将按照《华沙公约》有关规定理赔,文件每票最高20美金。包裹类快件按甲方提供商业(形式)发票
的海关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票快件最高赔偿不超过100美金。
2、乙方不承担任何快件损失、损坏、延误引起的连带责任及快件在目的地由于收件人无法清关造成的扣关、销毁、退回等一切后果;如收件人拒绝支付快件在目的地海关产生的关税造成的后果乙方只协助处理。
3、甲方如需乙方代理投保,则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规定:按所运货物申报价值(人民币)千分之三的金额投保,最低一票100元,且申报价值必须属实。
4、若甲方逾期付款,甲方应按运费的千分之五/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承担乙方追索该运费的所有必要支出(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若甲方连续拖欠运费三十天以上,乙方有权中止甲方信用服务并停止取件和快件中转,因此导致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其它说明: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的形式加以补充,该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后,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保留加收紧急附加费的权利。这种附加费为临时性的,不包含在双方约定的运费中。
3、本协议条款中涉及的文件及附录,包括价目表及备注条款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收取乙方的招标押金5000元,只做甲方与乙方于20xx年8月19日国际邮寄招标押金,未经乙方许可,不能抵用任何费用。双方合作期间,此押金将一直由甲方保管。在协议履行期满后,乙方可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甲方退还投标押金。经甲方确认后须无条件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代表在快递托运单中签订姓名,则该项业务服务的各项条款即生效。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期为一年。如期满前30天,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消协议时,本协议将自动延期一年。
7、本协议使用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a.具有法人资格;b.单位信誉状况良好。
8、本协议的签订,属双方公司行为,双方工作人员的变动均不对双方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义务、权利构成影响。
附:本协议附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月度是指每月1日到31日)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公司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户名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