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包经营合同 篇一
商业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形式,用于约定经营者与承包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将对商业承包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商业承包经营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经营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注册地址等;承包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等。这些基本信息的明确可以为合同的履行提供依据。
其次,商业承包经营合同应明确约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经营范围是指承包者所经营的具体业务,可以是零售、餐饮、服务等。经营方式是指承包者在合同期限内如何经营,包括经营场所的选择、装修、设备采购等。这些约定可以帮助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商业承包经营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合同期限是指承包者经营商业活动的时间,可以是数月或数年。租金支付方式是指承包者向经营者支付租金的方式,可以是月付或季付等。这些约定可以帮助双方明确合同的时间和费用。
第四,商业承包经营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营者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如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保证承包者顺利经营。承包者则应按照约定的经营方式经营,并按时支付租金。双方还可以约定其他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五,商业承包经营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的解除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这些约定可以为双方提供一种解决纠纷的途径。
最后,商业承包经营合同应由双方签字盖章,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商业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商业合同形式,通过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为经营者和承包者提供一种合作的框架。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前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商业承包经营合同 篇二
商业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形式,用于规定经营者与承包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将对商业承包经营合同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进行阐述。
首先,商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对于经营者和承包者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经营者来说,商业承包经营合同可以将经营业务委托给承包者,减轻自身的经营压力。对于承包者来说,商业承包经营合同可以提供一个稳定的经营平台,降低创业风险。因此,商业承包经营合同对于经营者和承包者都是一种双赢的合作方式。
其次,商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合同条款的明确。商业承包经营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租金支付方式等。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事项,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其次是合同期限的确定。商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双方的需求进行约定,但需要注意合同期限不宜过长或过短,以免影响双方的合同权益和经营计划。最后是合同的签署和盖章。商业承包经营合同应由双方签署并盖章,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
最后,商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经营者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如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保证承包者顺利经营。承包者则应按照约定的经营方式经营,并按时支付租金。双方还可以约定其他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综上所述,商业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商业合同形式,对于经营者和承包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通过商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可以为经营者和承包者提供一种稳定和安全的合作方式。
商业承包经营合同 篇三
(分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贵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向贵方支付的工程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本保函所称工程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内。
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总承包商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总承包商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总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1.因贵方违约致使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总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总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总承包商债务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增加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法院。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商业承包经营合同 篇四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经营地址:
通讯地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
就双方承包联合经营甲方“内商铺(以下简称该铺)(该商铺编号为区号)做商业经营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商铺用途
该商铺由乙方提供货品和人员,甲方提供场地适用于商业经营,甲方负责整体经营管理。
第二条联营期限
联营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联营期满,乙方如愿继续合作的,应当在期满前三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就合作内容重新商议后,另行签订新的合同。甲方如未在上述期限收到该书面申请,甲方可以进行另找合作伙伴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介绍,展示该商铺,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三条合同履约保证金、固定费用标准及上缴方式
乙方需合同签订之日足额上缴元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在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的情况下,自乙方退还该商铺并付清所有费用之日起30日内,甲方需将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给乙方。
如乙方提前终止联营所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
乙方需按期缴纳固定费用。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年月日至年月元,设备设施损耗费:元,总计:¥元。大写:元整。
乙方按期上缴固定费用,以个月上缴一次,每次上缴时须提前一个月。
乙方逾期给固定费的,在十日内(含十日),按所欠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缴纳滞纳金给甲方,超过十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剩余固定费用作为补偿甲方损失,收回商铺。
第四条其他费用
乙方商铺经营所发生的费用(电费、空调分摊费、经营管理/月等),每月十日以前应按时缴纳。
逾期未付的,在十日以内(含十日),按所拖欠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缴纳滞纳金给甲方,超过十日的甲方可以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若超过20日乙方未交纳上述费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加分那个不在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一个月固定费用作为损失的补偿,并收回商铺。
乙方经营期间所需的证明按照国家法规办理,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应交费用。
外街商铺均自行安装空调,合同期满,乙方交回商铺时,空调自行拆除,内街空调由时尚地带负责(商铺应按规定缴纳空调分摊费用元/月/户)分摊。
乙方经营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的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费用。
第五条转让及转租、分租
乙方若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经营状况的变化,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转让,但不得擅自在双方联营的商铺粘贴影响商场形象的纸张。
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应协同第三方与甲方办理转让手续。
第三方须交纳入场管理费用为人民币两千元,包括:包括该经营户进入商场装修时的管理及提供有偿服务的费用,过户转让手续费用,装修时的非建筑垃圾清运服务费用等。
乙方若更改与甲方的承包联营合作者,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铺面,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无需给乙方任何赔偿。
第六条乙方对商铺装修的承诺
该商铺由乙方负责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专修方案及方案的修改须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乙方装修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改该商铺内、外的主体结构及任何水电等公共设备、设施、擅自变改的、需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的装修本着“来装去丢”的原则,不得拆毁。
第七条合法经营
在该商铺内,乙方的经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的违法经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经营运作而产生或引起的一切债权、债务或各类经营纠纷或安全责任事故,乙方独自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上缴固定费用及因经营生产的费用。
在合同期间,甲方应保护乙方对该商铺独立的使用权,并不得将该商铺重新与第三方合作。如因此严重影响乙方经营,视为甲方违约。在消防、保安等危及商场业主共同利益的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许可而进入乙方商铺。
甲方将所提供的设施设备等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交给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检查和维护。
甲方同时享有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保证次商铺乙方享有完全的经营权,如因此引起的纠纷,一律由甲方负责解决,如造成乙方不能经营的,应免除不能经营内的固定费用,并按每月固定费用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修活动,在装修、施工或经营活动中,应保持该商铺处于维护良好的状态,并保证所有活动均在不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并保证承担上述行为带来的一切责任。
如该商铺危及乙方的安全或健康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乙方同时享有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相关规定,并造成乙方停业的,甲方除免除停业期间固定费用外,还应按每日固定费用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相关约定,乙方应按所欠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缴纳滞纳金给甲方,超过约定期限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一个月固定费用作为损失的补偿,并收回商铺。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而导致违约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的固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合同承包联营期届满。
因不可抗拒或政府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乙方违反商场管理原则,违约导致合同终止。
乙方应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时将该商铺恢复原状或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退还给甲方,并在交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场手续。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到长沙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五条使用场地
1、甲方将原六间小包厢、一个舞厅,原大厅场地承租给乙方,场地内原有的格局一律不能改动。
2、乙方在承租期间内需保障承租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如: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问题等。
3、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合法经营,遵章守法,如有违法性经营,产生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全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及无条件收回其经营场地。甲方(出租方)承担车库取暖费、物业费等定额费用。
4、甲方将上述第一条例场所范围租给乙方,租金为元/年,合同一年一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本次签订合约时一次性先预交元,分两次交清,时间如下:
第一次补交租金时间:月;
第二次补交租金时间:年月日,补交金额:如乙方未能按时补齐剩余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之前预定一切费用一律不予以退还。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另附有《商场管理公约》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商场管理公约》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手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均由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