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委托加工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加工厂:
根据双方的协商,本协议书旨在明确大米委托加工的相关合作事宜,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委托加工内容和要求
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将大米交由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进行加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去壳、研磨、分级等过程。
2. 甲方要求乙方在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加工的大米质量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3. 甲方要求乙方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转售。
二、加工费用和结算方式
1. 加工费用将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需在委托加工前支付一定比例的加工费用作为预付款。
2. 加工费用的结算方式为:乙方在完成委托加工后,提供加工报告和加工产量清单给甲方,甲方核对后支付剩余加工费用。
三、保密条款
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大米和加工过程中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2.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加工的大米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自行销售或委托给其他厂家加工。
四、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委托加工或加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重新加工或返还加工费用。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加工费用或提供大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或解除本协议。
五、协议解除
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
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互相结清未付款项,并归还对方尚未加工的大米。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大米委托加工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加工厂:
鉴于双方的合作意向,本协议旨在规范大米委托加工的相关合作事宜,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委托加工内容和要求
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将大米交由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进行加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去壳、研磨、分级等环节。
2. 甲方要求乙方在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加工的大米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甲方要求乙方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进行合理利用,不得浪费资源或随意丢弃。
二、加工费用和结算方式
1. 加工费用将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需在委托加工前支付一定比例的加工费用作为预付款。
2. 加工费用的结算方式为:乙方在完成委托加工后,提供详细的加工报告和加工产量清单给甲方,甲方核对后支付剩余加工费用。
三、保密条款
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大米和加工过程中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
2.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加工的大米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自行销售或委托给其他厂家加工。
四、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委托加工或加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重新加工或返还加工费用。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加工费用或提供大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或解除本协议。
五、协议解除
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
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互相结清未付款项,并归还对方尚未加工的大米。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大米委托加工协议书 篇三
甲方: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有限公司乙方:_x厂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_x镇
大米委托加工协议书 篇四
委托方: 被委托方: __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皮带、钱包等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皮带、钱包等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皮带、钱包等 产品。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1/2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
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 5 %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 5 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 5 %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x 年 1 月 31 日至 20x 年 1 月 31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米委托加工协议书 篇五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甲方:(加工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因委托加工合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为保证甲方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样品、工艺资料、色版/样、原材料、配方、图纸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标的物享用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标的物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甲方产品及提供的一切资料做宣传。
五、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六、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七、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八、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 元,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九、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对此条款甲方已特别提醒乙方尽到注意义务。
十、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一、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十二、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米委托加工协议书 篇六
此委托加工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______产品之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________日与成品出货________日不少于________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z。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z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_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___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__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