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承揽合同 篇一
第一篇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承揽合同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承揽方与业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份建筑安装工程承揽合同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一、合同的签订
1. 承揽方和业主双方应当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并且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二、工程范围
1. 承揽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和要求进行施工,包括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
三、工期
1. 承揽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施工,确保按时交付工程。
四、质量标准
1. 承揽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五、工程款支付
1. 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支付工程款项。
2. 承揽方应当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以便业主进行验收和支付款项。
六、违约责任
1. 如果承揽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业主的经济损失。
2. 如果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款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滞纳金等。
七、争议解决
1. 承揽方和业主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2.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此份建筑安装工程承揽合同仅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合同的签订是建筑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双方合作的重要保障。
建筑安装工程承揽合同 篇二
第二篇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承揽合同是建筑工程中一份重要的合同文件,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承揽方与业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一份建筑安装工程承揽合同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一、合同的签订
1. 承揽方和业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工程范围
1. 承揽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和要求进行施工,包括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
三、工期
1. 承揽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确保按时交付。
四、质量标准
1. 承揽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五、工程款支付
1. 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支付工程款项。
2. 承揽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以便业主进行验收和支付款项。
六、违约责任
1. 如果承揽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业主的经济损失。
2. 如果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滞纳金等。
七、争议解决
1. 承揽方和业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2.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此份建筑安装工程承揽合同仅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合同的签订是建筑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双方合作的重要保障。
建筑安装工程承揽合同 篇三
一、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装修工程
2、招标单位名称:
3、招标单位地址:
4、邮编号码:装修工程验收单模板5、招标项目地点:
6、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7、规划内容:
建筑面积总计为______㎡,实际使用面积______㎡。
建筑分为____层,____层实际使用面积为: ㎡,____层实际使用面积为: ㎡
整体布局分为:________
8、总体设计原则
9、设计主题
10、功能划分
11、其他设计要求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条件: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企业具独立法人资质有三年以上成熟工程建设或装修施工经验。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资质证书、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及项目经理证书。
3、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领取相关资料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如未中标,建设单位应于定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投标单位。
4、建设单位在检验中标单位提供的各项有效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工程合同。并在进场施工后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发现中标人提供的各项证件(原件)有伪造的情形,以及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提交的相关资料,招标人概不退还。
三、施工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对有关材料实行指定品牌和规格。
1、招标范围内有关建材的品牌和规格应严格按工程清单要求提供;施工范围为图纸中工程清单;
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按招标人指定的品牌和规格进行报价;
3、其他未定品牌和规格的按施工图纸要求报价;
4、施工图纸或招标文件未推荐的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应注明品牌和规格),但其质量和技术性能应符合施工图要求及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若投标报价未注明品牌和规格,招标人将在不加价的情况下,有权更换其品牌和规格。
5、在合同实施时,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更换,招标人有权更换产品的品牌和规格,并按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进行价格调整。
6、如发现设计图纸有错误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原设计图纸需作某些变动,必须经招标人确认,由设计单位出具修改通知,再进行工程量调整,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动。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包干。即价格是以明确的设计施工图纸为计算基础,除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或增减项目外,投标后均不作价格调整。
2、若施工期间发生设计变更而增减工程量的,按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报价格,计算所增减工程量款项。
3、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或设计更改增加工程项目的,根据当年或最接近时间的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北京市市场信息价及北京市市场行情按实签证进行调整。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编写投标文件及报价。
5、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在招、投标前进行说明清楚,工程量有差错的在投标前必须调整正确。中标人实行 式承包,不得转包或分包。
五、施工工期
工期为____天,从合同签订的第____天开始计算,至工程完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总价款0.5%。
六、报价须知
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中要求的材料品牌和规格等技术、质量参数如实填报标价、不得随意改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时,不得更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定额子目)内容及工程量,必须按各个项目(定额子目)分别填报综合单价,不得仅报总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填报所有单价和总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5、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项目报价清单》认真填写,格式可以按照使用的应用软件自定。
6、报价文书必须包含装修施工说明书。
七、入围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的招标、评标以及标书解释工作由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有限公司招投标小组负责。
2、评标时间由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单位。从报名单位中,经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中评比效果图后确定3—5家工程投标单位。
4、评标办法:评标以公开、公正、合理、规范为原则。中标条件有两种(实际采用的中标条件在评标会中现场评比决定):①、投标价为入围价中的最低价者中标;②、投标价低于入围平均价且最接近入围平均价者中标。其中,(1)若排序出现并列时,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企业的生产业绩、技术力量和信誉等综合比较,集体确定排序先后,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第一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合同签订本(范本合同)。逾期,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验收标准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达到标准要求。
1、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
2、产品质量验收应符合招标人提供的品牌和规格要求。
3、中标人在施工中应确保整个项目的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
4、工程质量严格按国家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5、有关涉及消防、环保等专业规范要求的产品须经当地消防、环保等部门同意认可。
6、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7、验收中发现产品材料不符合要求,有掺杂别的品牌、规格不足等现象,责令退回并返工,所发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工程完工后,由有关的质量验收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
十、工程款拨付
1、工程完成50%,由建设单位派员验证后,支付40%的进度款,工程完工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决算经审计通过后付至80%,留下20%质保金,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2、保修期定为一年,完工一年后不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退还质保金。若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重新返工使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详情请电话联系:
公司招标网站网址:
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建筑安装工程承揽合同 篇四
总包方(甲方):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____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 元。
二、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单项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________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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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揽合同 篇五
建设单位: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___幢_________间,共_________平方米,全部交给甲方拆除。
甲方负责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__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_____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_。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
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间,_________层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
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领取。
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七、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八、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_________拆迁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建筑安装工程承揽合同 篇六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xx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已到x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资金来源
2.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 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见工程安装施工招标公告及“前附表”第3项
3.2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非本国注册的施工企业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施工资质。
3.3 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 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3.3.2 投标人在过去3年完成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3.3 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3.3.4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3.5 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投标人向开户银行开具的,由该银行提供财务情况证明的授权书。
3.3.6 有关投标人目前和过去2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
第五章 工程规范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卷 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卷 图纸
第九章 图纸
5.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有缺漏或其他方面问题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更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招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人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在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后,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如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有效性规定
8.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同时须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8.2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否则,澄清(答疑)纪要或修改补充通知无效。如果时间来不及或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工程投标报价
9 工程投标报价要求
9.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9.2 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按照有关定额、价格指数、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取费标准及辽宁省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投标预算清单报价,并结合企业自身潜力最后确定总投标报价。
9.3 本工程投标报价参照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费用取费标准和有关政策性文件详见工程招标文件第二卷。
9.4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9.4.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约定由投标人根据图纸测算工程量并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一清单中的其他有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中。
9.4.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
9.4.3 对现行价格信息缺项的部分特殊或贵重材料(设备),为使各投标人报价统一、可比,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中逐项说明取价标准。
9.4.4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两部分内容组成。
11.1.1 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书;
(4)投标报价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5)投标人综合业绩资料;
(6)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1.1.2 技术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概况;
(2)企业近两年竣工主要工程一览表;
(3)企业现有主要施工任务一览表;
(4)企业计划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5)资信(财务)证明资料;
(6)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
① 主要施工方法;
②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 劳动力安排计划;
④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⑤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⑥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⑦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⑧ 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8)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表:
①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② 项目经理简历表;
③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④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4项)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3条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5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3.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3.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3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3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6.1 投标人在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3.6.2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13.6.3 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4 投标预备会
14.1 投标预备会也称为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14.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14.3 勘察现场
14.3.1 招标人将同意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4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4.5 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招标人将以正式的书面答疑纪要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投标须知第8条款规定执行。
1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8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或编制(书面),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要求编制正副本的,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15.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内容中必须填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再密封在一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中。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16.2 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6.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6.1条款、第16.2条款规定加写标记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 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和地点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17.2 招标人可以按本投标须知第6条款、第7条款、第8条款规定以澄清(答疑)纪要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并原封退给投标人。投标截止期满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18.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9 开标事项要求
19.1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进行。
19.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19.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1条款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0 开标会议程序
20.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0.2 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
20.3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和代表名单;
20.4 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20.5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9.2条款规定,并由监督部门公布查验结果;
20.6 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21.1.1条款规定查验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并由监督部门宣布查验结果;
20.7 经确认密封无误的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逆顺序当众拆封并进行唱标;
20.8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5.3条款规定;
20.9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21.1.4条款规定检查各投标文件字迹可辨情况;
20.10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21.1.5条款规定检查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情况;
20.11 开标会议结束。
21 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21.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21.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具体指:(1)内层或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未密封;(2)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未加盖投标人印签;(3)密封未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6.1条款规定)。
21.1.2 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5.3条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签。
21.1.3 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5.3条款规定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1.1.4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指投标书中涉及造价、工期、质量的数字或文字,有关部门觉得难以确认)。
21.1.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评标
22 评标会议
开标会议结束后,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工作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23 评标内容保密
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不得向投标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4 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投标文件澄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鉴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工程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并提交评审意见和提出中标候选人;
(6)招标人依据本办法的中标人确定原则确定中标。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6.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6.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 错误的修改
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
27.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后进行评审,评标后,中标候选人应予确认同意,修正后的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中标候选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原评标工作。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意见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产生的中标人。
30 中标通知书
30.1 定标后,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向 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30.2 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 合同签订
3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安装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招标人在报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下,招标人可以考虑向第二中标人授权。
31.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条款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返还中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得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