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代理合同【通用6篇】

时间:2018-06-07 09:49:1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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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代理合同 篇一

房屋代理合同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

房屋代理合同是指房屋所有者与房屋代理机构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用于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房屋买卖或租赁等相关业务。该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合同的明确性是非常重要的。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身份、联系方式和相关权益等信息,确保双方能够清楚地了解彼此的权益和责任。此外,合同还应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如地址、面积、用途等,以便代理机构能够准确地进行房屋的推广和交易。

其次,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要明确清晰。代理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积极履行职责,包括对房屋的宣传推广、寻找适合的买家或租户、协助双方进行谈判等。而房屋所有者也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如提供真实的房屋信息、按时支付代理费用等。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以避免因合同模糊而产生的纠纷。

再次,合同中的费用和期限要明确规定。代理费用是房屋代理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双方应明确约定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并在合同中注明。此外,合同中还应规定代理期限,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时间,避免出现合同期限不明确而导致的问题。

最后,合同的解决争议方式也是需要注意的。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就争议解决方式达成一致,以避免因争议解决方式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

总之,房屋代理合同对于保障双方权益和减少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特别注意合同的明确性、义务和责任的明确性、费用和期限的明确规定,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的明确约定。只有合同条款明确、合同内容详尽,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房屋交易的顺利进行。

房屋代理合同 篇二

如何选择合适的房屋代理机构

在购买或出租房屋时,选择一个合适的房屋代理机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好的代理机构可以帮助您找到满意的房屋,同时也能提供专业的服务和保障。下面是一些选择合适的房屋代理机构的建议。

首先,要选择有良好口碑的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亲友的推荐或者在网上查找相关评价来了解代理机构的信誉和口碑。一个有良好口碑的代理机构通常能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多的房屋资源,可以更好地满足您的需求。

其次,要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一个专业的代理机构通常有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和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更专业的房屋推荐和交易服务。可以通过与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沟通,了解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以确定是否选择该机构。

再次,要选择有良好的沟通和协商能力的代理机构。购买或出租房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与多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一个有良好沟通和协商能力的代理机构能够更好地代表您与其他相关方沟通和协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要选择有合理收费标准的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是房屋交易中的一项重要成本,因此选择一个合理收费的代理机构能够帮助您节省费用。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可以与多家机构比较其收费标准,并与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确保代理费用的合理性。

总之,选择一个合适的房屋代理机构可以帮助您更好地进行房屋交易。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应注意选择有良好口碑、专业能力强、沟通协商能力好、收费合理的机构。只有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代理机构,您才能够更好地享受到专业的服务和保障,确保房屋交易的顺利进行。

房屋代理合同 篇三

委托方: (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乙方)

地 址:

甲方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委托期限壹年,暂定自 月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在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3%。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7、保证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三十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 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

8、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9、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10、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11、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加之该项目买受群体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负责分公司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 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 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 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 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 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

7、 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

8、 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9、 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 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11、 负责哈尔滨、大庆销售分公司前期筹备具体工作,负责分公司日常管理、销售、人员招聘及工资等。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 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

(一)策划费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划费人民币 拾 万元整。

(二)代理服务费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 %收取,并按月结算。

(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30%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4)每月25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

2、奖罚方式

(1)合同代理期内,若该项目已售面积实际成交均价比“价格执行方案”确定已售面积的成交均价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提成。

(2)奖励金额=(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价格执行方案规定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 ×50%。

(3)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

(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阶段销售目标,甲方在该阶段已成交金额应提代理费中扣除20%作为罚金;如乙方在下一阶段完成所扣阶段目标,甲方返还所扣罚金。

五、合同终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间成交的单位,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额代理服务费。

六、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房屋代理合同 篇四

甲 方: 房地产有限公司_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_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鸿泰大厦b座901-902室_

邮码:_266000_

电话:_0532-80867080_

法定代表人:_吴云海_ 职务:_总经理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项目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共计 套,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 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方案甲方审定后执行。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保证销售环境的整洁;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双方同意,项目的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制定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销售底价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执行;低于此底价表成交的单元必须得到甲方签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必须经甲方签字后执行;

4. 乙方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价格进行销售。

第五条 代理进度、代理过程的约定

(一)代理进度

1.销售进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场样板展示区、样板房等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竣工为准。

2.代理进度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批准的销售计划为准),调整进度经协商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合法有效。

(二)代理过程

甲乙双方在房屋销售过程需要按照以下条款约定执行:

1.甲方应在开盘前确定《房屋定购书》、《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样本,乙方提供参考意见,销售过程中与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分别任命一名负责人(乙方为 ,甲方为 ),负责销售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问题处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销售规范进行销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购房付款以及进款的约定

(1)客户定购房屋需签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购书》,并于《房屋定购书》签定后七日

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须于签定合同日交齐房款的60%,余款应于房屋交付之前缴清。

(3)办理按揭手续的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交齐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60%)并于7日内办理完剩余房款的贷款手续,贷款款项进款时限根据银行规定。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销售总额的 %;(2)超出销售底价表的溢价部分的30%作为奖励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买方正式签定《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

(2)对于乙方已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期款项的房屋,乙方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细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清款明细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

3.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收款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项目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青岛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沙盘、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项目_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并现场公示;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10.销售过程中,项目如有变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应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1.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2.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内容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产”。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在甲方的协助下,带领客户参观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6)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之定购书及其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在项目正常销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销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 名(案场经理1名、秘书 名,置业顾问 名),如因销售人员辞职情况,乙方须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完毕,保证项目销售小组人员数量稳定。

7.乙方应避免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频繁更换。

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为该项目下列销售工具制作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证及时、准确、符合要求:项目模型效果、视频、广告公司的选定、展销板、楼书、户外广告等的制作、邀请函、平面图、价目表、销售文件、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设计拍摄。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项目营销推广和宣传执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须按照《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定买卖合同。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13.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14.乙方在销售推广管理过程中,定期(每周一次)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一周来人来电分析和市场信息反馈。并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销售月分析报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形式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以及项目的整体销售信息数据统计报表。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进度完成销售任务,或出现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包括不按规范签署销售合同、不按照约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权逾权代理、私收客户钱财等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欺骗、违法现象,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约定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拾万元违约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佣金、溢价结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止。

3.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员工因故离职或被解聘后,合同他方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及期后6个月内,不得与该员工有任何形式的雇用或合作,否则视为对合同他方的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应赔偿对方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 房地产有限公司_ 乙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代表人:_

代表人:_吴云海_ 20xx_年_ _月_ _日

房屋代理合同 篇五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经营 的三和宫宾馆招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特签定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 合作方式和销售范围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销售,由甲方在北京市 开发的 项目,其中包括房屋共 套,商铺 套。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不可以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销售上述委托范围内的房屋,甲方不得另设销售部。

二、 合作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的延续与终止,甲、乙双方于本委托期限结束前两个月内协商决定。

三、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印制宣传材料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四、销售价格与代理佣金

销售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调节,销售价格最低为 元/㎡, 元以下部分乙方按 %提取佣金, 元以上部分甲乙双方各按50%分取利润。

五、代理佣金支付期限

客户与甲方签定房屋销售合同并交齐50%房款即视为交易成功。交易成功后甲方应在两日内将代理佣金支付给乙方(根据付款金额按照佣金比例支付),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须按日向乙方支付应支付金额的3‰做为滞纳金。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甲方委托销售房屋的土地销售协议复印件以及此项目房屋建设的相关手续复印件。

(3)甲方负责派出专人收款,审核签定后的合同,向业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据。

(4)若甲方未能在指定的日期提交资料并履行以上责任,则该项目销售开展工作日期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协助乙方与施工方进行协调;

3、甲方保证不延误交房时间。

七、 乙方的责任

1、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2、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八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双方同意可签定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乙方未能按计划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可增加其他代理公司。

十、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房屋代理合同 篇六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一条

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第二条

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日前交清。

第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_______个月以上的。

第四条

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第七条

第一条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第八条

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第九条

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_____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第十条

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第一十三

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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