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物资采购合同【优质4篇】

时间:2011-08-06 07:40:2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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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资采购合同 篇一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物资采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对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和要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项目物资采购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采购方和供应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能够确保双方能够正常联系和沟通,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其次,项目物资采购合同需要明确采购物资的具体要求。这包括物资的种类、型号、规格、数量等。对于一些特殊物资,还需要详细说明其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通过明确物资的具体要求,可以避免物资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情况发生。

接下来,项目物资采购合同需要明确交付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是指供应方需要在何时完成物资的交付,而交付地点则是指物资需要送达的具体地址。通过明确交付时间和地点,可以确保物资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项目进度不会受到影响。

另外,项目物资采购合同还需要明确价格和付款方式。价格是指物资的购买价格,需要明确单价和总价。付款方式则是指采购方需要按照何种方式进行付款,可以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通过明确价格和付款方式,可以确保双方在经济方面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项目物资采购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需要承担何种责任。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需要通过何种方式解决。通过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避免因为合同履行问题而引发的纠纷。

综上所述,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通过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物资要求、交付时间和地点、价格和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可以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只有合同明确,双方才能够安心合作,项目才能够顺利进行。

项目物资采购合同 篇二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物资采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对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风险管理和合同履行监督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风险管理。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风险,如物资质量不符合要求、交付延迟等。为了降低这些风险对项目的影响,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例如,可以约定供应方需提供质量保证书或质量检验报告,以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另外,可以约定供应方需按时交付物资,如果延迟交付,需支付违约金等。通过明确风险管理措施,可以降低项目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其次,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需要进行合同履行监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对供应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可以通过制定履约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内容、方式和周期。例如,可以约定采购方有权对物资进行抽样检验,以确保物资符合质量要求。另外,可以约定供应方需提供交付进度报告,以确保交付时间的准确性。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最后,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还需要注意合同变更和解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为了避免因此产生的纠纷,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例如,可以约定变更或解除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通过明确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可以避免因为合同变更或解除引发的纠纷。

综上所述,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风险管理和合同履行监督。通过明确风险管理措施和制定履约监督计划,可以降低项目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另外,在合同中明确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可以避免因为合同变更或解除引发的纠纷。只有在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合同履行得到监督的情况下,项目才能够顺利进行。

项目物资采购合同 篇三

需方(甲方):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供方(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人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为满足甲方 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供应 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署本合同,各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1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供应本合同产品的相应的资格、资质和能力,并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有关通知,及时、准确地向甲方供货,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2乙方保证对本合同所述标的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其所出售的全部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力瑕疵,没有任何纠纷或诉讼,否则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等

合同价款及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等应分项写明(详细见附件)

2.1本合同总价款:¥

2.2本合同下,乙方向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以及数量、单价等具体情况见本合同附件或以甲方书面的要货通知单、定单等详细约定,通知单和订单加盖甲方公章或工程项目专用章有效。

2.3 税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各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自行承担。

第三条 产品质量

3.1本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下列执行 (本条应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包括产品的外观,技术要求等,如有配件应明确配件的质量标准,如消防盘排烟风机应符合的标准有:gb/t 13274-1991 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技术条件;gb/t 13275-1991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技术条件;gb 10080-20xx 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gb 1032-1985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jb/t 10281-20xx消防排烟通用风机技术条件;jb/t 8690-1998工业通风机噪声限值;b/t 8822-1998高温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jb/t 9070-1999空调用通风机平衡精度;jb/t 7246-1994冷暖通风设备外观质量。) 标准。

3.2产品质量符合图纸、招投标文件要求(

3.3本合同所有产品质量需与双方检验确认后封样的样品质量一致,如不一致,产品可以退货或者由供货方赔偿损失。

3.4本合同产品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的,且无任何质量缺陷,使用图纸设计、优良工艺制造而成。如乙方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如需有材质变化、工艺变更等,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变更。

第四条 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如无约定全部包装物不回收。(此处应注明具体包装方式,如木箱包装,包装物如另计费或乙方需回收,需注明)。

第五条 产品交货

5.1交货方式:_________。

5.2交货地点:_________。

5.3交货时间:_________。( 此条款按照双方约定,一般情况下由乙方送货,无法确定具体交货时间的情况下应注明“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或其他;在分批分期供货的情况下,“按照甲方的要货通知单”或其他。要货通知单或书面通知均盖章有效)。

5.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无法达到本合同或书面要货通知单要求,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停止要货、变更调减本合同约定的具体购买数量等。

5.6乙方如在本合同或书面通知约定的交付日期前交付货物,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 意,否则与此相关的保管、仓储等全部费用及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 7 若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材料数量,按本合同(或投标价)约定单价增减价款或双方协商。

5.8若因图纸变更等客观原因,甲方需要退货,在产品无损坏且包装完好,不影响产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应予全额退货。

第六条 产品验收

6.1乙方在向甲方供货时,应将与产品有关的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报告、保修卡、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备案证等全部单证、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加盖乙方有效印章。

6.2合同或要货通知单约定的全部产品到达现场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参与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数量、外观、技术要求等,如检验发现产品品质与自检报告或质量标准不符、与封样不一致等质量不合格时甲方可以拒收或解除合同;若在分期履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检验发现问题之时起停止要货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进行赔偿。

6.3 验收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对产品的异议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并及时按协商结果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否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

6.4 验收合格以参与验收各方签字的验收单为准。

第七条 款项支付

7.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款项采用乙方先履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的方式,乙方分期或全部履行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双方签字认可的验收单等证明文件、合法有效发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书面材料提请甲方付款,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约定付款程序付款。

7.2 付款方式:情况区别对待,根据财务状况以及和供应商协商的结果进行调整,一般分以下几种情况:)一次性采购到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 (多长时间) 后付至总价的 95 %,余( )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分批到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付至本批材料价款的( )%,全部供完后付至总价款的( %),余 (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需要安装: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多长时间)付至当批货款的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付至当批货款的( ) %,货全部供完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付至总货款的( ) %,余(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需支付预付款的:预付款按(双方协商, 一般10%,不高于30% )%支付,从第一批材料款中扣除,乙方提供预付款履约保函。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及转让

8.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乙方代表如系法人代表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本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

8.2 如因甲方图纸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材料数量、规格等发生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8.3 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甲方,且在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完成,甲方可采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包括传真、信函等方式)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应按照9.2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经济责任

9.1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中约定的交付期限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或从总货款相应扣除。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进行赔偿。

9.2 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在本合同8.3款中有关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合同解除后,双方除按照已经交付的合格商品结算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违约金比例可以在15%到30%之间)的违约金。

9.3乙方交付的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按照9.1款承担违约责任。

9.4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退货部分货款从总货款中扣除。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产品保修

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 )年 ,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自接到甲方或使用方通知后2小时(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内派人进行免费现场售后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免费负责维修和更换,如因甲方和所有权人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责任人支付适当的材料人工费;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或从质保金中扣除,费用以第三方出具的发票或收款凭证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 三 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物资采购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公司

项目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标的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含税)/元总价(含税)/元备注

合计

合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供方提供的标的货物除应符合项目设计图纸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产品质量要求及环保标准。

2、供方须于货物运送进场时附随提供产品合格证、送货单、包装清单等证明文件。

3、供方质保期为工程整体交付业主投运起一年(如果国家标准有规定且规定期限较长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供方负责运输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

需方接货联系人:

3、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供货,具体按双方约定的供货计划日期进行供货,供方须将全部标的货物运送到交货地点,经需方接货联系人现场到货验收合格后签署收货单,以此作为标的货物交付完成的初步凭据。若后续经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均合格,则标的货物收货单签署日即视为交付完成;若后续经初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则供方更换或补齐至合格产品日方视为交付完成。

四、运输及装卸费用负担:

卸车费由需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按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供方不回收,由需方自行处置。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1、到货验收:供方将全部标的货物运送到交货地点后,需方接货联系人开箱查验并清点标的货物数目、附随证明文件等表面状况;如发现货物存在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可当场向供方提出并拒绝接收全部/部分标的货物进场,供方应及时更换或补齐至合格产品,若因此造成约定交货时间延误的,供方须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初步验收:标的货物进场后,经需方技术人员按设计单位及业主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规范标准查验,如有异议可在15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5天内应负责更换至合格产品;否则,即视为同意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若因此造成约定交货时间延误的,供方须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竣工验收(交付验收):标的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毕且工程整体交付业主竣工验收合格后,视为标的货物交付验收合格;若因标的货物质量问题导致工程整体验收不合格的,视为标的货物交付验收不合格,需方有权选择要求供方限期及时更换或补齐至合格产品,并按照其延误交付的天数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需方按以下支付方式,向供方支付货款:

提供增值税专票(税率13%),凭《付款申请书》付款。

(二)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凭供方开具的有效发票办理货款支付手续,若因供方开票原因造成付款时间延误,需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而不承担责任。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供方应从合法途径(包括自行开具及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向需方提供形式和内容均为真实、准确、符合规定以及完整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须向供方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信息。

2、供方应将增值税抵扣凭证送达至需方。如在发票传递至需方之前,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毁损等情况导致需方无法取得有效抵扣联,供方需及时采取必要解决措施以消除对需方的影响,同时,需方保留向供方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3、如供方提供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不符合需方要求或由于供方原因导致需方无法抵扣该协议所涉增值税进项税额,供方须为需方重新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且自行负担相应费用,且供方仍需按协议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4、如供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等相关规定向需方开具、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供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由于供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等相关规定造成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八、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应按逾期合同总额每日1.5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可从待付货款中直接扣减违约金相应数额;逾期超过 30 日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退还已支付而未交货的货款,同时按合同价款30%支付违约金。

2、如果因为标的货物自身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供方应赔偿需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因向第三方赔付等原因而产生的间接经济损失,为实现合法权益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损失。

3、供方须确保所提供标的货物经相应品牌厂商授权认可且享有完整所有权、知识产权,需方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退还已支付而未交货的货款,同时按合同价款30%支付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与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各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环境保护:

标的货物所用材质、包装材料符合国家或地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

十一、安全责任:

标的货物经到货验收合格前的全部装卸、运输均由供方负责,供方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尤其在供方送货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注意安全,听从需方指挥,佩戴安全帽,遵守需方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得准随意走动,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后果均由供方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在标的货物的安装过程中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及技术咨询。

2、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本合同项下相关通知等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方式。若采用邮寄方式,则任一方按照相对方的预留地址将书面通知交寄快递公司之日起第三日即视为送达,相对方实际签收与否不论;任一方均须确保预留通讯地址真实有效,如有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负面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需方贰份,供方贰份。

需 方供 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字日期

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行建行桂林象山支行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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