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维保安全协议【优质6篇】

时间:2015-05-05 07:49:2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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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维保安全协议 篇一

在建筑工地上,塔吊是一种常见的大型起重设备,用于搬运和安装建筑材料。然而,由于塔吊的高度和复杂性,它的维护和保养工作需要特别的注意和谨慎。为了确保塔吊的安全运行,制定一份塔吊维保安全协议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在塔吊维保安全协议中,应明确责任分工。建筑工地上通常有多个承包商和工作人员,他们需要明确自己在塔吊维保中的责任和职责。例如,设立专门的维保团队,由经过培训和持证的专业人员负责塔吊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同时,每个工地的管理者也需要确保他们的员工遵守维保安全协议,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其次,在塔吊维保安全协议中,应制定详细的维保计划。维保计划应包括定期的检查和维护项目,以及相应的时间表。例如,每天对塔吊的外观和运行进行检查,每周对关键部件进行维护,每月对整个塔吊进行全面检修。维保计划还应包括对塔吊的环境条件进行评估,如风力、温度等因素的影响。通过制定详细的维保计划,可以确保塔吊得到及时和有效的维护,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另外,在塔吊维保安全协议中,应规定必要的安全措施。维保工作本身也是一项风险较高的工作,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维保人员的安全。例如,维保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同时,维保人员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最后,在塔吊维保安全协议中,应规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尽管有了维保工作和安全措施的保护,但事故仍然可能发生。因此,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是非常重要的。维保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

总之,塔吊的维保工作是建筑工地上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制定塔吊维保安全协议,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维保计划、规定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可以确保塔吊的安全运行,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建筑工地上的每个人都应重视并遵守维保安全协议,共同维护塔吊的安全运行。

塔吊维保安全协议 篇二

在建筑工地上,塔吊是一种常见的起重设备,用于高空搬运和安装建筑材料。由于塔吊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保障其维保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制定一份塔吊维保安全协议,能够明确相关责任和规范维保工作,从而保障塔吊的安全运行。

首先,在塔吊维保安全协议中,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建筑工地上通常有多个承包商和工作人员,他们需要明确自己在塔吊维保中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塔吊设备供应商需要提供设备的操作手册和维保指南,工地管理方需要确保维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维保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维保工作。明确责任和义务有助于建立起一个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机制,从而提高维保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在塔吊维保安全协议中,应制定详细的维保计划和周期。维保计划应包括对塔吊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项目,以及相应的时间表。例如,对塔吊的日常巡检应包括外观、电气系统、润滑系统等方面的检查;对关键部件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设备供应商的要求进行;对整个塔吊的全面检修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进行。通过制定详细的维保计划和周期,可以确保维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减少事故的发生。

另外,在塔吊维保安全协议中,应规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维保工作本身也是一项风险较高的工作,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障维保人员的安全。例如,维保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维保人员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塔吊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助于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维保人员的安全。

最后,在塔吊维保安全协议中,应规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报告程序。尽管有了维保工作和安全措施的保护,但事故仍然可能发生。因此,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是非常重要的。维保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规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报告程序,可以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总之,制定塔吊维保安全协议是保障塔吊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通过明确责任和义务、制定维保计划和周期、规定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确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报告程序,可以有效地保障塔吊的维保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建筑工地上的各方应共同遵守维保安全协议,共同为塔吊的安全运行贡献力量。

塔吊维保安全协议 篇三

甲方:

乙方: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 〕 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 ] 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电务部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电〔 〕 号)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无线铁塔维护保养,

3.线名里程:临策线

4.作业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或以铁路局批准的施工封锁计划时间为准。

5.影响行车设备使用范围。

区间影响设备:无线直放站和g网基站的铁塔、馈线、天线。

站内影响设备:无线铁塔、馈线、天线。

具体施工影响范围以当月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为准。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 施工责任地段:临策线。具体施工地点以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质采购招标书(标书编号:12-118-5)标注的维保铁塔地点为准。

2.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呼和浩特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

3.《铁路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规范》、《通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铁路通信维护规则》等有关施工安全规章标准。

4. 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_______〕______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______]______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电务部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电〔______〕______号)。

5. 铁道部、呼和浩特铁路局有关施工安全的其它规章、标准、文件、纪要、电报等。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安排、施工内容、施工范围,为甲方提供具体施工时间、地点、内容,并将每日施工范围、内容开工前告知甲方配合人员。

2.甲方派技术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和赛汗通信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集宁通信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呼和g网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通信设备运用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通信设备运用情况制定施工安全预防措施,确保甲方通信设备的安全运用,否则不准施工。

3.凡在既有线范围内的作业,必须在“天窗点”内或“封锁点”内进行。

4.甲方监护范围为协议写明的施工内容和线名里程所规定范围。超出协议规定范围作业造成通信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施工前,乙方与甲方现场管辖通信车间签订《施工安全监管方案》,明确双方配合方式、监管人员、现场负责人、双方联系协调方式、施工范围内设备防护方式等具体事宜。《施工安全协议》经甲、乙方双方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与签订的《施工安全监管方案》、《通信设施排干方案》一同生效。

6.甲方指定赛汗通信车间主任张祎、集宁通信车间主任何全胜、呼和g网车间主任陈勇、呼和通信车间主任路明华、包头通信车间主任郭旭华、包西g网车间主任闫培忠、临河通信车间主任文天云、乌海通信车间主任白玉堂任施工现场配合监管负责人(i、ii及施工按照呼铁运[_______]_______号文件由相关级别人员担任),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7.乙方明确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协调解决涉及有关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8.乙方应严格按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决不允许超计划、范围、内容施工。如施工计划需要变更,乙方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准变更。

9.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施工范围内铁塔下方的安全防护范围并拉安全警戒线进行防护,乙方应专门设立防护员,禁止行人铁塔附近通过及在铁塔周围逗留。

10.每次铁塔施工作业,必须经甲方监管防护人员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未征得甲方监管防护人员同意,乙方不能进行施工作业,杜绝点外施工作业。

11.乙方施工必须有甲方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管防护,甲方监管防护人员未到现场乙方不能进行铁塔施工作业。

12.乙方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登高证件上岗,乙方登高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13.无线铁塔毗邻接触网及电力高压线带电部分作业最小接近距离不足2米,回流线不足1米时,必须在接触网或高压电力线停电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4.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器材不得上下抛递,必须用绳索吊上、吊下。

15.在天窗点内和封锁点内的施工,施工前乙方现场负责人和甲方施工监护负责人要分别下达施工作业单。施工作业人员和配合施工监护人员都要明确施工及监护的内容、地点、时间和影响范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岗。并提前40分钟到达施工地点做好施工和配合前的准备工作。

16.乙方申请施工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甲方配合作业时间,同时与现场车间加强沟通确定配合工作量,在作业中预留甲方恢复设备时间,如甲方能力无法配合乙方大量作业时,乙方应调整作业量,以便甲方顺利完成监护配合工作,否则甲方不承担施工延时开通责任。

17.甲方现场监管、巡视人员发现现场施工对既有通信设备有可能造成妨害时,应立即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签认后留存备查。乙方应按照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如发生乙方未签认、未整改、继续野蛮施工的,甲方监管人员有权终止乙方施工,并将《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报通信段调度。

18.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电务基本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既有通信设备正常运用。施工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装通信设备或进行可能对既有设备造成损害的作业。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协调小组,由乙方项目经理 郑子瑞 任组长,甲方分管领导 主管副段长李成祥 任副组长,甲方 安全科科长赵小平、调度科科长石建国、无线通信科科长王承中、赛汗通信车间主任张祎、集宁通信车间主任何全胜、呼和通信车间主任路明华、呼和g网车间主任陈勇、包头通信车间主任郭旭华、包西g网车间主任闫培忠、临河通信车间主任文天云、乌海通信车间主任白玉堂 和乙方 路洪忠、王景叶 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行车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4.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5.发现事故、险情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施工封锁计划审核盖章),3日之内予以答复(施工组织、方案审查适当延长)。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铁塔设备、设施的核查和铁塔设施的防护工作,并对核查工作做成书面记录交乙方。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施工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现场的铁塔维保施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防止由于乙方施工作业造成对既有铁塔设施、通信设备、引线、馈缆的损坏,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4.对乙方施工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5.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及危及既有通信设备安全的隐患应责令乙方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6.施工完毕后,甲方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三) 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并制订确保施工行车安全的对策、措施。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在既有线施工范围进行的施工作业,必须提前3日以《营业线施工监护(配合)申请书》【附件9】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内容包括施工地点、里程,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双方签认生效后,甲方指派配合人员进行配合。乙方在既有通信设备影响范围内施工必须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视养防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7.施工作业工具、机具、器材不得侵入铁路限界,在站内运送器具必须保证旅客和行人的安全。

8.在施工期间对施工范围内的网围栏及其门、锁和路外安全负责。

9.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10.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时,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_______〕_______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_______]_______号)的相关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铁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核审各一份。

八、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塔吊维保安全协议 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施工的武咸城际铁路跨武广客专连续梁工程,需在武东车务段管辖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铁道部铁办[20__]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上跨架桥施工签订以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

武咸城际铁路跨武广客专连续梁防护棚架吊装、撤除及连续梁挂篮现浇施工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

武广客专新乌龙至赤壁北区间dk1265+540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护:

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施工人员、路外)

(五)、甲乙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2、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190号)

3、《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铁总[20__]331号)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并按有关规定明指派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2、 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进行营业线施工、行车等规章制度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道作业,并设立专职的检验员、安全员、防护员,严格按照各工种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施工前必须与甲方车站充分协商,现场调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护方案后方可施工。

3、 乙方在指定的甲方咸宁北站运转室设施工防护员联系协调工作。施工影响甲方既有线行车时,乙方必须派驻站联络员提前40分钟在甲方信号楼(运转室)进行联系防护和施工登销记工作。驻站联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 乙方驻站联络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登记要点,登记运统-46时,应先拟后登,经甲方车站值班员同意并签认后,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通知作业人员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结束施工并进行施工销记。

5、 乙方进行桥梁架设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时,须按路局施工命令要点封锁施工。甲方车站值班员应作好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点请求后,及时和列车调度员联系,并将联系结果反馈给乙方驻站联络员。

6、 乙方在施工封锁点外不得在站场上空进行气、电焊工作,对工作面要进行全部封闭,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响客专的正常试验和运营生产。

7、 乙方不得在防护网内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当需要工程机械及大型吊车、汽车等进安全保护区范围时,要做好防护措施并落实“一人一机”的防护制度。乙方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入铁路防护网或站区施工时,必须佩带明显标志,身着防护服装,遵守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穿越铁路和在铁路上停留。

8、 因乙方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擅自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造成后果(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及完毕后,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清理。

9、 乙方施工时,人身安全防护由乙方负责,因乙方施工人员及施工地点发生的人身伤害(亡)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上空作业的人员、器具和机械的管理,防止发生坠落,危及行车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间加强值班和应急处置,并同车站加强信息沟通。甲方一经发现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能随时通过乙方的联系电话发布应急抢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职责:乙方在甲方管内施工期间,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违反铁路有关安全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职责:甲方必须加强对营运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安排胜任人员盯岗检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尽量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积极配合乙方的意外抢修作业,确保行车安全畅通;发现乙方有危及行车安全、调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现象或其它违反既有行车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施工延点、责任事故的,按武汉铁路局有关规定考核。

(八)、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本工程安全监督费、配合费用根据工程影响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费用共计 元整( )。收款人:武昌东车务段;账户:-1001;开户行:工行徐家棚支行825328,施工结束前结算完毕。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报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核审各一份。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

塔吊维保安全协议 篇五

高空作业安全协议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为了搞好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提供《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处罚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高空作业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维保安全协议 篇六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项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未遂事故在1起以下。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出现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4)不发生人为责任重要设备损坏事故和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停电事故。

5)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6)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改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dl5009.3)

5)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6)国*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7)国*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8)国*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9)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0)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11)国华*北分公司《外委工程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工程项目按照“先订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4)施工期间,甲方指定_____同志作为本方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乙方指定_____同志作为乙方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指定_____同志作为乙方安全监督人员。

5)按照国家、国*电网公司、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或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乙方为其施工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0)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4)施工作业前,组织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指导。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安全措施和专人监护。

5)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6)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审批相应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向乙方进行安全施工交底、双方签字确认,督促和指导落实专项安全措施。

7)督促乙方落实临时用电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开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业的防坠落措施、施工区域的隔离措施、临时停止工作的锚固措施等专项安全措施。

8)在作业开始和结束前做好相关单位的交接手续,确认各方交接状态的安全措施。

9)进入变电站施工做好和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必要时组织签订各方安全协议。

10)组织乙方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临边和孔洞防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11)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制度,负责乙方的办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执行。

12)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3)甲方人员有配合乙方开展施工的义务,同时也有监督乙方施工作业安全的权力,甲方人员不参与施工现场实质性工作,不得故意妨碍和阻挠乙方施工作业。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乙方进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应是乙方企业在册的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经甲方审核同意。

3)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具备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技能和安全施工基础知识。

4)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作业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5)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活动,配合甲方解决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

6)在作业前,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由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班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经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工。

7)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凡参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8)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9)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时间、工作范围内组织施工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到其他区域和设备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业与其他施工单位产生相互影响、对人员造成伤害和对已建成设备设施的损坏。

10)每天由安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整改安全隐患。

11)严格执行甲方现场施工脚手架、跨越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规定搭设、验收挂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12)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得到甲方许可,并在甲方专人监护下工作。

13)按照甲方的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实施作业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化学危险废料以及噪声、振动等控制措施。

14)落实本施工作业相关的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坍塌、防冻、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5)制定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做好临近带电设备以及其他危险区域的隔离防护和专人监护措施。

16)制定自带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对使用的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劳务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维护作业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

17)按约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执行电气安全工器具、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施;教育并监督劳务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登高工具、防坠装置和个人保安接地线。

18)高处作业应设置作业平台、安全网、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处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别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19)制定施工区域的隔离措施、临时间断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设备须采取锚固、接地等专项安全措施。

20)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21)在可能有感应电压的情况下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与防护措施。

22)施工中可能影响其他施工作业人员或设备的安全时,应向甲方提出相应要求,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开展工作。

23)在电缆层、电缆隧道等区域内工作,应先按规定进行通风、监测有毒有害气体,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容器、密闭空间内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应等级的安全电源,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4)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料处置的要求和措施,并对施工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废料按规定进行回收和集中处置。

25)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工作票、“十不准”落实卡、标准化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作业卡、动火工作票、班前会等制度和措施。

26)定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身体检查,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7)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8)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29)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

塔吊维保安全协议【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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