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融资居间合同 篇一
贷款融资居间合同是指在贷款融资过程中,借款人与居间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借款人通过居间人的介入,与贷款机构进行贷款融资的交易。居间人在其中充当着协调、促成双方交易的角色。
在贷款融资居间合同中,首先需要明确各方的身份和责任。借款人作为贷款融资的需求方,有义务提供真实的个人或企业资料,并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贷款机构作为贷款提供方,有责任根据借款人的资质和需求,提供合适的贷款产品,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收取利息和本金。而居间人作为连接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桥梁,有责任协助双方达成交易,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其次,贷款融资居间合同中需要明确的内容是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和期限。贷款金额是指借款人所需贷款的具体数额,而利率是指借款人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通常以年利率计算。还款方式可以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或按期付息等不同形式,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偿还能力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还款期限是指借款人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偿还贷款本息。
此外,贷款融资居间合同中还应包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居间人的责任。借款人在合同中应明确自己的还款义务和还款期限,保证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同时,借款人也有权要求居间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贷款信息,并且有权了解自己的贷款进度和还款明细。居间人则有责任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贷款融资交易的公平、合法进行。
最后,贷款融资居间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也是需要明确的内容。当借款人或贷款机构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自己的责任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同时,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总之,贷款融资居间合同是保障借款人和贷款机构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在签订合同时,各方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只有合同的条款清晰明确,双方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贷款融资交易,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贷款融资居间合同 篇二
贷款融资居间合同是指在贷款融资活动中,借款人与居间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该合同通过居间人的协助,促成借款人与贷款机构之间的贷款融资交易。贷款融资居间合同的签订,对于借款人和贷款机构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于借款人来说,贷款融资居间合同可以提供更多的贷款渠道和资源。居间人作为专业的贷款中介机构,通常与多家贷款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可以为借款人提供更多的贷款选择。借款人可以通过居间人的帮助,更快速地找到合适的贷款产品,提高贷款的成功率。此外,居间人还可以协助借款人进行贷款申请和材料准备,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帮助借款人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贷款融资的相关知识。
其次,对于贷款机构来说,贷款融资居间合同可以降低贷款风险和提高贷款效率。贷款机构在进行贷款融资时,需要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以确保贷款的安全和回收。而居间人作为专业的贷款中介机构,通常会对借款人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核,确保借款人符合贷款机构的要求。这样可以减少贷款机构的审核工作量,提高贷款的效率。同时,居间人还可以提供相关的风控服务,帮助贷款机构更好地把握贷款风险,降低贷款的违约率。
最后,贷款融资居间合同还可以保护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时,居间人会明确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当出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保证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
总之,贷款融资居间合同在贷款融资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居间人的协助,借款人可以更好地获得贷款资源,提高贷款的成功率;贷款机构可以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的效率。同时,贷款融资居间合同还可以保护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公平、合法进行。因此,在贷款融资过程中,借款人和贷款机构都应重视贷款融资居间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以确保贷款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贷款融资居间合同 篇三
甲 方:
乙 方:
一、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1.利息;
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相关费用;
3.定金4万元;
4.居间服务费为贷款总额的5%,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问费支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
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10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以上内容全部审过完全审过,完全同意。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融资居间合同 篇四
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 通讯地址: 电 话: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申请 借款,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融资贷款 万元。该笔融资以甲方所有的 作抵押。同时办理他项权抵押登记。(或以其他有效保证方式设定担保)
第二条 乙方拥有良好的融资信息渠道,确保为甲方提供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贷款融资资格的金融机构及出资人。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融资业务,与有关金融机构及出资人洽谈融资贷款及办理融资贷款前期事宜。乙方的代理活动必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贷款融资所需要的企业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抵押物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如因资料虚假、不全、条件不具备,未达贷款融资目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出借方对甲方的贷款融资用途、资信及偿债能力的考察、核实。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在知晓的业务范围内及时要求甲方补充、完善。
第六条 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订融资贷款合同后,即乙方完成中介服务义务。甲方在收到出借人首笔提供的融资贷款后,按融资贷款总额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此款在三个工作日向乙方一次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按中介服务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甲方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则应向乙方增加支付百分之二十的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或出借人无故不履行合同义务,责任由违约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融资居间合同 篇五
甲 方: 乙 方: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1000万元人民币的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相关费用;
3.定金4万元;
4.居间服务费为贷款总额的5%,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问费支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10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以上内容全部审过完全审过,完全同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融资居间合同 篇六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信息咨询;并负责寻找能解决甲方资金需求的经办银行或相关的信贷机构,联系安排甲方与经办银行或相关信贷机构直接见面洽谈。
2、乙方促成甲方与经办银行或相关信贷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以甲方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另外确定,统一银行系统或信贷机构视为统一经办方)。
二、 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的要求为准,必须保证所提供文
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三、 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为甲方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信贷机构要求的文件材料开始)。
四、 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完成:
1、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和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的;
2、在约定时间后一年内,甲方和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首次签署借款合同的;
3、在约定时间后一年内,甲方和乙方推荐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再次签署借款
五、 贷款额度:乙方最终的贷款额度以银行或信贷机构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六、 甲方应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居间服务费;
2、有客户自行支付费用的项目:
房产评估费(有 □ 无 □);公证费(有 □ 无 □);网签费(有 □ 无 □); 其他费用 (有 □ 无 □);
3、 佣金比例: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居间服务,甲方认可含乙方居间服务费的月息为人民币 %每月,借款期限为 个月,扣除乙方介绍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利息后,剩余部分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
4、 支付方式:
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贷款资金到帐后当日内,甲方应按与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借款实际总金额,按照甲方认可的人民币 ,其中扣除甲方支付经办银行或信贷机构约定利息后剩余部分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逾期支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1%每天)。
七、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该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失真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造成经办以后或信贷机构贷款程序终止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按贷款金额的4%的服务费双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九、诉讼管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的分数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起成立并生效;
十一、合同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