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劳务合同法律点(优质6篇)

时间:2011-02-01 04:12:2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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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劳务合同法律点 篇一

保安行业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服务行业,保安人员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保护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保安劳务合同法律点。本文将重点介绍保安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变更和解除等法律要点。

首先,保安劳务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安劳务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事项。此外,保安公司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保安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能。

其次,保安劳务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合规。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劳务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安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事项。保安公司应当依法向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保安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劳动条件。

再次,保安劳务合同的变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安劳务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内容应当合法合规,不得损害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果变更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损害保安人员的权益,保安人员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解除合同。

最后,保安劳务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安劳务合同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保安劳务合同法律点涉及到合同订立、内容、变更和解除等方面。保安公司和保安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保安行业的健康发展。

保安劳务合同法律点 篇二

保安劳务合同是保安公司与保安人员之间约定的一种劳动合同。为了保护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保安劳务合同的订立、内容、变更和解除等要点。本文将重点介绍保安劳务合同法律点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和解决方法。

首先,保安劳务合同的订立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公司应当向保安人员提供合法合规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保安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权益的平衡。如果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争议,双方应当及时进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其次,保安劳务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保安公司应当依法向保安人员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保安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和秩序。如果合同内容存在不合法或者不合规的情况,保安人员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保安劳务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应当合法合规,不得损害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保安公司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务合同,必须经过与保安人员的充分协商和沟通。如果变更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损害保安人员的权益,保安人员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解除合同。

最后,保安劳务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保安劳务合同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安公司和保安人员在解除合同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综上所述,保安劳务合同法律点涉及到合同订立、内容、变更和解除等方面。保安公司和保安人员应当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保安行业的健康发展。

保安劳务合同法律点 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甲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稳定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互利、平等的原则,特聘请乙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应制定严格的门卫管理和人员、车辆、物资等出入规章制度,并告示全体员工和病员共同执行。

2、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场所(办公室1间,宿舍2间以及必需的办公住宿设施),以保障乙方人员工作生活需要。

3、甲方应建立健全管辖目标内的安全设施,购置必需的保安器材(如通信工具、对讲机、警棍等),完善责任区内重点部位的报警设施、照明器材。

4、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严重失职行为和不遵守劳动纪律,表现较差的,甲方有权提出辞退,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5、甲方应对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而导致伤亡、致残的保安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和为评残、抚恤等申报工作提供协助。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派驻甲方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装备佩戴整齐,行为举止端庄,文明执勤,优质服务。

2、乙方负责派驻保安人员的全面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提高保安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

3、乙方派驻人员负责甲方全院及家属院安全和夜间巡逻,凭出入证件查验放行物资。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及突发事件应全力制止和保护好现场,及时向甲方汇报和向公安机关报警,但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4、保安人员负责院内车辆停放管理,使车辆停放有序,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及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岗期间不得撤离职守,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情,如有违犯由乙方视情况予以处理。

6、各楼内和重点部门24小时有人值守,昼夜巡查24小时不间断。

7、配合无烟医院建设,做好病员吸烟劝阻工作。

8、在医院重大节会期间,全力做好安保服务工作,维持好活动现场秩序。

9、保安人员管理依据保安人员工作手册执行。

第二条 人员配备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驻保安人员共65名,其中医院40人,家属院13人,新建家属院12人。

2、派驻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无不良嗜好及违法违纪记录。

3、保安人员因病、事假而缺岗时,乙方应及时补充人员上岗。

第三条 经济核算

1、经甲乙双方商定保安人员服务费每人每月1500元,每月共计97500元。

2、保安人员服务费应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包括职工调资、物价调整)而予以调整。甲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对保安人员在生活福利待遇方面给予适当的关心照顾。

3、甲方必须按照合同按时付给乙方服务费,并于当月五号前付清服务费。

4、付款方式:转账。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合同期满如需延长或终止,甲方必须于合同终止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如乙方严重违规,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终止合同,应负违约责任。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5、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法 人:年 月 日

乙 方: 法 人: 年 月 日

保安劳务合同法律点 篇四

委托单位(甲方):

劳务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为确保运营线施工安全,防止已施工完毕的接触网线材被盗,根据工程需要,将西格二线护线工作交由乙方组织的保安队伍进行看护,形成劳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保安项目及包价。

1 保安项目:西格二线工程接触网所有线材及设备。

2 负责区段:

3 劳务工期:依照上岗时间确定,直到所管区段送电为止。

4 劳务人员及单价: 夜间按每3公里2人进行人员安排,每人每天80元。

5 工作内容及时间:对所架线区段进行巡视,防止附加导线、承利索及导线线材、设备被盗。夜间19:00点----凌晨7:00点

第二条:保安要求

在负责保安期内乙方的保安队伍要服从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遵守《巡视护线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没有派出保安,未安排巡视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按造成损失情况给予罚款。乙方连续2日自行停止巡视,视为单方中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不付己完劳务款。

第三条:甲方责任

1 甲方根据铁路附近施工的安全规定,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铁路知识以及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甲方负责发放防护背心及照明设备。其它防护用品乙方自行解决。

3 甲方在现有架线区段的情况下,如有增加需每日中午提供当天的架线区段和公里数。

4 甲方应随时对乙方保安巡视进行督查,如发现违章问题,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同时按照《护线巡视制度》视情节进行处罚。

5甲方负责远处统一出工接送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乙方要结合铁路附近巡视护线的特点,每天上岗前对其保安人员进行点名和安全讲话,确保人身安全。

2 乙方每夜应对管辖区段的护线巡视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巡视护线制度》执行检查内容。

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每日提供的架线区段和要求的保安人员,增加足额保安人员到新的管段。

4 乙方在合同执行期,不论任何原因、任何地点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行车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处理,自负责任并承担其费用。

5 乙方的吃、住、等生活问题及队伍的管理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行解决巡视所需用具、水、电、油及其他设施。

6 乙方负责保安期间与相关单位协调并自负相关费用。

第七条: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

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办法:每月初根据乙方的考勤人数和天数,对照甲方的记录,汇总发放。

第八条: 清算以保安工作完成,以乙方实际劳务工作量为准,并附国家正式发票。

第九条:本合同的附件《护线巡视制度》和本合同的条款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十条:1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执行,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3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负责人: 负责人: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安劳务合同法律点 篇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选派甲方所需的 岗位的保安人员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甲方的职责及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和值班室。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3、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应积极采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队员,甲方应予以表扬或奖励。

4、甲方应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区域内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5、甲乙双方应对保安人员的工作做定期考核,按月填写保安人员信息反馈表。

6、保安人员应服从双方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期间,保安人员如有不胜任保安工作,多次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乙方依据《保安手册》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二、乙方人员的职责及保安范围:

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协助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齐、仪表端正、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工作要认真负责,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酒后上岗,上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确保甲方警卫目标的安全。如发生被盗、火灾、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4、治安防范区域:。

三、甲乙双方的管理与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违约者将按全年保安费总额的 %做为违约赔偿。

2、甲方应按时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费。每迟付保安费一天,乙方则按当月保安费的%向甲方收取滞纳金,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确因工作失职,造成治安防范区域被盗,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查清事实后,立案三个月未经破案的,甲方必须提供合法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双方认定后,由乙方负责部分损失,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岗点当月保安费总额的 %,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在的赔偿范围之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保安费。在治安防范区域内,甲方门窗完好,无被盗痕迹,室内丢失物品及外围攀爬发生盗窃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无法证实其价值的物品发生丢失不负责赔偿。

4、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措施,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由于自然灾害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应当保证合同约定所需的岗位无缺岗现象,如有此现象发生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则扣除当月所缺天数的保安费。

四、保安费结算:

甲方应在合同签字后 日内即向乙方支付 保安费,每岗每月 元,合计 元(大写:)。

五、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即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个小时。

2、甲方因工作生产经营需要,延长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须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应另支付给保安员相应的加班费,不得增加与保安业务无关的工作。

六、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因保护甲方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导致保安员伤、残、亡等,甲方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由甲乙双方商定。

七、附则:

1、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保安费进行调整时,保安费也要相应增加。

2、本协议自款增设,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说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安劳务合同法律点 篇六

委托方(甲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服务方(乙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区域、服务内容

服务区域为:

二、合同期限及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为 年。自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

2、合同到期日30日前,甲方若有意终止保安服务合同,须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逾期未能书面告知乙方的,且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服务的,保安服务合同自动延续前款约定的1个合同周期。

3、合同终止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终止日及以前所有未付的保安服务费。

三、保安服务人员定员及每日/班次人员配置

(一)保安服务人员配置人数为: 1 人。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 小时,月休 天。

(三)甲方若需要为服务项目增加保安服务人员,应提前 10 日以书面告知乙方。

四、保安服务费数额及构成

(一)保安劳务外包(代发工资)和服务费或管理费数额为:

保安月服务费总额为: 贰仟伍佰圆整(¥2500元)

保安年服务费总额为: 叁万圆整(¥30000元)

其中保安队员 2500 元/月/人。

(二)保安服务费构成:劳务外包(代发工资)和服务费或管理费(含保安员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保安器械(对讲机、橡皮棍、强光电筒、保安服装和标志标识等)。

五、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收费凭证和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每月15号前支付给乙方上月的保安服务费用,甲方以现金方式或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提供收据给甲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委派专职或兼职的专业人员协助乙方对派驻保安员进行管理。

2、监督、检查保安员的表现情况,对违纪的保安员,知会乙方主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作,必要时通知乙方予以调换。

3、为乙方派驻的保安员提供执勤服务等履行保安服务合同约定的职责所需的相关设施及条件(电风扇、取暖器等),并确保服务区域内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

4、提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设施,制定需要乙方保安员执行的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其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员履行保安职责。

5、乙方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甲方有及时处理的义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

6、甲方安排乙方保安员从事双方约定的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或其它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7、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重点部位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财产安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培训派驻的保安员严格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并遵守甲方提交的书面的与履行保安服务职责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2、甲方要求调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员的,乙方确认后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

3、培训派驻的保安员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甲方,并协助处理,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为保安员配备全国统一的保安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装备,负责保安员的工资、福利和相关保险。

5、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甲方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

6、根据管理保安队伍的需要,对保安员进行轮岗调换,但应征询甲方意见。

7、定期对甲方进行回访,了解甲方对保安服务的意见,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建议,进行整改,将整改结果及时提供给甲方。

8、加强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甲方提供规范的安防服务和秩序维护工作,预防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9、乙方人员应对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档案齐全。

10、乙方应当为派驻的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七、工作要求

1、派驻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政审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受过正规训练,着装上岗,佩戴标志,按服务作业要求和标准按照甲方合理要求进行服务与管理。

2、区域内实行值班、登记、门禁、巡逻制度。

3、派驻的人员必须认真维护甲方管理区域内的正常公共秩序,运用各种合法手段保证秩序维护区域的财产安全。妥善处理管理区域内的其它突发事件,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4、仪容、仪表、礼仪、着装、言谈和举止符合礼仪规范要求;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文明执勤,礼貌服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5、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不发生损坏和丢失,性能良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设备。

6、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实施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7、制止捡、收垃圾人员、闲杂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维护区域。

8、接到火警、警情后及时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八、其他约定

(一)在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安服务方案》所列的范围内,因乙方的保安员在履行保安服务合同职责过程中的故意或严重失职行为导致甲方财物损失,经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乙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任何一方得知损害发生时,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对方。警方未到现场勘察取证之前,不得任意移动和破坏现场。

(三)包括但不限于因下列情况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地震、战争、火灾、台风、暴雨、雷击、暴动、骚乱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财产损失的。

2、他人持枪支、刀和棍棒等凶器侵犯服务区域;甲方债务民事纠纷;甲方人员自盗造成的财产或经济损失。

3、无明显盗窃痕迹的盗窃事故;甲方自行盘点发现财物缺少等。

4、私人物品及财物保管不慎造成失窃或损失等。

(四)甲乙双方对在合作中获知对方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或有权机关、部门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文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透露。

(五)甲乙双方人员离职,或双方合同到期(包含违约)对方公司六个月内不得录用该人员。

(七)向对方发送的与本合同约定、变动事项有关的书面文件、材料,须交对方办公室、综合部或财务部签收。书面文件、材料自签收日生效。

(八)甲乙双方住址或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变更信息导致另一方无法发送信函的,视为对方已知悉信函内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未尽信息变更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九、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所签订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法定、约定事项履行义务或单方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三)甲方逾期不支付保安服务费的,须按应付服务费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向乙方付清所欠服务费和滞纳金,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四)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仍履行职责时,合同条款仍然生效,但双方应及时协商订立新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附则

(一)本合同若有任何条款与法律对照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款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影响。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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