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商品房租赁合同成为了人们获取住房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在实际的租赁过程中,租赁双方常常会面临各种不可预测的情况和变化。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书应运而生。下面是一份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供大家参考:
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乙方所租住的商品房,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租赁期限:
根据原商品房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____年/月/日至____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将租赁期限延长至____年/月/日。
二、租金:
根据原商品房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____元。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延长租赁期限之日起,将租金调整为每月____元。
三、其他费用:
1. 水、电、煤气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2. 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维修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乙方应当承担修复费用。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事项:
1. 本补充协议书是对原商品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补充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以上是一份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供大家参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各自的权益和责任,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篇二
在商品房租赁过程中,租赁双方经常会面临一些特殊情况和变化,需要对原租赁合同进行补充协议。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下面是一份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供大家参考:
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在原商品房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不能适应双方的实际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补充协议。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根据原商品房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____年/月/日至____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将租赁期限延长至____年/月/日。
二、租金:
根据原商品房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____元。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延长租赁期限之日起,将租金调整为每月____元。
三、租金支付方式:
根据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调整为每月__日(或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其他费用:
1. 水、电、煤气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2. 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维修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乙方应当承担修复费用。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七、其他事项:
1. 本补充协议书是对原商品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补充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以上是一份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供大家参考。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在签订补充协议之前,双方应充分沟通和协商,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篇三
商品房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商品房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的未尽事宜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 商品房价款
1、《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四条中的“商品房价款”仅指甲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金额,该款项中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公共维修资金、契税、办证费等税费。乙方享有的相关房价优惠、折扣冲抵房价等权益,在确定“商品房价款”前双方已结算完毕,甲方按照“商品房价款”的金额出具相关发票。
2、除《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价款”外,乙方应在房屋交付之前向甲方支付房屋配套设施费、公共维修资金。
3、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房屋交付之前与甲方签署产权办理委托书,提供办理产权相关资料,并向甲方交纳契税、产权证印花税、产权证工本费、商品房购销合同印花税等税费,收费标准以实际支付时甲方交付房屋情况及政府相关规定为准。在甲方代办房屋产权手续后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收费凭证,多退少补。
第二条 银行按揭
1、乙方选择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在乙方付清首付款后的7日内,乙方因国家信贷政策变更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通过贷款银行放审查,不能与贷款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未取得或者未足额取得银行贷款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或者银行的通知后30日内将尚欠甲方的购房款全部支付给甲方,或者乙方在接到甲方或者银行的通知后7日内申请办理退房手续;如乙方未按以上任何一种方式执行的,应承担《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八条约定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税金及费用。
2、由于乙方未及时履行相关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涉房屋甲方有权收回并另行处置。乙方应按《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承担责任和银行索赔,并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3、本条所涉乙方应再付给甲方的房款,甲方可从应退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剩余款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 房屋交接
1、《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的“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是指房屋经甲方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合格。房屋取得上述单位验收签章的,即视为乙方所购的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
2、甲、乙双方确认,在乙方未向甲方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购房款(含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配套设施费、公共维护资金及委托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缴纳的契税、办证费等税费前,或因乙方原因没有及时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前,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且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甲方无法交房的,乙方应按照《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条 设计变更
1、甲方如对设计或规划进行重大变更,并导致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应在依法变更设计或规划后10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向甲方回复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设计或规划变更。乙方提出退房的,甲方应在双方确定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壹年期存款利率计算)退还乙方。
2、如果由于设计或者规划变更,导致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壹年期存款利率计算)退还乙方,并且应按《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三条第三款的约定承担责任。
3、供排水管道、供电线路、安防、绿化等房屋外部的规划设计及变更由甲方自行决定,甲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第五条 广告宣传
甲方以电视、广播、报纸、户外路牌、车身广告、楼书、网络、楼盘模型、样板房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内容及其中所载户型、面积、编号、尺寸、功能说明、效果图等,仅作为要约邀请。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中的景观效果、建筑物外立面及其色彩效果与实际建成后的景观、建筑物外立面材质及其色彩可能会有差别或局部调整,甲乙双方确认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第六条 房屋的装饰、装修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位置、外观。室内承重结构及楼板不得改动。
2、乙方对外立面、外门窗、屋顶、外墙、阳台、露台等部分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等不得有任何改变,不得增设其他任何设备设施。乙方对顶层屋面不得破坏,如因乙方对顶层屋面的损坏造成漏水、裂缝等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该项目所修建的样板房内的装修、装饰、家具、电器盒所有房间及功能区的主灯饰、间隔、尺寸等仅供展示和参考使用。乙方所购房屋的交房标准,均以《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所列标准为依据。
4、对于《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列交房标准的实施方案,在征得乙方同意后,由甲方根据该楼盘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并具体实施,乙方承诺认可甲方所作出的统一规划和设计方案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规划和设计等方面的变更。同时,乙方同意,在保证相关材料和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对相关材料和产品的品牌、型号、款式、颜色等进行选择和使用。
5、《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列交房标准的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是,对于超出《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列交房标准的项目,在不妨碍整体利益及相邻住户利益的前提下,须经双方另行商定后执行且实施费用由甲乙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质量
1、双方确定,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指经权威部门鉴定确认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2、乙方在房屋交接时,发现房屋有轻微的质量瑕疵的,不影响双方交接手续的办理,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在房屋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应负责修复和整改。
3、乙方接收房屋后,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经权威部门鉴定确属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负责修复。
第八条 物业管理
1、乙方同意与甲方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相关物业服务合同,愿意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并且,乙方在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前,应按本补充协议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甲方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交纳自房屋交接之日起第一年的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2、若本小区部分住户将其所购买的房屋出租或委托酒店等经营性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本小区的其他住户均予以认可,并不能提出任何其他主张加以限制。
第九条 其他
1、在《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公示了本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已知晓本条所述文件及法律法规载明的内容。
2、对本小区内经规划审批的可销售车位(包括:地下车位及地上架空层内的车位)、酒店及附属设施等,其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归属甲方,甲方有权以出售、租赁、许可使用等方式另行处置。
3、乙方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以政府部门最终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明的年限为准。
4、乙方保证其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记载的联系地址及电话真实且能够有效送达或通知。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商品房购销合同》中记载的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乙方后,视为乙方已收到或知晓甲方依据《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应告知的事由(如房屋交付、设计变更等)。
5、甲乙双方同意在《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在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自行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载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与《商品房购销合同》相关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为准。
6、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与《商品房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篇四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第一条:房屋所有设施交付使用前检查完好,因后续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及维修,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二条:因乙方装修时留下的地面砖、墙面砖、水池及其他等等凡属于不可拆卸物(即强行拆卸可能会造成房屋结构性损害)的,经甲乙双方公平商议,可以原地保留,不拆除。
第三条:凡是属于乙方装修后新增的、可拆卸且不会损害房屋安全性及稳定性的装饰品、电器、设备及其他物件,乙方可自行拆卸带走。乙方不想拆卸的,经协商甲方同意,可原地保留不予拆卸。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具备合同法律效力,违约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区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人民币。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 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__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 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第七条在房屋保修期内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第十条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项办法解决: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篇六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提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乙方每_____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并于每_____个月的_____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_____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_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
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