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一
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合同形式,用于规范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方与总包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劳务分包合同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首先,最新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应明确总包方和劳务分包方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期。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等方面。合同应规定劳务分包方在工程中的责任范围和限定,以避免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
其次,最新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应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和监督。合同中应规定劳务分包方的资质要求和工作经验,确保劳务分包方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能力。合同应明确总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和监督要求,包括工作进度、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总包方也应对劳务分包方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劳务分包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作。
最后,最新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应注重风险防范和合同纠纷处理。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合同应规定双方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合同还应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以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成本。
综上所述,最新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和监督,注重风险防范和合同纠纷处理。只有通过完善的合同制度,才能有效规范土建工程劳务分包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最新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二
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合同形式,用于规范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方与总包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最新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和工期。劳务分包方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包括具体的施工工序和工作量。总包方应明确劳务分包方的工作时间和工期要求,以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其次,合同应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劳务分包方应遵守相关的建筑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合同应明确劳务分包方的质量控制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以减少施工中的事故和质量问题。
再次,合同应规定劳务分包方的责任和义务。劳务分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和违约责任等方面。合同应规定劳务分包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以保护总包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合同应注重合同的履行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应规定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包括支付方式和工程验收等方面。合同应明确双方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最新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和工期,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规定劳务分包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注重合同的履行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只有通过完善的合同制度,才能有效规范土建工程劳务分包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最新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三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桥梁基础桩基工程
2.工作地点:__________
3.分包内容:冲击钻孔桩,旋挖钻孔桩,人工挖孔桩
4.分包范围:甲方合同内的所有桩基
二、分包工作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___天。以上开工日期为暂定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工日期为准,按日历总天数顺延。
2.乙方应完全按甲方的工期进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若达不到上述工期进度要求,甲方将调集其它施工队伍参与施工,并按照业主对甲方拖期损失赔偿金的处罚办法,从乙方结算款中扣罚拖期损失赔偿金。
3.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工期顺延且应按拖期损失赔偿金给予乙方赔偿,金额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
2.达到该质量标准,则按合同规定付款,达不到该质量标准的,必须返工重做直至达到该质量标准,其间发生的返工费用、检测费用以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价款
1.按每立方米做为计价标准,不含吊车、水费、电费、税金、泥浆转运。
2.挖孔桩桩基每立方米________元 (__________元)冲击钻孔桩桩基每立方米_________元 ( __________元)旋挖钻孔桩桩基每立方米 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进行计算,不分桩基直径大小,钻孔、旋挖以设计桩径进行计算,挖孔桩按直径+ 30cm进行计算。挖孔灌注混凝土每立方米15元(十五元)按照设计计算。此单价不在做任何调整。
3. 单价包括内容为:
1)钻孔桩基、旋挖桩基:除钢筋笼制作安装、桩基砼材料,场地50米范围外的水、电由甲方负责外,其它一切为完成孔桩成孔及灌注任务所发生的材料、劳力、机具设备、等费用均包含在此总价内。
2)挖孔桩基:除钢筋笼制作安装、桩基砼材料、护壁材料,场地50米范围外的水、电由甲方负责外,其它一切为完成孔桩成孔所发生的材料、火工用品、劳力、机具设备、运输等费用均包含在此总价内。混凝土浇灌由甲方负责,浇灌需要的导管等设备由乙方提供。
4.本工程的各施工项目劳务单价均包括了本工程的正确实施、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全部费用和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各劳务单价均为一次包死,不予调整。
5.本劳务单价乘以经双方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数量即为本劳务合同总价,劳务总价为甲方应给乙方的所有款项。
五、工程量确认
1.本工程劳务价款的结算支付采用月收方结算的办法。工程开工后两个月内甲方只向乙方支付工人生活费( 15元/天·人);待乙方完成两个月工作量后,甲方向乙方根据此项工程计量情况支付工程进度款90%,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以后每月以此类推。
2.每月20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合格工程项目进行收方,甲方技术人员根据附件一中的工程项目按施工图设计数量提出收方资料,报甲方主管领导审核批示后计价。
3.甲方仅对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与乙方办理结算,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合同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价。
4.本合同工程交工结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5个工作日内共同完成末次收方工作,甲方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末次结算工作,并在结算单上注明"末次结算"字样,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并进行封帐,封帐后未进入末次结算单的其他内容一律视为不存在。所有工程结算款在两个月后付清。
5.由于乙方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技术交底和图纸进行工作,造成的超设计数量,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质量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2.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3.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接点。从甲方工地配电房引出的电力线、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米范围外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0米范围内的有乙方负责。水电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与乙方共同进行收方工作,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6.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7.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8.负责与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进行联系。
9.施工过程中,末次结算付款前,乙方未及时清算为履行本合同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10.发现乙方未按时支付其下属员工和农民工工资时,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11.提供钻机移场的所需机械,施工时所需的便道、工作平台有甲方负责提前完成。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数量、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须满足工程需要要求。
2.钻孔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工作平台搭拆、机械设备的安拆、钢护筒安拆、造浆、钻孔、挖孔、支撑防护、通风设施、修正桩孔、清孔、配合安装钢筋笼、混凝土灌注、清理现场等完成该工作的施工及有关作业,上述工程项目中所需的成品砼、钢筋笼、吊车(只限于钢筋笼吊装)、造浆材料、护壁材料、由甲方提供。
3. 挖孔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工作平台搭拆、挖孔、护壁、通风设施、修正桩孔、清孔、清理现场等完成该工作的施工及有关作业,上述工程项目中所需的护壁材料、火工用品由甲方提供,火工用品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动成果。
4.组织合格的、身体健康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工作人员投入工作。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有关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更换劳务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
7.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乙方与甲方以外的第三人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8.严格服从甲方指令。
9.农民工吃宿由乙方自理。
10.乙方所有进场的工人均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退场的要提供退场时间。
八、支付
1.本合同工作内容无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支付,包括扣减或冲帐方式。
3.双方约定在每月应支付乙方款额中,甲方扣留_____%( )作为质量保证金。
4.所有款项支付,甲方应与乙方签字确认付款对象、方式和金额后,向乙方现金支付。
5.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九、 安全施工、劳动保护、事故处理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业主及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伴随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环境中工作或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在施工前7天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报甲方。
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
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酌情安排处理方案和处理方法。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不按技术规范作业的现象发出停工、返工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任何人身伤残、死亡和财产的损害或损失而造成的一切经济费用。
十、施工检查与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施工,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2.质量等级必须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评定标准。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此前,不得隐蔽。
4.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派驻现场人员旁站、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应满足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十一、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 零_____万元的现金履约保证金。乙方按约定全部机械设备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一次返还履约保证金_____%,待工程完工后支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十二、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数额据实结算。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其他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7.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清退出场。
8.若属乙方原因,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每拖迟一天将给予____元的罚款
十三、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法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2.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或乙方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满足不了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验收并结清费用后自动失效。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宁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六、补充条款:
1.钻孔(冲击、旋挖)桩有系梁、承台的,从系梁、承台底标高扣除虚桩长度以2.5米为限制,超过2.5米的按照实际计算,小于2.5米的按照图纸计算。
2.挖孔桩根据现场实际桩长计算有效长度。
3.超过允许偏孔之外和施工中造成的偏孔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钻孔桩扩孔系数均为1.05%,挖孔桩的扩孔系数为1.15%,在次范围内的即为正常砼的使用量,超出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费用按照成本价扣除。
4.最低机械配置要求:
1)旋挖钻机1部,冲击钻机6部,人工挖孔机械配置满足要求;
2)或冲击钻机15部,人工挖孔机械配置满足要求。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九、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无质量问题工程款结清后合同终止。
二十、本合同附件有四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工程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公章) 劳务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最新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四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住宅楼主体工程劳务承包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劳务承包
三、承包范围:
主体工程劳务承包,包括主体蓝图范围内及图集细部构造做法和图审文件内容和图纸交底内容及安全文明施工的一切劳务承包。
1、工程范围:由地基开挖和地基碾压过程中的一切人工配合到灰土放线至屋面防水层以下的所有工程内容。
①预制、现浇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归堆到指定现场。 ②钢筋翻样、制作、安装、各种焊接包括二次置筋和场地内的二次倒运。
③主体工程的砌砖、内外架搭设等及高层的二次填砖等。
④地沟的全部内容、室内外回填土(不包含机械)、屋面工程等 。 ⑤散水垫层的劳务支出,现玚临建基础和垫层的全部内容。 ⑥工地,现场内外清理,楼周边围护安全等劳务。
⑦主体工程阶段职工住房租金、水、电费等。
⑧所有主体工程材料进出场堆放卸车和清理、及主体阶段部分材料二次装车。
⑨各楼层放线及50线测量及操作劳务支出。
四、承包单价及合价:
1.承包单价的组成:砌砖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土方工程、屋面防水以下工程、管理人员工资、劳务管理费、钢筋焊接、场地清理、住房租金、文明工地配合出工费。
2.承包单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砖混____________元。 剪力墙____________元。
五、质量等级与质量处罚:
本工程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若达不到规定标准,乙方要负责返工和整改直到合格.否则,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每次处罚最低金额为伍佰元,处罚金从劳务费中扣除。
六、安全施工:
按照安全第一原则,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乙方应履行安全施工的承诺,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对于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施工过程中,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安全,对于非甲方材料设备原因导致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经济处罚和下停工整改通知。
七、合同结算与价款支付
1、阳台按1/2面积计算,底下室按__________计算.
2、三层封顶验收后付已完工程量款的70﹪,主体封顶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主体完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95﹪,剩余5﹪等单位工程交工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材料供应及领取:
甲方只供应钢材、水泥、砖、砂、石、外架、模板搅拌机和塔吊及施工电梯。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乙方丢失或损坏超过1﹪由乙方照价赔偿(由进度款中扣除)。
九、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工作:
1、电引指现场二极相内,二极相下由乙方施责,水指现场内井,但乙方必须配合出工。
2、确定建筑物大线的定位及正负零标高。
3、组织承包人进行技术、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和图纸会审。
4、组织施工过程的中间验收和基础,主体验收。
5、提供给承包人现场,一间办公室,两间库房,两间灶房。 乙方的责任和工作:
1、向甲方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提供对工程质量及安全的承
2、服从项目部管理,遵循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的会议和监理会议,做好楼内、楼外环境卫生、确保清洁、干净.做好文明工地的创建与验收。
3、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并实施完善,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立即整改,至其合格。
4、必须遵守建设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内。 十一、如承包人进驻工地后,施工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差,安全意识淡薄,不履行承诺,甲方可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费用不予结算。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完场清,达到验收标准,款付清失效。
十三、未定事项双方商定。
甲方人: 乙方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五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职称: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职称: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________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________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最新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行政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外排架工程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宁市高新区中海·御湖熙岸二期ⅰ标工程8#、12#、13#、15#楼及地下室工程
工程地点:南宁市高新区新标路东侧
分包范围:为南宁市高新区中海·御湖熙岸二期ⅰ标工程8#、12#、13#、15#楼及地下室工程的钢管外排架工程,提供分包内容如下:
a)、承包方式:钢管外排架工程(包括全部的外架搭拆、四口、五临边防护搭设;所有机械设备、安全通道、(外悬挑架、临设房屋)等水平防护棚设施搭拆;工字钢、有色档板、卸荷钢丝绳、刚性附墙连结等制安拆除;悬挂式卸料平台、施工电梯出口、外架楼梯、塔吊附墙附架等外架搭拆;所有与外架相关的预埋件预埋及安拆;每层钢筋网铺设;楼层标识牌、安全标语、警示标志、建设单位广告标语,节假日、结构封顶或其它各种形式祝贺标语安装及所有的外排架和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搭拆外架时所需要电焊、气割等工作)。以清包工的形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包工具、包焊机、铁线(不包括在内)、包管理费用、包节假日加班费、包高温补贴、包验收合格。必须按符合《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的工程标准要求施工。
b)、搭设要求:
1、按《甲方提供的外排架施工方案》施工,并符合现行规范标准。钢管排栅的立杆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立杆脚座,有统一规格18mm厚的30*30夹板垫好。夹板由甲方提供乙方加工。
2、钢管排栅的立杆、角杆要求牢固,立杆间距不大于1.4m,水平间距不大于1.8m。步距间应设二水平护栏,安全网随着工作台层完成,挂设安全网时必须牢固,搭接符合要求。立杆垂直度必须小于规范要求的5‰阳角处凸出钢管头统一为10公分,不准长短不一。
3、搭设分段完成后,要以施工负责人、质安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拆外排栅前要检查是否有杂物、电线等临时设施,必须先清除后拆除。(其他班组杂物清理不包括在内)。
5、附在外栅上的安全网在随排栅的拆除而逐步拆下,拆排栅时,甲乙双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警戒,并挂设危险标志。
6、拆栅时应从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7、作业层及屋面的外排栅必须保持高出工作面2m以上。
8、拆除材料按甲方指定地方分类堆放万整齐,安全网拆除后应叠好并统一堆放。
二、工程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20__年 月 日(以通知开始塔设排架日起)
结束工作日期:20__年 月 日(以通知拆除日期为止)
总工作天数为:18个月
三、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按照国家最近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南宁市优良样板工程”等级。认真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南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等级。
2、工程质量如不达标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修或返工,其返工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劳务发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且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本分项工程5%的质量违约金。
3、本工程适用范围如下:
⑴《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的现行文明施工规范。
⑵ 甲方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及现行的排架塔设新标准、新规范。
四、项目经理
4.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李乾文 。
4.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为 。
五、甲方的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领导班子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5.2负责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项管理目标。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竣工验收。
5.4安排并解决乙方入场后的生活用水、用电、住宿条件。
5.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5.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5.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院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六、乙方义务
6.1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工人数量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场地有条、整洁;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违反相关制度或条例而受到的罚款。
6.3操作人员必须具有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6.4按甲方统一安排材料、机具堆放点,作业面要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6.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种罚款。
6.6严格按规范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机具、材料,不能乱丢、乱扎、乱截、乱锯等。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向乙方给予罚款处理。
6.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6.8乙方自理进场手续、费用,所有进场工人必须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提供使用。
6.9乙方应承担并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与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6.10应明确与甲方只是工程发包与承包关系,施工中或施工完毕后所出现的劳务纠纷,概与甲方无关。
6.1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6.12乙方必须具备在本市施工的一切合法手续和有效证件。乙方应为其参与本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13因工程质量所造成的返修而引起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施工措施费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6.14乙方人员进场时,必须提供各工种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动人员,如确需变动,必须在变动三天前提出书面申请,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人民币500~3000元。乙方员必须办理人身安全保险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把进场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送交甲方。
6.15乙方应直接发放工资给乙方人员,并按月将工资明细单签字后交甲方财务部门,凡因乙方发放工资造成的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拥有直接支付乙方人员工资的权利。乙方应负责妥善解决内部劳资纠纷。若发生上诉事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行处罚人民币20__元至5000元,及有权动用乙方工资款及履约保证金,处理乙方劳资纠纷。
6.16如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患病、伤亡,必须及时通报甲方,所需费用和责任均由劳务发包人全部自理、负责。如发现有类似或恶性传染病时,应采取手段处理或隔离,并及时通报甲方,如未通报或通报不及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6.1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否则,将扣除其所完成工程量相应价款的30%作为罚款。
6.18 乙方应及时报送预算书、结算书,并随时配合甲方核对。
6.19乙方人员不得带家属或朋友留宿或进住工人宿舍,不准带小孩进入工地。女职工不能安排在工地住宿,必须在工地外租房住宿,费用由乙方负责。无身份证人员严禁进入现场施工和住宿。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7.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义务配合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2甲方应对其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7.3乙方应按甲方的安排组织劳务人员接受甲方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班前活动并进行书面记录。
八、事故处理
8.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8.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合同单价
9.1、地下室外排架搭拆按实际搭设面积以每平方米11.00 元计价;±0.000以上至塔楼悬挑架以下二次搭拆按图纸标明的数字建筑面积每平米 11.00 元计价;其余的外架搭拆按图纸标明的数字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17.50 元计价(±0.000以下不在此单价内);以上计价单价已包括分包范围的全部分包内容的所有事项在内,已注明的分包内容的所有事项不得另外计价)。以上价格已包括除外架搭拆外的其他分包内容综合单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平均每平方米 5 元的在内。
9.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性包干,不再调整。以上为综合包干单价,包含工资、窝工、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9.3、辅助用工单价为160.00元/工日。
十、工程款支付
按单栋计算,每完成六层结构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的50%,待屋面机房、女儿墙、屋面以上结构全部完成后支付本栋总工程进度款60%支付;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劳务分包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呈报工程进度款表给项目部审批,由本栋安全员、施工员、项目部总工确认工程量的实际工程进度款支付,余下工程款40%在外排架工程拆除完成,工完场清后三个月内付清。
十一、施工变更
1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变更施工:
11.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造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以顺延。
11.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工程款。
十二、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完工报告后7天内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如甲方与监理验收存在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造致的甲方相关损失,并不延误工期。
十三、违约责任
13.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⑴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20__ 元的违约金。
⑵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否则,按所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工程款,后续工程由甲方另行施工完成,乙方所有完成工程不再计算延期费用,但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拆除。
⑶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0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3.2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争议
1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意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⑴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南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⑵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遇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员工且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退场的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无条件退场。
⑴因乙方人员技术素质低劣,不能胜任约定的工作或违纪、危害正常生产的行为;
⑵因乙方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指标的完成或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时;
⑶因乙方违约或建设工程项目停工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⑷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因承包方违约或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解除合同。
十七、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十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__年11月 1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