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经营合资协议书范本 篇一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中外经营合资成为了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为了规范和保障中外合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双方往往会签署一份中外经营合资协议书。下面是一份中外经营合资协议书范本,以供参考:
中外经营合资协议书
合资方A:(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联系方式:
合资方B:(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联系方式: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中外经营合资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发展。
二、合资企业的设立
1.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名称为“XXX有限公司”。
2.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甲方出资占比为XX%,乙方出资占比为XX%。
3. 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4. 合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为XX年,自合资企业设立之日起计算。
三、合资企业的管理与运营
1. 合资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甲、乙双方各派代表组成,代表人数分别为X人,X人。董事会负责合资企业的决策和管理。
2. 合资企业设立总经理职位,由甲方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总经理负责合资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
3. 合资企业的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随时查阅合资企业的财务状况。
4. 合资企业的盈利分配原则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决定。
四、知识产权保护
1. 合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合资企业所有,甲、乙双方各自享有合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2. 甲、乙双方应共同保护合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如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合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 合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届满或发生解散事由时,应进行清算。
2. 清算后的财产分配原则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上是一份中外经营合资协议书的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符合法律法规和实际需求。希望双方能够依法合规地开展中外经营合资,取得共同的发展和利益。
中外经营合资协议书范本 篇二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中外经营合资成为了国际经济合作的常见形式。为了规范和保护合资企业的权益,中外双方往往会签署一份中外经营合资协议书。下面是一份中外经营合资协议书范本,供大家参考:
中外经营合资协议书
合资方A:(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联系方式:
合资方B:(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联系方式: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中外经营合资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发展。
二、合资企业的设立
1.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名称为“XXX有限公司”。
2.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甲方出资占比为XX%,乙方出资占比为XX%。
3. 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4. 合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为XX年,自合资企业设立之日起计算。
三、合资企业的管理与运营
1. 合资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甲、乙双方各派代表组成,代表人数分别为X人,X人。董事会负责合资企业的决策和管理。
2. 合资企业设立总经理职位,由甲方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总经理负责合资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
3. 合资企业的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随时查阅合资企业的财务状况。
4. 合资企业的盈利分配原则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决定。
四、知识产权保护
1. 合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合资企业所有,甲、乙双方各自享有合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2. 甲、乙双方应共同保护合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如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合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 合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届满或发生解散事由时,应进行清算。
2. 清算后的财产分配原则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上是一份中外经营合资协议书的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符合法律法规和实际需求。希望双方能够依法合规地开展中外经营合资,取得共同的发展和利益。
中外经营合资协议书范本 篇三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与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共同投资举办生产及销售_____钻头的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营双方
本合同的当事人为: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电报:_____邮政信箱: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电传:_____邮电信箱: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第二条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决定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钻头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2.1.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
英文名称为:_____
2.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
2.3.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2.4.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3.1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采用_____先进制造技术,技术诀窃,以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制造与销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_____钻头。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使合营公司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均具有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3.2.生产经营范围:合营公司生产和销售各种类型和尺寸的_____钻头及乙方在合营期间所发展并已投产的所有其他型号的_____钻头。
合营公司还从事以下与生产及销售业务有关的活动;
(1)对销售的产品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2)研究与发展_____钻头新产品,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3.3.生产规模:合营公司投产后第_____年,全面生产时,应具有生产_____只各种规模型号_____钻头的生产能力。
第四条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1.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均为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投资_____美元,均为总注册资本的_____%。
4.2.合营公司正式投产后,甲乙双方以头_____年的部分利润作为再投资,用于发展新工艺,提高产量或增加流动资金。
4.3.甲乙双方将按本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1.1及1.2条所列内容作为出资。出资的实物部分,按作价协议规定进行作价。出资的实物所有权归合营公司所有,免于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权等。
4.4.合营公司每年应按中国地方政府规定缴付土地使用费。
4.5.甲乙双方的现金分两期交付。在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各自认缴现金出资额的_____%,其余_____%在六个月内交齐。出资的现金应存入中国银行_____分行合营公司的帐户内,并取得凭证。实物出资部分按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的规定交付合营公司,合营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4.6.合营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回抽其注册资本。
4.7.合营一方需转让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一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时,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五条 合营各方的责任
5.1.甲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宜:
5.1.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5.1.2.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各项可能的减免税申请手续。
5.1.3.协助合营公司向有关银行办理开户及获取贷款的手续。
5.1.4.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5.1.5.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及工程设施的土建设计、施工。
5.1.6.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1.1条所列项目在规定期间内提供现金、机械设备等。
5.1.7.协助办理乙方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器具的进口报关手续。
5.1.8.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及通讯设施。
5.1.9.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气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
5.1.10.协助合营公司招聘中国国内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5.1.11.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5.1.12.协助解决合营公司职工的食宿、医疗、交通等。
5.1.13.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所得外汇汇出手续。
5.1.14.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5.2.乙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项:
5.2.1.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1.2条所列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具、原材料等。
5.2.2.协助合营公司向国外银行获取贷款。
5.2.3.提供必要的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技术人员。
5.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人员。
5.2.5.保证按合同规定返销合营公司产品,并采用多种方式与甲方密切配合,使合营公司达到外汇收支平衡。
5.2.6.协助合营公司在国际市场上购置设备、原材料。
5.2.7.协助中方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和必要的手续。
5.2.8.协助解决中方人员在国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9.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技术转让
6.1.甲乙双方同意,将由甲方代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合营公司经营所需的先进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及生产管理技术和各种测试方法、材料配方、产品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
6.2.乙方对转让技术提供如下保证:
6.2.1.向合营公司转让的全部技术是实用的、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符合合营公司要求的,按照转让技术生产的产品质量能达到乙方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产量能达到规定的生产能力。
6.2.2.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均应按时提供给合营公司。
6.2.3.在合营公司整个合同的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将其改进和发展的并已用于生产的所有新技术及时地、完整地提供给合营公司。
6.2.4.按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对合营公司技术人员的工人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及时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6.2.5.提供合营公司认为必要的技术支持。
6.2.6.乙方将帮助中方试验、评价热稳定性_____产品。
第七条 产品销售
7.1.乙方负责包销合营公司年产量_____产品,但最多为_____只,其余产品将由合营公司销售到国内市场及按本合同附件五“产品销售协议”原则所确定的国际市场。
7.2.如果乙方未能按7.1条的规定完成包销数量,则应按未完成包销产品的只数占应完成包销产品的总只数的比例,将分得的利润或等值的进口原材料,补偿给合营公司,超过_____年销售数量时,可将超额完成的只数作为下年度包销数不足的补偿。
7.3.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报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7.4.合营公司产品使用乙方的产品商标,并注明中国制造。
第八条 董事会
8.1.合营公司的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8.2.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长任期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甲乙方在任何时候均可经书面通知撤换由其委派的董事会成员。
8.3.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8.3.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合营公司的解散;或合营公司合营期的延长;
8.3.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8.3.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8.3.5.合营任一方出资额的转让;
8.3.6.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任免;
8.3.7.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8.3.8.决定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事宜;
8.3.9.其他合营双方均认为属重大事宜,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其他事宜可由多数通过作出决议。
8.4.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经书面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其职权。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按如下规定进行:
8.5.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由其书面授权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
8.5.2.会议一般应在合营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召开,特别情况由董事会决定会议召开地点;
8.5.3.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8.5.4.董事会会议应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时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具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及表决,全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合法成员构成会议的法定人数,每人持一票表决权;
8.5.5.董事会会议应作好书面记录,决议部分应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会议记录经与会成员签字后,连同会议期间收到的委托书,一并归档;
8.5.6.会议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书面表决所作出的决议与董事会会议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8.6.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职外,合营公司不支付董事会成员薪金。董事或董事书面委托的代表在董事会会议期间发生的与董事会议有关的旅行、交通、住宿补贴及会议本身费用,按董事会核准的数额,由全营公司支付。
第九条 管理机构
9.1.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首届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首届副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经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年。下届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确定任命。
9.2.总经理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主持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9.3.合营公司可设立若干部门,各部门负责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
9.4.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条 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10.1.合营公司所需的生产用设备、原材料、运输工具等,在质量、价格及交货期等条件相同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10.2.在合营公司需要时可委托乙方在国外或委托甲方在国内购买设备,受委托方可提取_____的手续费。在选购过程中,受委托方的对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派人参与选购工作。
10.3.合营公司委托乙方代购的国外原材料、价格应与乙方卖给其子公司的优惠价相同。
第十一条 公司的筹建
11.1.合营公司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并由甲方推荐组长一人,乙方推荐副组成一人,组长、副组长均由董事会任命。
11.2.筹建组在筹建期间负责处理以下事项:
11.2.1.经甲、乙方代表批准后,签订购置设备、材料、器具等的合同,并履行之(包括交货的验收,安装调试等)。
11.2.2.甲乙双方各项实物出资的验收,及引进技术资料的检验、验收。
11.2.3.组织设备、附属工程的安装调试。
11.2.4.编制筹建期间的建设及用款计划,负责筹建期间的财务支付。
11.2.5.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转译。
11.2.6.负责合营公司的一切文件,资料等的接收、整理、归档等。
11.3.筹建期间一切重要文件往来,须经正副组长双方签署后生效和执行。
11.4.筹建组在设备调试试车工作完成并办理完毕手续后,报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条 劳动管理
12.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生活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确定,并在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工会组织集体签订或和职工个别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加以具体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2.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聘请及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 税务、财务、审计
13.1.合营公司按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种税金,包括地方税收,但只与乙方有关的利润的汇出税、技术转让的提成费及入门费的预提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13.2.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3.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的讨论决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
13.4.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报当地财政部门及税务机关备案。
13.5.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从公历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营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均用中文书写,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合营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帐,月终、季终及年终分别采用中英文编制报表。同时,合营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给乙方一份所需的会计资料,此资料不作为合营公司结算依据。
13.6.合营公司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和全年帐目,出具查帐报告。如果任何一方认为需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费用由该聘请方负担。
合营公司一切会计档案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存。合营公司解散后,所有帐本,文件由原中方合营者保存。
13.7.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内,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包括负债表、损益计算表、纳税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
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年。
在合营期满前一年,如经营一方书面要求延长合营期限,经另一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于期满前六个月,将申请报告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可以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五条 解散与清算
15.1.合营公司在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宣布解散时,应进行清算。清算时,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
清算委员会委员甲乙方各占_____,清算委员会委员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请董事会通过执行。
15.2.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实物、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财产以帐面值为依据,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
15.3.合营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甲乙方的出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15.4.整个清算过程应在公司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 保险
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7.1.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17.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17.3.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应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取赔偿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8.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按期如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一的罚款给对方。逾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违约方除应缴付投资额的百分之三的罚款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17.3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8.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分别承担自己应负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费用。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无法预见并且对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在十五天内,用航空挂号函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并由有关政府部门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的证明,按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21.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仲裁院,根据该会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1.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21.3.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以外,由败诉方负担。
21.4.仲裁决议将采用中、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签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两份。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附件二、产品销售协议
附件三、会计程序
上述附件的条款如有与主合同不符之处,以主合同为准。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甲方:_____乙方:_____签订时间:_____
中外经营合资协议书范本 篇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国)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第一条 合资合同双方
合同双方如下:
1.1.“中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__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___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第三章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
第八条 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总投资
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人民币。
第十条 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其中:
甲方_____元,占_____%;
乙方_____元,占_____%。(如乙方以外币出资,按照缴款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第十一条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11.1.甲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厂房_____元
工地使用费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11.2.乙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
第十三条 贷款
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
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同双方另外征集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
第十四条 资本转让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
第十五条 抵押和担保
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
第六章合资双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6.1.甲方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写,主要有:)
(1)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2)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4)协助合资公司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5)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
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7)协助合资公司申请所有可能享受的关税和税务减免以及其它利益或优惠待遇;
(8)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0)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16.2.乙方责任:
(1)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七条 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
合资公司和__公司的“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应与本
第八章商标的使用及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和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所有同商标有关的事宜均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办理。
或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4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资公司的章程;
2.终止或解散合资公司;
3.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5.采纳、更改或终止集体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制度和集体福利计划等;
6.分红;
7.批准年度财务报表,……(略)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需全体董事的多数表决方能通过,但第二十四条_____款所列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长不能行使其职责,应书面授权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归合资公司存档。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如果董事既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应视作弃权。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年。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材料的采购
第三十一条 合资公司生产中所需要的有关设备、仪器等物资,其采购权归合资公司。
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运输工具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招聘、处罚、辞退、合同期限、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