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由哪几部分组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监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作为工程监理的法律依据和约束,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具有重要意义。那么,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由哪几部分组成呢?
首先,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由合同的基本条款组成。基本条款是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核心内容,通常包括合同的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同的签订日期、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合同的履行期限和地点、合同的解除和变更等。基本条款是确保工程监理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基础,也是工程监理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
其次,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还包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条款。附件是对基本条款的补充和具体化,通常包括工程建设监理的技术规范、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和程序、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责任和义务等。附件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工程监理的具体实施符合法律和技术要求。补充条款是对特殊情况和特殊要求的规定,通常包括工程建设监理的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的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等。
最后,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还包括合同的附属文件和法律法规。附属文件是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补充和解释,通常包括合同的解释说明、合同的执行细则和操作规程等。附属文件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工程监理的实施符合规范和效果。法律法规是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法律依据和约束,通常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遵守是保证工程监理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和基础。
综上所述,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由基本条款、附件和补充条款、附属文件和法律法规等几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和意义,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体系。只有在这个体系的约束下,工程监理才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障,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篇二: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由哪几部分组成
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而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作为工程监理的法律依据和约束,由哪几部分组成呢?
首先,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由合同的基本条款组成。基本条款是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核心内容,包括合同的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同的签订日期、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合同的履行期限和地点、合同的解除和变更等。基本条款是确保工程监理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基础,也是工程监理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
其次,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还包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条款。附件是对基本条款的补充和具体化,通常包括工程建设监理的技术规范、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和程序、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责任和义务等。附件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工程监理的具体实施符合法律和技术要求。补充条款是对特殊情况和特殊要求的规定,包括工程建设监理的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的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等。
最后,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还包括合同的附属文件和法律法规。附属文件是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补充和解释,通常包括合同的解释说明、合同的执行细则和操作规程等。附属文件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工程监理的实施符合规范和效果。法律法规是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法律依据和约束,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遵守是保证工程监理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和基础。
综上所述,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由基本条款、附件和补充条款、附属文件和法律法规等几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和意义,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体系。只有在这个体系的约束下,工程监理才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障,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由哪几部分组成 篇三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_____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监理单位:(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
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由哪几部分组成 篇四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1.3?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建设监理合同书;
2.2?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建设监理投标书;
2.7?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签约地点:
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由哪几部分组成 篇五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5.工?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三、监理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监理大纲;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委托人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
委托人: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_?_(签名)?委托代理人:_____(签名)?委托代理人:_?_(签名)?单位地址:
编码:?__
电话:_
电子信箱:
传真:?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单位地址:_____市江苏路11号附1号编码:850000__?电?话:?电子信箱:?传?真:?_?开户银行:账号:
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由哪几部分组成 篇六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由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商,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准确性。
第十条
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
第十九条
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
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