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 篇一
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的重要性及内容解析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律师事务所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面对法律问题时,都需要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服务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而最新的律师事务所合同则成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和责任的重要工具。本文将重点介绍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常见的内容。
首先,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份合法、完整、准确的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律师事务所合同作为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书,确保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没有律师事务所合同的参与,委托人可能会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在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中吃亏。因此,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确保签订最新的律师事务所合同至关重要。
其次,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的内容也值得关注。一份完整的律师事务所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服务范围: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将为委托人提供的具体服务,例如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
2. 服务费用: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确保双方对费用的预期一致。
3. 委托期限:规定委托的起止时间,以及可能的延长或终止条件。
4. 保密条款:约定律师事务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保守的信息,确保委托人的隐私和商业机密不会泄露。
5.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等相关规定。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还可以包括其他内容,例如争议解决方式、合同解除条件等。合同的内容应该经过双方的协商和确认,并且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后,为了确保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的有效性,委托人在签署合同前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内容。如果对合同条款存在疑问或不满意的地方,应当及时与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便进行修改和完善。只有在双方的共同理解和认可下,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在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合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于双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委托人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应该重视合同的签署,并且在签署之前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的内容。只有通过双方的协商和确认,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 篇二
如何保护委托人权益的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
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进行法律约束的重要文书,其目的是保护委托人的权益。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并签署合同之前,委托人应该了解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首先,合同中的服务范围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委托人应该明确律师事务所将为自己提供的具体服务,以便在合作过程中有明确的目标和预期。例如,如果委托人需要法律咨询服务,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咨询的时间、方式和费用等细节。如果委托人需要诉讼代理服务,合同应该明确规定代理的案件范围、费用和可能的结果等。只有在明确约定服务范围的前提下,委托人才能够更好地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并且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保护。
其次,合同中的服务费用也是需要特别关注的内容。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避免双方在费用问题上产生分歧。委托人应该了解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方式,例如按小时收费、按项目收费或者是混合收费等。合同中还应该明确规定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可能的预付款和尾款的比例。只有在费用方面达成一致,双方才能够在合作过程中避免纠纷,并且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另外,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也是需要重视的内容。律师事务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委托人的敏感信息和商业机密,因此保密的问题尤为重要。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保守的信息,以及可能的保密措施和违约责任。委托人应该确保律师事务所具备保密的能力和意识,以保护自身的隐私和商业利益。
此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也是需要关注的重要内容。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等相关规定。委托人应该了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并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应的责任和解决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违约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委托人才能够在发生纠纷时有依据和保障。
总之,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在保护委托人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委托人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并签署合同之前应该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的内容,特别关注服务范围、服务费用、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只有在双方的共同理解和认可下,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事务所名称为: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第二条住所
事务所总部设在:
事务所可以在其他国家和中国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务宗旨
事务所的宗旨为:谒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努力使之成为世界第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性质
事务所为个人合伙制。
第五条合伙人
事务所合伙人分为无限责任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以下“合伙人”称谓含有限责任合伙人和无限责任合伙人)。
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对其投资形成的事务所财产共同所有。
有限责任合伙人按合伙人会议的决定对事务所出资,对外仅按其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六条事务所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入伙、退伙
第七条入伙
承认并愿遵守事务所合伙协议及合伙人会议决议者均可申请入伙。
申请入伙者应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无限责任合伙人书面推荐,经合伙人有效表决后通过,其享受合伙人资格的起始日期,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八条退伙
1、合伙人有权退伙,退伙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2、无限责任合伙人无故不参加事务所合伙人大会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合伙资格;
3、合伙人因违反国家法律、律师职业道德、事务所有关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决议、玩忽职守给事务所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中止或免除其合伙人资格,该合伙人对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4、合伙人退伙后,应根据退伙时事务所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于退伙后12个月内分割其合伙财产,包括该合伙人的投资及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无限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对于其在合伙期间事务所的全部债务负连带责任;
5、合伙人退伙后应保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不得带走合伙期间本事务所的客户资料。违反前述规定者应对事务所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无限责任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合伙人会议上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提议修改本协议及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事务所的管理;
4.监督事务所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和人事安排;
5.享有事务所中因其投资所形成的财产权利;
6.参与事务所的盈利分配;
7.按事务所规定享受事务所提供的福利待遇。在事务所工作满15年及年龄满65岁的合伙人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第十条无限责任合伙人的义务;
1.依据合伙人会议的决定及确认向事务所进行出资;
2.遵守并执行事务所合伙人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合伙人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3.出席合伙人大会;
4.全心全意维护事务所的利益;个人利益服从事务所的集体利益。忠实履行事务所内职务,做好律师业务。不得利用在事务所的地位和职务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参加与事务所有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事务或事业。合伙人在本事务所以外的投资、收入及负债应向其他合伙人披露。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不得在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担任其他有报酬的职务(包括兼职);
5.坚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助并支持其他合伙人的工作;
6.共担风险,对合伙的债务,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7.对于其他合伙人因工作失误而对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对造成损失有过错的合伙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由合伙人会议决定,承担也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及清偿额;
8.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个人不得以事务所名义参加捐赠,收受礼物。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合伙人的权利;
1.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参加或列席合伙人大会;
2.提议修改事务所合伙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事务所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事务所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享有事务所中与其出资份额相应的财产权利;
5.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分配收益;
6.按事务所的规定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有限责任合伙人的义务;
1.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向事务所进行出资;
2.遵守并执行事务所合伙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合伙人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3.全心全意维护事务所的利益,个人利益服从事务所的集体利益,不参加与事务所有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事务或事业;有限责任合伙人在本事务所以外的投资收入及负债应向其他合伙人披露,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得在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担任其他有报酬的职务(包括兼职);
4.坚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助并支持其他合伙人的工作;
5.按有限责任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为限承担风险和合伙债务,对造成失误、有过错的有限责任合伙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由合伙人会议决定,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及清偿额;
6.未经合伙人会议或管委会同意,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得以事务所名义参加捐赠,收受礼物。
第四章合伙人会议
第十三条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无限责任合伙人组成。
第十四条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和解释合伙人协议;
2.审查、批准事务所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
3.制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各项基金使用方案;
4.决定事务所大型固定资产的处分和重大财务支出;
5.授予或免除合伙人资格;
6.决定及确认合伙人对事务所的出资额;
7.选举、任命、免除事务所主任及管理委员会的主任;
8.决定事务所机构(包括分支机构)的设置、撤销或合并;
9.决定事务所的停业、合并、终止、解散及清算;
10.确定事务所人员发展规模及工资待遇水平;
11.决定事务所其他应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合伙人会议采用讨论通过或表决方式决定前条所列事项。
第十四条第1,5,9款所列事项须经全体无限责任合伙人五分之四以上(含五分之四)同意,第十四条其他各款所列事项应由全体无限责任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合伙人同意。
依据上述比例确定持同意或不同意意见的具体合伙人人数时,若人数数额的尾数(小数点右边的第一位数字)不足一人,则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确定人数。
第十六条合伙人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事务所主任或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
经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无限责任合伙人提议,事务所主任或管委会主任应召开合伙人临时大会。
举行大会应由大会召集人于开会前十五日内向合伙人发出通知,通知中应公布开会时间、地点、议事日程等事项。
无限责任合伙人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或以书面形式就合伙人大会讨论事项表明意见,或委托其他出席大会的无限责任合伙人代为表决。
合伙人会议可就需讨论决定的事项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表决。需要合伙人会议表决的事项,可由事务所主任提出,或管理委员会主任提出,或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无限责任合伙人提出。提出需合伙人会议表决者,须向各无限责任合伙人发出书面提议,提议中列明需表决的事项,回复表决意见的期限(该期限由提议者酌定,但不得少于三天,自该无限责任合伙人收到书面提议的第二天起算)、提议者等事项。收到书面提议的无限责任合伙人应于提议要求的期限内(以书面回复发出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复,回复中应对提议者提出的事项明确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回复中应对提议者提出的事项明确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书面回复中未对需表决事项明确作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或者收到书面提议的无限责任合伙人未于书面提议要求的期限内作出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对需表决的事项持肯定意见。
本条所规定的期限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事务所规定的工作休息日。若书面提议要求的期限中属于前述日期,则书面提议中要求的期限自动顺延。
第五章人员和机构
第十七条事务所设主任一人。主任是事务所合伙人的代表。
第十八条主任由事务所合伙人选举产生。主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主任在任期内明显不称职或出现重大失误,给事务所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可以被免除职务;
主任的任免,应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对外代表事务所;
2.对外代表事务所签署文件;
3.召集并主持事务所全体会议和合伙人会议;
4.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兼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授予主任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得设置分支机构及其他机构。所有本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除合伙人会议另有规定外,不论其形式如何,均受合伙人会议的统一领导。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会议下设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为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机构及事务所的常设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主任由合伙人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可以由事务所主任兼任。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管理委员会主任指定。
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并处理合伙人会议职权之外的事项。
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向合伙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成员无权以管理委员会名义作出决定。对于需由管理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管理委员会主任应与管理委员会成员相互协商后决定,并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于事后向合伙人会议汇报。
第六章财务制度,盈余分配与债务负担
第二十二条事务所设置专门财会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财会管理工作。财务人员向合伙人会议负责。
第二十三条凡在事务所财务帐中的合伙人的投资,固定资产及各项基金,为事务所的财产,除非合伙人会议另有规定,任何合伙人无权出售、处置、抵押事务所财产;除非另有规定,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事务所的帐户及信用卡。
第二十四条事务所会计年度为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当年________月________为止。
第二十五条事务所根据合伙人会议决议分配净利润。
净利润的计算方法为:
根据国家规定的会计原则,会计年度内事务所的全部收入,减去:
(1)负债、应付款;
(2)营业费及成本开支(包括税赋、管理费、律协会费等);
(3)合伙人会议通过的各项基金及流动资金。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为事务所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应根据事务所的审批程序及会计制度进行审批、报销与记帐。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对事务所的投资不计利息;除退伙外,合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其投资的一部或全部。
第二十八条无限责任合伙人向事务所借支年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全体无限责任合伙人上一会计年度平均分配额的%。
有限责任合伙人向事务所借支年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全体有限责任合伙人上一会计年度平均分配额的 %。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在事务所存续期间内退出,可以从事务所全部资产中取得其应得的份额。
第三十条合伙人对事务所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章合伙终止或解散
第三十一条事务所因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终止或解散:
1.发生严重亏损导致无法继续执业;
2.合伙人总人数少于三人;
3.合伙人会议作出终止或解散合伙的决议;
4.依据国家法律和规定必须撤销;
5.不可抗力事由。
第三十二条因事务所决定终止或解散的,应由事务所主任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制作申请书,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撤销的,由事务所公告解散。
第三十三条事务所终止或解散,由合伙人会议指定人员组成财产清算小组对财产进行清算。事务所财产在清算中的分配顺序如下:
1.拨付清算费用;
2.缴纳应缴税款;
3.按事务所规定支付事务所工作人员(合伙人除外)有关费用;
4.偿还事务所债务;
5.合伙人分配事务所剩余财产。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合伙人之间解决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第三十五条本协议及其附属协议的修改,需经合伙人会议协商同意并报上级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报送主管司法行政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 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设立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共同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伙人:
姓名: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
姓名: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
姓名: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
第二条?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第三条?本所的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选本所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组织本所的年度考核(包括本所年度执业情况和律师执业情况);
(五)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六)决定吸收新合伙人;
(七)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八)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
(九)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十)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十一)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的______日内。经三分之二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内容进行认可并签字,以备合伙人查阅。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六条(六)、(九)、(十)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六条所列(一)、(二)、(三)、(四)、(五)、(七)、(八)、(十一)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从合伙人中产生。每次选举得票最多的为本所负责人人选,第二至第三名为副主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对外代表本所,依法承担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管理责任。
第十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全面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合伙人会议负责。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岗位津贴在年度终了时由管理合伙人根据行政主任的工作表现提出方案交合伙人会议审议,最高不超过全所全年业务收入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统一收案_____、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二条?收入分配。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或者薪金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三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事务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_____。
第十四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五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则先由律师事务所承担支付责任,律师事务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七条?吸收新合伙人。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______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第十八条?合伙人退伙。
(一)退伙须提前______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______%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______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进行支付;
3、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______%,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十九条?对合伙人的处罚。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罚。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过半数合伙人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超过90%及以上合伙人表决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______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报市司法局批准,并报原登记机关备案。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四)经全体合伙人(除当事人外)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_____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______%进行核算;
2、均以现金支付;
3、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______%,时间为______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和时间及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条?事务所因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的,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_____、律师协会调解,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_____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列入本协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全体合伙人会议,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审核批准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 篇五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甲方聘请乙方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服务事项
1、草拟、审查合同、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
2、解答法律询问。
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_____活动。
4、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5、协助企业培训法律_____。
二、承办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合作要求,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辅助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三、合作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协议期满后,甲方另行商议是否续签。
四、_____标准
1、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对甲方企业按照最低标准收取法律代理服务费。在服务的过程中,因甲方企业自行提出增加服务项目要求,导致产生其他_____项目由乙方和企业另行商定。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诉讼、调解或刑事辩护活动时,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收取律师代理费。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与乙方及乙方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受聘律师如实提供进行法律服务的事物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甲方企业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受聘律师。
3、甲方企业应提供房间为乙方提供日常办公场所,并免收乙方物业费、水电费等。
4、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企业的最大利益。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企业发表法律顾问意见。
3、乙方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4、乙方变更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七、保密约定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就本协议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和平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需提前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2、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3、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中未尽事项及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或补充协议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律师事务所合同 篇六
甲方:代表:地址:电话:乙方:代表: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聘请企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
1、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等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2、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在协议期限内,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渐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
2、协议期限内,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合作负责人
1、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事务所联系。
2、甲方联系负责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3、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_______。
第五条:违约条款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服务期限双方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
2、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