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推广合同协议(精选6篇)

时间:2015-03-05 04:19:2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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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广合同协议 篇一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推广项目,达到预期的市场效果,双方特此签订本项目推广合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同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项目推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推广方式、推广期限、报酬和违约责任等事项,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项目推广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素材;

(2)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推广费用;

(3)配合乙方完成市场调研和推广活动。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和要求,制定推广策略并实施;

(2)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推广任务;

(3)保证推广活动的合法性和诚信性。

三、推广方式和期限

1. 推广方式:

(1)乙方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如社交媒体、网站等)和线下渠道(如宣传册、展览等)进行推广;

(2)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推广方式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2. 推广期限:

本次项目推广活动的起止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报酬和支付方式

1. 报酬:

甲方将根据实际推广效果支付相应的报酬给乙方。具体报酬标准和计算方式如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

2. 支付方式:

甲方将在每个推广周期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电汇/支票等方式支付报酬给乙方。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内容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公开。

2.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立即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期限。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范围内努力减少损失和影响。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变更和终止

1.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变更和补充的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签署。

2. 本协议终止的情况包括:(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

九、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项目推广任务完成之日。双方确认本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愿意共同遵守并履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项目推广合同协议 篇二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项目推广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确保项目推广的顺利进行,双方特此签订本项目推广合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同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项目推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推广方式、推广期限、报酬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为项目推广提供法律保障。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项目推广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素材;

(2)支付约定的推广费用;

(3)协助乙方完成市场调研和推广活动。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和要求,制定推广策略并实施;

(2)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推广任务;

(3)保证推广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推广方式和期限

1. 推广方式:

(1)乙方可以通过多种推广渠道进行推广,如线上推广、线下宣传等;

(2)具体推广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2. 推广期限:

本次项目推广活动的起止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报酬和支付方式

1. 报酬:

甲方将根据实际推广效果支付相应的报酬给乙方。具体报酬标准和计算方式如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

2. 支付方式:

甲方将在每个推广周期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电汇/支票等方式支付报酬给乙方。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内容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公开。

2.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立即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期限。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范围内努力减少损失和影响。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变更和终止

1.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变更和补充的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签署。

2. 本协议终止的情况包括:(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

九、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项目推广任务完成之日。双方确认本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愿意共同遵守并履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项目推广合同协议 篇三

世界食品博览园

项目策划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实现双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为其“世界食品博览园”项目提供策划顾问服务一事,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作任务

1、乙方工作任务的对象是甲方“—世界食品博览园”项目。

2、乙方工作任务的具体内容见附件。虽包括附件但不限于附件,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发展变化提出新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接受。

二、工作期限 : 6个月

三、甲方的权责

1、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成工作任务必要的项目资料、项目信息和项目动态信息。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资料需求清单,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指导下按照该清单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或项目信息。

2、甲方委派作为该合同履行的代表,负责双方沟通对接。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情况,有权向乙方提供意见或建议,乙方必须凭借专业性知识予以判断并采纳。但甲方的监督行为不得妨碍乙方的工作。监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形式,乙方在必要时(以甲方通知或乙方要求为准)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听取甲方的意见或建议。

4、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后,甲方应当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予以验收、检查和评估并给予乙方肯定或否定答复。

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和条件支付服务费用。

四、乙方的权责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并向甲方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成果。

2、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乙方应当按照其承诺提供相应的组织架构及其工作人员,并保证该组织架构及其工作人员能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并交付令甲方满意的工作成果。甲方认为乙方的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的,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必须予以更换。本条款约定的组织架构及其工作人员作为本合同附件二,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其主创人员(1—3人)有权参加甲方召开的工作会议、提案会议等。

4、除完成本合同附件一约定的工作任务、甲方随时提出的工作任务外,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营销策略及与项目策划有关的服务。

5、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令甲方不满意的,在甲方提出修改要求的条件下,乙方应当修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若经甲方三次要求修改,乙

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均令甲方不满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工作成果的提交

1、提交工作成果的时间节点,乙方应分两阶段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

第一阶段(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交付《项目市场运营调研报告》、《项目营运定位报告》和《项目总体概念定位和策划案》。

第二阶段(2)、在第一阶段完成工作成果并经甲方评估验收的基础上,或根据甲方项目进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甲方确定乙方第二阶段甚至第三阶段的工作任务、完成工作成果的周期及费用支付。

2、提交工作成果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子文本和光碟两张。

3、工作成果的验收和验收标准

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必须达到合格,即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令甲方满意。甲方对工作成果满意的,应向乙方交付《工作成果通知书》;甲方对工作成果不满意的,应向乙方交付《工作成果修改书》。

六、服务费用

1、每月服务费单价为30000元/月(大写叁万圆)。该单价为包干价,包干价是指基于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策划顾问产生的服务费用。

2、本合同支付服务费用进度坚持先交付合格工作成果后支付费用的原则。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得第一阶段工作成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万元人民币。

3、本合同服务费用采取银行转账支付。在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前,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额、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对抗乙方的支付请求。

七、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均应当保守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相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相对方书面同意或许可,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获取的相对方的商业秘密。

2、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之日起,其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权利归甲方享有和行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地域、任何领域使用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之约定,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支付价款,迟延一日,按照甲方每次应付的服务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的,迟延一日,按照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已经向甲方受领的相应的服务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令甲方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经受领的相应的服务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与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相当的违约金。

4、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之约定,违约方应向相对方支付与本合同总金额相当的违约金。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达成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项目推广合同协议 篇四

项目运营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陕西活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承志

电话:189913430

31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吴起项目开发全程运营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学府园

2、地理位置: 吴起县二中对面

3、使用权面积: 29000平方米

4、用地性质: 住宅及商铺

二、项目运营服务目标

1、成功对项目提供全程运营策划和销售运营服务。

2、实现操作项目的高速运营,以高效率的服务与市场操作提升项目开发质量。

3、确立项目品牌服务目标,通过项目市场化运营提升开发商企业品牌的市场美誉度。

4、秉承共同甲方的服务宗旨,实现项目开发的利润最大化。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项目开发全程运营策划及项

目代理销售工作。

合作条件及工作期限:

1、项目进入市场开发销售阶段,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销售的唯一代理商负责项目的销售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行任务考核的销售面积称为乙方代理的项目可销售面积。项目可销售面积为项目总住宅面积扣除甲方用于特殊用途以外的面积。甲方用于特殊用途的面积在本项目开盘前由甲方确定。

3、甲乙双方约定的乙方服务期为: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起,至乙方成交销售面积达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止。

四、乙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为保证甲方项目的顺利推广,乙方特为项目成立项目服务小组,由客户服务、房产

营销、广告创作、策划、设计、媒介及市场等部门人员配合,以严谨、专也的态度和方法为甲方提供专业的销售代理、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服务,并具体负责甲方所委托项目的监控、实施和执行,确保以最佳的服务阵容及水准为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项目总负责:张承志

2、策划总监:马涛

3、销售总监:李建华

五、工作内容范围

(一)、前期运营策划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项目运营策划服务内容:

1、项目整体开发定位及开发运营策划

1)项目开发市场定位研究

2)项目核心形象设计

3)项目价值评估及方案提升

4)项目开发品牌提升战略

2、项目营销策略系统

1)项目总体营销策略

2)广告媒体策略

3)事件营销设计

4)项目运营时间轴线,开发节点计划

3、营销实施设计及策划

1)销售推进节点策划

2)营销实施市场策动点挖掘

3)主要卖点荟萃及项目强势、弱势提升与处置方法

4)价格定位策略

5)价格体系,配合销售的促销策略

6)入市策略

b、项目产品策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顾问服务:

乙方以顾问形式参与项目产品概念、功能及产品外延策划及设计

c、项目营销包装系统设计:

1、项目ⅵ包装体系

1)项目logo设计

2)项目视觉形象表现系统(ⅵ)体系设计

3)体系基础部分:标准色及辅助色、标准字体及标准组合、辅助图形等

4)(ⅵ)体系应用部分:形象墙、旗帜、徽章、名片、来宾接待卡、户外导向牌、指示导向牌、接待台、相关人员服装等。

5)主楼书平面设计

6)dm平面设计

2、营销、促销包装设计

1)工地及现场环境包装体系

2)系列宣传印刷品、表单设计

3)销售处及样板间展板设计

3、广告平面媒体设计

1)平面媒体选择策略及使用建议

(二)、营销实施过程策划工作内容

d、营销、传播及媒体实施策划

1、分期营销策划:

1)营销重要节点设计

2)事件营销策划

3)主要卖点荟萃及竞争力分析

4)项目强势分析及深度挖掘

5)项目弱势分析及规避策略

6)阶段广播广告主题及文案提纲

7)其他(短信等)

2、营销、事件、媒体推广策划:

市场媒介资源整合推荐:

● 效果图设计公司及个人

● 非主流媒体广告代理公司

● 模型公司

● 装饰公司

● 项目网站设计公司

● 外地项目考察学习

● 其他(短信发布公司等)

3、项目营销中心接触点设计:

1)、项目现场包装策划建议:

●销售中心功能策划

●销售中心装饰及布置建议

●销售中心外围环境布置建议

●销售中心展板/喷绘/背景/挂旗/等平面包装设计

●样板房概念策划及装修方案设计

●服务流程接触点策划

六、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

项目代理销售阶段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代理销售服务代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

1、代理费计提标准为:

1)营销基本代理费用按乙方当月完成合同销售回款总额的2.4%计算。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合同销售额的2.4%支付代理费。

2、代理费用结算方式及约定:

1)销售代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

2)销售代理服务费用进行结算的认定标准的约定:

a、银行按揭:首付最低额为总房价30%(含30%),并且首付款到帐后,既视

该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购房合同金额结算乙方销售佣金。

b、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首付最低到帐金额为总房款40%(含40%),既是为该

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分期付款每次实际到帐金额为标准结算乙方

销售服务费用。

c、一次性付款:客户交清全部购房款80%以上既视该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实际到帐金额标准结算乙方销售佣金。

对于已缴纳首期款并签订合同的客户,因甲方工程质量或进度原因退

房,视为乙方有效成交,不影响乙方对该套单位计提销售佣金。特殊情况

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销售目标

在甲方完成双方协定的宣传推广投入计划及按期保质完成主体工程及各项配套工

程进度计划的前提下,乙方保证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进行销售的部分,自取得该部分预售许可证并开盘起12个月内完成住宅销售面积的80%。

分时期销售计划:

1、开盘期------开盘4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20%

2、强销期------开盘9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50%

3、持续期------开盘12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80%

注:关于开盘条件的约定:

项目开盘时须具备的条件为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达到正

负零以上。

八、目标销售均价

1、当双方一致确认可以启动销售工作时,协商确定销售均价(计划财务销售总额/计划

财务销售总额面积)。

2、在甲方完成双方议定宣传推广投入计划及按期保质完成主体工程及各项配套工程进

度计划的前提下,乙方保证项目代理销售目标任务完成并实现甲方计划财务销售均价。

3、开盘价可在销售均价的基础上视实际情况在±5%范围内进行调整。乙方依据甲乙双

方共同认可签字的价格单进行销售。

九、销售溢价问题

1、销售溢价是指在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时间内,乙方实际达成销售均价高于甲乙双方

开盘时所约定的目标销售均价(计划财务销售总额/计划财务销售面积)的部分,视为销售溢价。

2、销售溢价甲乙双方按8:2比例进行分成。

3、目标销售均价在本项目开盘前有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十、委托销售的权限与控制

1、甲方委托乙方在吴起独家销售本项目;

注:甲方有权自留部分销售面积作为甲方关系自用,次部分自留面积不计入乙方总

销售面积,所达成的销售额亦不计入乙方佣金计提范围。

2、乙方已甲方名义对外发布的任何消息,签订的任何文件,均须得到甲方正式书面批

准;

3、乙方不得自行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任何承诺,如因此而引起甲方法律及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售楼处现场及相关展销点必须而且只能按照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付款方式、装修标准、入伙日期等向客户销售本项目,经甲方书面批准的调整及甲方中途书面变更除外;

5、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

6、乙方有权组织客户参观楼盘,直至成交。

十一、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一)、乙方的责任和权益: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全案运营服务

2、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得将项目运营的非公开资料向第三方展示。

3、乙方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进行工作。

4、乙方提供的设计稿件如果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及时收集市场资料信息及客户反馈意见,提出相关销售调整方案。

6、乙方负责催收尾款。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承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8、乙方须按月将客户资料如实的移交给甲方,无论合同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

须将全部销售资料、客户资料如实移交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做好销售队伍的移交工作,以确保甲方正常销售工作的进行。

9、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未经甲方同意,不

得将本项目转委其他单位销售。

(二)、甲方责任和权益:

1、如乙方重大工作成果未获甲方认可并因此影响项目进展,甲方有权即时终止

合同。

2、甲方指派专人或工作小组与乙方对接,该专人或工作小组能代表甲方的正式

意见,但所有甲方的重大决策均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工作内容及成果进行审核和认可,以便

乙方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正和实施。

4、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促进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5、甲方应及时提供项目的有关资料,以便乙方确定工作重点和及时展开工作。

十二、法律责任及解决方式

1、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延安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2、如果发生下述违约情况,违约方应承担壹拾万元,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甲方下述行为应视为违约:

a单方擅自终止乙方代理;

b拖欠结算乙方代理费用达二个月以上;

乙方下述行为应视为违约:

a乙方擅自终止代理;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中途减少销售人员。

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法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进行,则双方无须

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及其

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陕西活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项目推广合同协议 篇五

营销策划推广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本项目广告推广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

第二条 推广服务内容

乙方的推广服务内容包括:推广策略、策划、广告创意、广告平面设计、推广活动、代理媒体发布等一切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见项目推广方案(推广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委托服务期限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即: 年 月 日

编制人:赵岩律师

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工作内容

4.1 在合作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

4.1.1 推广策划:提供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操作方案,提交本项目整体推广建议(策划)书,包括项目核心概念、分阶段推广重点及推广方式。

4.1.2 广告创意、设计:提供有关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及与推广宣传相关的服务。具体内容见合作合同附件。

4.1.3 媒介服务: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推广执行工作计划,包括各部分各阶段费用预算,媒介使用情况报告、说明等。

4.1.4 公关活动:提供公关活动策略、计划及建议,协助甲方具体计划及组织实施。

4.1.5 第三方工作监控:乙方对甲方直接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的制作、发布活动组织等服务进行效果监控与评估。

4.2 乙方应为甲方的广告代理服务成立项目专职工作小组,并保证工作小组人员的稳定性。

4.3监控职责与权利:

4.3.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推广代理全权对第三方进行的设计、制作、影视、网络、报纸、演艺活动、媒介发布等相关工作(详见推广策划案)全程监督、调控。

编制人:赵岩律师

4.3.2乙方以推广案中所制定的内容和工作要求,对第三方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给予协助与配合,同时代表甲方主持相应工作。

4.3.3乙方需将与第三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给甲方,并协助甲方与第三方妥善解决。

4.3.4乙方需每月对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作书面报告。

4.3.5因第三方的原因出现不利于整体推广工作的进行、或出现重大过失与错误时,乙方有权更换第三方。

第五条 整合推广服务收费及付款方式

5.1服务时间为,服务费用总金额(项目运营工作费及项目推广执行费)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

5.2 收费方式:

5.2.1 项目运营工作费:每月××万元rmb,计××万元rmb 5.2.2以合同履行期间,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确认的推广策划服务内容所确定的预算额作为计算项目推广执行费的基数。项目推广执行费按该基数的××%计提。

5.3 付款期限及方式:

5.3.1 项目运营工作费支付期限:每月××日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5.3.2 项目推广执行费支付期限:在合同签定即日起由甲方向乙方预项目支推广执行费××万元rmb,其后甲方于每月××日前以双方协定的基数比率、根据双方确认的预算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推广执行费。合同期

编制人:赵岩律师

满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对项目推广执行费的支付情况进行结算,结算以本协议第5.2.2条约定为准,多退少补。、5.3.3 付款方式:现金、转账。乙方提供的收款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账号: 乙方全称: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费用说明

6.1 在甲乙双方确定的推广内容中所涉及到的演艺活动、名人、模特(含食宿行),以及专业拍摄、公众、公益活动、媒体发布、材料费、设计项目印刷品的菲林、印刷、电视片、宣传光盘制作、展示等第三方费用,一律由甲方执行财务管理与支付。

6.2 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的宣传、广告、活动等业务,由甲方与第三方签署分项合同,并按分项合同规定的条款结算。

6.3 根据需要即时调整的项目制作、活动实施等,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变更后费用按单项合同规定的条款结算。

6.4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均已含税金,涉及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将全额款项支付给乙方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服务费(工作费、执行费)全额发票。

6.5 当发生的实际推广服务费低于双方协定的预算费时,甲方以预算费20%的比率额支付乙方执行费;当发生的实际推广服务费高于双方协定的预算费时,甲方以超出的实际费用的××的比率额为乙方的执行费。

编制人:赵岩律师

6.6 项目运营工作费:人力成本+公务成本(办公、电话、差旅)+食宿成本+其它

6.7 项目推广执行费:前期策划费+整合策划费+顾问费+公关费+单项工作费+调研费+税费+其它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修正,但甲方要给乙方必要的修正时间。乙方所有即将执行的创意、策略、平面表现、文本、资料等,只有经过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甲方有权确认的人员为:

7.1.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制作商及供应商,如媒体、印刷公司、制作公司等。需乙方代理决定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7.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有缺失、延迟,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形,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

7.1.4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如因甲方延误付款,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承担。

7.1.5乙方完成的所有设计稿和各类文稿,经甲方签字认可并付清款项后,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7.1.6甲方每月为乙方出具项目推广相关财务报表。

编制人:赵岩律师

7.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2.1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做出调整、修改,直至甲方认可为止。乙方提交的所有方案需得到甲方的确认后,方可执行;如未得到甲方确认发件,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7.2.2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参加每次例会,按时提交下月工作计划表,推进服务工作。

7.2.3 乙方提交方案和制作物件,可采取面呈、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甲方沟通。

7.2.4 乙方设计策划的制作物,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拥有署名权。

7.2.5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证项目主创人员的稳定性,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知会甲方,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7.2.6乙方对甲方具有项目费用知情权和查询权。

第八条 项目小组工作制

8.1甲、乙双方实行项目小组工作制,甲方须成立项目专案小组(人员数额需为奇数),负责与乙方协作。

8.2 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修改、违背、解除双方已确定的推广案内容,如调整及变更方案需经双方共同协议后确定。

第九条 工作例会制

9.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工作例会定××下午三时举行,双方项

编制人:赵岩律师

目小组专案成员均应按时出席,如因故未能按时出席者,应提前一小时通知对方。

9.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在每月××日之前向乙方传达下月工作或调整计划;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工作计划,并取得甲方认可。

第十条

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

10.1 合同期内乙方针对项目完成的每期作品和工作成果,由甲方支付完乙方全部费用后,其著作权归甲方。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用所设计制作品参与公益、行业或媒体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活动。

10.2 乙方对提供的所有涉及知识产权文件(图片、照片、文字等),应保证其原创性和合法性,如乙方提供的文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0.3 乙方对其提供的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推广方案文件(图片、照片、文字报告等),在甲方整体推广宣传过程中享有署名权。

10.4 甲方对乙方的方案和计划原稿不予认可,并在合同期内没有采用,不得将其创意泄漏给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的创意策划费。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1.1 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乙方负

编制人:赵岩律师

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

11.2 甲方对乙方的方案和计划原稿没有采纳,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采用,不得将其创意泄露给他人。此后甲方如果有私自采用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11.3 合作期间,双方都不得传播对对方不利、不友好的言论。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和解约条款

12.1 经双方约定,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条款规定履行,致使合同履行推延、履行不符合约定或其他违约情形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同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履行合同义务。违约金为相关的每个项目预算全额的××%。

12.2 非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服务期未满,但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解约。要求解约的一方应在××月前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同时向对方赔偿总预算费用的15%为违约金。

12.3没有履行上述条约的被视为擅自解约,擅自解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推广预算总额的××%。

12.4 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按本合同的规定,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需向乙方另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发生的项目全款的××%。乙方逾期提交产品超过××天,甲方有权暂停支

付任何款项,乙方

编制人:赵岩律师

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产品全款的××%。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

12.5 服务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12.6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返还甲方所有相关资料。不能返还的,应予以销毁。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3.1 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3.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的作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其它事项

14.1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因实际工作与合同内容冲突引起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依法向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授权签署、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

编制人:赵岩律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编制人:赵岩律师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项目推广合同协议 篇六

项目平面广告服务合同书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2015年上半年品牌推广及广告策划设计项目的广告全案代理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项目2015年上半年广告策划、设计项目的广告全案代理,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等工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 月份不做推广,不计算时间,共计6个月。

三、委托工作内容

1、在项目销售部门总体思路基础上,进行品牌推广与广告策划; a、品牌总体定位、广告宣传推广的思路及具体广告创意方案; b、根据市场情况提供各阶段的广告推广策略、具体创意设计和媒体排期建议;

c、配合招商和销售部门,进行相关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d、不定期踩盘,对竞争产品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可操作性报告,为广告策划服务;

f.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内容,积极参与甲方要求的工作研讨会议

第1 页;共9 页 并出具相应的方案及其相应的工作配合。e、广告创意及表现; a、大众传播:

? 电视、电台广告:脚本创意、撰文、设计、监制等事宜; ? 电视专题片:脚本创意、撰文、设计、监制等事宜;

? 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 户外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 品牌网页形象、宣传资料等:创意、撰文的执行,以及设计、电脑制作的监控等事宜; b、品牌宣传用品平面设计:

? 品牌宣传册: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 宣传资料(海报、单张):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 宣传展板(室内外):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c、vi应用系统:

? 展览展示:提出展场设计核心概念/配合做展场氛围布置等:创意、撰文、平面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 事务用品系统:工作证(卡)、便笺、笔/纸杯、人员工作牌、手提袋、礼品、邀请函等: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2、各项目广告设计部分 a、大众传播:

? 电视、电台广告:脚本创意、撰文、设计、监制等事宜; ? 电视专题片:脚本创意、撰文、设计、监制等事宜;

? 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输出等事宜;

第2 页;共9 页 ? 户外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输出等事宜;

? 售楼网页形象、电子楼书等:创意、撰文的执行,以及设计、制作的监控等事宜;

b、所有招商、售楼宣传用品平面设计:

? 售楼书: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 售楼处展板: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 项目所需宣传印刷品/dm折页/海报/夹报/邀请函等: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c、vi应用系统:

? 事务用品系统:工作证(卡)、便笺、笔/纸杯、销售人员工作牌,购房协议封套、手提袋、置业计划封套等: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 楼宇形象系统:住所铭牌、业主车牌;住所入口地毡;便签、餐垫、杯垫;锁匙牌、配电箱遮盖;垃圾筒、邮箱、烟盅、小区交通指示牌示意牌、遮阳伞蓬、沙滩椅等: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 工地现场包装

——(i.地盘形象设计:)工地围墙展示/工地广告牌导示牌/立柱挂旗;条幅-招示布;销售通道包装等: 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ii.现场售楼形象展示:)售楼处内部形象概念提示及指导/销售中心形象板;背景牌及展板等: 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 销售外卖场展示:提出展场设计核心概念/配合做展场氛围布置等: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第3 页;共9 页 ? 展示系统设计:样板间(户型牌、功能牌、免费赠送牌、概念介绍牌)/售楼处(区位标示牌、功能标示牌):创意、撰文、设计、电脑制作、输出等事宜。

? 具体设计内容及提交时间以销售部门要求为准。

四、合作方式

乙方为甲方成立固定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客户总监)、广告策划经理、广告策划主任、广告文案人员、创意副总监、美术指导、设计人员、客户服务、媒介策划人员,不低于八人的团队为甲方提供招商以及营销日常广告服务。

五、支付条款细则

1.乙方向甲方以月费的形式收取服务费:每月合计人民币 万元整(包括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纳税,月费包含乙方在本合同内的所有广告策划、广告创意、服务、设计等内容。半年累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2.每月底支付当月费用,每次付款,乙方应填写《支付申请表》,每次支付款项,乙方应提供相应合法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经甲方审核的《支付申请表》及当月服务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3.乙方不能按甲方时间、内容要求提供服务的,每延期一天应支付总费用的1‰作为逾期违约金。

4.月费不包含甲方另行要求的市场调研、广告片拍摄费用,不包含各类活动的组织执行与监控。如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发布,牵涉到具体媒介购买,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在此月费范围内,因工作需要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做工作汇报,差旅费

第4 页;共9 页 用由乙方负担,每月一次。如因工作质量问题超过一次的,超过次数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应甲方要求,乙方参加会议、公关活动、市场走访等交通、住宿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与权力

1、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与甲方共同商议,及时进行修改或调整,直到甲方审核满意为止。3)甲方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统筹设计方案的审定和各种方案的确定。

4)所有设计版权在甲方付款后属甲方所有,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将所完成的作品以电子版本及稿件的形式由甲方审定,并将最终确定稿件打印稿刻成光盘递交甲方。乙方保留将该作品仅用于自身宣传物料、行业评选的权利,乙方不得用于营利性商业用途或损害甲方利益,否则甲方有追偿索赔的权利。

5)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销售情况,以便乙方及时寻找正确的宣传方案。

6)甲方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乙方项目总监应及时安排项目组成员参加甲乙方的工作例会,会后次日要提供会议纪要给甲方。7)乙方指派邓涛负责本项目,不得擅自更改,并向甲方提交本项目设

第5 页;共9 页 计组人员名单,每周与甲方销售部门至少沟通一次,项目实施后须每月去项目一次,并根据现场情况提交下一阶段广告推广要点方案。

2、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保证所有出品的质量,直至甲方满意为准,如出现问题,甲方有权提出异议,乙方应及时做出解释并修正。

2)乙方应为甲方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没有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并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所有广告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广告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本项目的推广宣传工作中如有涉及调查公司、公关公司等第三方的工作内容,甲方需乙方对第三方进行监制的情况下,乙方应予以充分配合。

5)乙方应遵从甲方既定的广告费用计划,严格监控广告投入成本,有效降低成本,力求最大的广告效益。

6)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在平面报广、户外广告、宣传物料等相关表现上上标注“ ”及logo字样,并置于合理的位置;

第6 页;共9 页 7)在合同期内,乙方不能做出任何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行为。8)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执行以上条款,保证所提交给甲方的作品或公关活动等营销方案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

七、知识产权的归属

1、对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交并为甲方所采纳的,甲方已付相应工作阶段费用的所有方案和作品,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支付相应工作阶段费用的所有方案和作品,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在设计成品发布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才能将其所设计的作品和完成的广告策划方案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依据本协议为甲方提供的项目策划方案、作品等资料应为乙方独创作品,若所提供的方案、作品侵犯了他人在先的知识产权,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保密条款

1、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和数据及乙方在服务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所采纳的方案等资料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者或者以任何不正当的目的和方式使用。

2、如有第三方参与的工作,如影视拍摄、包装制作、市场调研等,甲方必须与第三方(或包括乙方在内的三方)签署项目的商业保密协议,如因第三方造成泄密,由第三方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除自然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应按本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第7 页;共9 页 各项工作。

2.在合作期间,乙方不能按照双方确定的时间交付作品,造成甲方工作延误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乙方如需变更内容时,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费用或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4.乙方违反以上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十、合同的解除

1.除出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向甲方交付作品,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后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权利。

2.合同履行完毕自行终止。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 页;共9 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盖章):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合同签订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第 页;共9 页 日

项目推广合同协议(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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