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记明的内容有哪些? 篇一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一致的协议,用以规定双方离婚后的权益和义务。为了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协议书应当具备一些必要的内容,下面将详细介绍。
首先,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协议的主体是合法的夫妻双方。
其次,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离婚的原因。离婚原因的明确可以帮助法院对离婚事由进行审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三,协议书应明确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应协商并确定财产分割的方式和比例,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债务等财产的归属和分配。在协议书中,可以明确双方共同财产的归属,也可以约定个人财产的归属和分配。
第四,协议书应明确对子女的抚养和监护安排。双方应就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探望权等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子女的监护和抚养责任的承担方式、时间分配、费用负担等具体内容。
第五,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财务责任。双方应就离婚后的财务支出、债务偿还等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双方的财务责任和义务。
第六,协议书应明确离婚后的赡养义务。对于年迈或有特殊需要的父母,双方应明确约定赡养责任和赡养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协议书应明确离婚后的其他事项。双方应就离婚后可能产生的其他问题做出约定,如社交关系、亲友交往、名下财产等事项。
最后,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对该协议的认可和遵守。双方应签署协议书,并明确表示自愿达成该协议,并承诺遵守协议的内容和要求。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双方的身份信息、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监护安排、财务责任、赡养义务、其他事项等内容。在起草协议书时,双方应当慎重考虑,确保协议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以避免后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离婚协议书应记明的内容有哪些? 篇三
离婚协议书应记明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应记明的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2)子女由何方抚养,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方法和期限;(3)各项财产的归属、数量和价值 离婚协议书应记明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应记明的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2)子女由何方抚养,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方法和期限;(3)各项财产的归属、数量和价值;(4)各项债务的清偿责任;(5)住房问题的解决
方案;(6)离婚一方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帮助方法及期限等。-------《婚姻家庭法宝书》(梁学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