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公租房年申请条件(最新3篇)

时间:2017-06-03 05:36: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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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公租房年申请条件 篇一

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涌入齐齐哈尔市,导致住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解决住房问题,齐齐哈尔市政府推出了公租房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了经济适用房。那么,齐齐哈尔公租房的年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具有齐齐哈尔市户籍的居民。这意味着非本地户籍的人员是无法享受公租房政策的。这一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本地居民的权益,防止外来人口占用公共资源。

其次,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要符合一定的标准。根据齐齐哈尔市政府的规定,申请人的家庭月收入不能超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公租房资源能够优先分配给低收入群体,帮助他们改善居住条件。

此外,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购房能力。齐齐哈尔市政府规定,申请人家庭拥有非住房类财产的价值不能超过城市居民人均住房总价值的30%。这一规定是为了避免申请人家庭拥有过多的财产却仍然享受公租房政策,从而浪费公共资源。

最后,申请人必须符合一定的居住条件。具体来说,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条件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如住房面积、基本设施等。这一要求是为了确保公租房的使用者能够居住在相对舒适、安全的环境中。

总的来说,齐齐哈尔公租房的年申请条件主要包括户籍、家庭收入、购房能力和居住条件等方面。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居民才有资格申请公租房。公租房政策的实施,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一个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也有助于促进城市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齐齐哈尔公租房年申请条件 篇二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政府推出了公租房政策,旨在解决城市住房问题,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了经济适用房。那么,齐齐哈尔公租房的年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将详细介绍。

首先,申请人必须是齐齐哈尔市户籍的居民。这一条件主要是为了保障本地居民的权益,防止外来人口占用公共资源。同时,也有助于控制人口流动,维护城市的稳定。

其次,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要符合一定的标准。根据齐齐哈尔市政府的规定,申请人的家庭月收入不能超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公租房资源能够优先分配给低收入群体,帮助他们改善居住条件。

此外,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购房能力。齐齐哈尔市政府规定,申请人家庭拥有非住房类财产的价值不能超过城市居民人均住房总价值的30%。这一规定是为了避免申请人家庭拥有过多的财产却仍然享受公租房政策,从而浪费公共资源。

最后,申请人必须符合一定的居住条件。具体来说,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条件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如住房面积、基本设施等。这一要求是为了确保公租房的使用者能够居住在相对舒适、安全的环境中。

总的来说,齐齐哈尔公租房的年申请条件主要包括户籍、家庭收入、购房能力和居住条件等方面。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居民才有资格申请公租房。公租房政策的实施,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一个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也有助于促进城市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齐齐哈尔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公租房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更多符合条件的居民能够享受到公租房政策的红利。

齐齐哈尔公租房年申请条件 篇三

齐齐哈尔公租房年申请条件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齐齐哈尔公租房年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齐齐哈尔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并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生活。

  2、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房或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已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2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2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注: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二、齐齐哈尔市公租房办理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诚信承诺书、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三、齐齐哈尔市公租房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及公示: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注:初审时,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将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和初审意见在街道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在《公共租赁住房申

请审核表》上盖章,主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区房产(住建)部门。

  3、审核及公示:区房产(住建)部门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民政等部门,对申请人家庭的住房、人口、收入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注: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上盖章,主管领导与经办人签字,并将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和审核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房产(住建)部门将审核结果报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齐齐哈尔公租房年申请条件(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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